移送管辖请示报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22:26:47 217 人看过

一、移送管辖申请书范文

移送管辖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汉族,出生于1960年3月5日,住址:XX县XX镇(XX)XX村2社20号

请求事项:将申请人诉XXX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一案移送中级法院管辖。

申请理由:

XXXXX(介绍基本的案件情况)

申请人的代理人在XXX劳动仲裁委裁决后,将本案与其他两个区的劳动关系科及社会保险科人员探讨,他们均将本案裁决书复制留作参考,何况XXX劳动局社保科的工伤认定补正材料通知也能明确表明另一立场。根据劳动争议案件以点代面特性,本案的终审判决势必在重庆地区针对类似案件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申请人恳请贵院根据相关规定将本案移送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一为提高管辖级别,使本案在更广的范围内更具典型代表性,二也可减轻贵院工作压力,三为尽可能减少干扰司法的各种因素。恳请贵院依法办理,如有不妥不恰之处,恳请承办人体谅申请人的苦衷,予以谅解!

此致

XX市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特别授权代理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抄送:XX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二、对移送管辖的理解

移送管辖,是指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实质是对案件进行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进行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排除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移送。移送管辖的条件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

3、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

在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同时,还必须正确理解本条所规定的"不得再自行移送"的含义,才能正确认识和适用移送管辖。所谓不得再自行移送,是指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所作出的移送案件裁定,对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具有约束力。即受移送案件的法院必须受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自行移送。如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认为该院依法确无管辖权时,应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这样规定,既可以避免法院之间相互推诿或者争夺管辖权,又可以防止拖延诉讼,及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意见》的规定,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判决后的上诉案件和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再审。实践中,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对案件进行了实体审理,而当事人又未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可视为当事人放弃了异议权,也可不必移送管辖,由受理案件的法院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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