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
2.《安徽省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
所需材料:
1、临时用地申请书及附件(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2.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需提供市规划部门的规划意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拟使用临时土地的权属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具备测绘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土地勘测定界图(原件2份);
5.使用集体土地的,提供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临时使用土地协议及补偿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使用国有土地的,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者同意使用该宗地的证明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2份,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2份)
办理程序:
办理时限:报件齐备、税费缴清的,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使用国有临时用地应与国土局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收费。
联系电话:0551-63537085
办理地点: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
合肥市东流路100号政务中心三区办证大厅
-
合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审批指南
99人看过
-
农民怎样行使集体土地所有权
440人看过
-
集体土地国有土地的土地使用证哪里办
142人看过
-
农村的集体所有土地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吗
437人看过
-
国有或集体土地使用税要如何缴纳
302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能继承吗,什么是集体土地所有证?
356人看过
土地管理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关于土地权属、利用、保护、开发、利用的监督等的一系列措施、办法的总称。土地管理包括土地登记工作,如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土地调查和统计工作;地籍档案管理;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和土地利用规划... 更多>
-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3-07-121、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2、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资源,单位、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
-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地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27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
-
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否也属于国家所有?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0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第二款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
-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者有哪些权利和义务?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6《土地管理法》第9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根据这一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土地使用者享有以下权利:(1)对土地占有、使用和依法取得收益的权利(2)有依法转让、出租和抵押其土地使用权的权利。(3)有依法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当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权利人有权
-
集体土地划拨或国有土地用地性质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4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是土地的所有权性质,而划拨和出让是国有土地的两种不同的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为有偿取得,有使用期限,而划拨土地为无偿取得,无使用期限。在房屋的买卖交易中,出让土地的房屋是可以直接转让的,而划拨土地的房屋必须补交一定的土地出让金后方可转让,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只能在村集体成员之间流转,城镇居民户不能买卖过户。拆迁最有利的是出让土地,而集体土地的为征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