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别诉讼时效的情形有哪些
1、特别诉讼时效的情形有:
(1)短期时效。诉讼时效不满两年的时效;
(2)长期诉讼时效。诉讼时效在两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
(3)最长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
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
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推选不出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与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商定代表人。
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对参加登记的全体权利人发生效力。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提起诉讼的,适用该判决、裁定。
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二、民事诉讼特别程序的特点有哪些
民事诉讼特别程序的特点有:
1、非讼性,选民资格案件除外;
2、审判组织的特殊性,独任制为原则,单一式合议庭为例外;
3、审级制度和审限的特殊性,一审终审审限较短;
4、级别管辖,一律由基层法院管辖;
5、免交案件受理费;
6、救济机制的特殊性,不适用再审;自带救济。
房产侵权特别诉讼时效
房地产纠纷诉讼一般时效为两年,,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如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确实不是由于原告的过错,而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应当中止计算,从障碍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开发商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的90天内,必须协助业主办理好房地产证,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的房地产纠纷诉讼时效分为两种情况
一、房地产纠纷一般诉讼时效:3年
二、房地产纠纷最长诉讼时效:20年
最长时效适用《民法典》第188条的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换言之,即权利人不知道或者不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也应在二十年时效之内提出,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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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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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香港在线咨询 2023-02-09造成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是,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的最后6个月之内,因为不可抗力因素或者权利人被控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等情形下,造成不能依法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会中止,造成时效中止的原因消失后,诉讼时效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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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有哪些规定?诉讼特别情形?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1(一)知识产权案件实行相对集中管辖,即除个别大中城市的部分基层人民法院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也可受理部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外,其他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地方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一审。专利纠纷案件、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案件等必须由省会城市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二)在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中均有关于权利人发现他人正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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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应诉讼时效的特殊情形有哪些浙江在线咨询 2023-04-26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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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时效中断有哪些特殊情形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08刑事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是,犯罪嫌疑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实施了新的犯罪行为。此时,前罪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应从后罪犯罪行为完成之日起计算,与民事案件诉讼时效中断不一致。民事诉讼时效中断必须从法定原因消灭之日起重新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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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诉讼的时效规定有哪些香港在线咨询 2021-09-051、权利人不丧失起诉权,(程序胜诉权),权利人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 2、法院在审理中不得主动援用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理由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3、法院查明诉讼时效确已经过的,应判决(而非裁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非驳回起诉) 4、虽已超过时效,但当事人自愿履行的,权利人仍可以接受,因为实体权利本身并未消灭,当事人履行后又反悔的,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