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早八点惊闻噩耗,年仅26周岁的八弟清晨四点因车祸身亡,抛下日渐衰老的五大五娘和年仅四岁的侄儿猝然而去。
胸中的悲痛一下子涌上来,但我的工作一直安排到28号,无法分身回家,只能在浑身战栗中通知老公代我回家问候五大、五娘,安慰弟妹。
但亲人的泪还没来得及流就接到消息,经办交警说同车的另三人已做完笔录一致说八弟是司机,因八弟已死,刑事责任无法对其追究,但民事责任还要继续承担,不仅要赔偿其他三人的医疗费,还要赔偿车辆损失!
这对家人的打击更大了,而其他三人的证言是我们无法相信也无法接受的。因为八弟不仅没有驾驶机动车的资格,也没有人见过他开过机动车!更何况他的致命伤初步观察是在头痛,右侧头部重创,脑浆迸裂,当场死亡,而全身其他各处并无明显伤痕,胆大的亲属掀开衣物特别查看了胸部,连瘀伤都没有!而根据现场的惨烈状况判断,车是碰撞到障碍物后连续翻滚才停下的,司机的胸部不可能碰撞不到方向盘,而不留下任何伤痕!那么就是幸存的人隐瞒了谁是司机的关键事实!也许有人只是担心坐牢,但这样给我们死者家属造成的伤害将是无法承受的!
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经办的交警居然已经定案,要求立即做尸检,第二天就将尸体火化,此案了结!作为律师的我得知这一情形后再也按捺不住,什么时候重大交通事故处理得这么快,交警这么有效率?!
出离的愤怒和悲伤使我浑身颤抖,我立即将交通肇事的相关材料整理好火速赶回家。
一进家门,五娘见是我,嚎啕大哭,让我主持公道。我握着她的手默默地听她哭诉了半个小时,心如绞痛,向她许下承诺,一定将事情调查清楚,还八弟一个公道!
是的,八弟已死再也无法开口为自己辩白,但他的尸体还在,发生事故的现场还在,车辆还在,我相信只要立即着手,关键证据会为我们说话,会告诉我们现场发生了什么,八弟是否是造成这场悲剧的罪魁祸首,即使我不是律师也一定会尽己全力彻查到底!
26日早上8点半来到交警大队事故一组,却正是周六,交警休息,鉴定更不可能在周末展开,经过也经办警官多次交涉未果,不得不直接联系交警大队的副队长甚至大队长,交警大队终于明白作为死者的家属我们的态度何其坚定,我们对事实真相的渴求是何其强烈!
多方沟通下交警大队终于于中午12点应我们的强烈要求委托哈尔滨JUNBO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中心的专家前来做尸检和车检。(第二天早上得知,这支鉴定专家组也是大队长与鉴定中心主任特别协商下才同意周末展开工作的)两名法医和两名工程师下午三点抵达木兰,履行过征得家属同意、签委托书的手续后,法医于下午5点在夜色笼罩下的殡仪馆开始进行尸检。历经两个多小时,晚上七点半左右才最终完成尸检,而尸检在结果也让我们家属更加确定八弟绝不可能是司机,因他的伤势都在右侧,右脑塌陷,右腿骨折,后侧肋骨骨折,而胸前外皮完好,无明显伤痕!而这一切说明了什么?说明了八弟不可能是司机,这样的伤势只有坐在副驾驶位上才可能造成!
这更坚定了我们的信心。
27日早8点,我们准时到达交警大队,其他三家家属却于9:50才到,老公找到轻伤者于XX的亲属,把他单独叫到一边,告诉他我们已经做完尸检,马上就做车检,现在案情逐步明朗,如果最后鉴定结果证实司机不是我八弟,那么幸存的三人就是互相串通做伪证,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而且我们一定会一追到底!
于是我们人还没有出发,就有人喊于XX已经出院并已经在来交警大队的路上,他有话说!
我们在等待于XX的过程中司法鉴定中心的工程师照例展开了车检,对车辆的现状和车内痕迹进行司法鉴定,就在司法鉴定过程中,车主父亲大喊,于XX翻供了!并与于XX及其家人发生争执,经交警证实得知于XX声称第一次做笔录时不清醒,没说明白,司机不是我八弟而是车主!交警已经就此做了第二次笔录。
情势就这样一边倒地靠向我们,我们终于松了一口气,车检继续,并从早上一直持续到下午三点左右。但我们相信证据会证明死者的清白和无辜。
如果不是保护现场及时,不是保护尸体及时,当天早上我们就已经办完后事,现在就算我想喊冤,想翻案也不容易了!
回哈尔滨的路上,我和老公一直沉默着,无话可说,心情仍是沉痛,回家两天连哭的时间都没有,悲痛仍旧在那里,未得以释放,后事也要在交警通知后才能办理。
二十四小时内,我把能为死者做的一切都做了,对生者的承诺也得以兑现,心底却殊无快意,只有沉痛。这不是一件普通的案件,这不是普通的当事人,这是我的亲人!那么年轻的、鲜活的生命就这样逝去,白发人送黑发人,还有什么能比这更难以承受的痛苦呢?!
鉴定结果仍要等待,交警的最终责任认定也需要等待,但所有的人对关键事实已经了然于胸,最重要的是八弟的冤屈已经得以平反,说不上含笑九泉,至少能瞑目安息了。这公正是他应得的,是我这个做了二十几年的姐姐能为他做的唯一一件事,却是在他死后。后悔当初没有对他更好,后悔当初没有更多相聚的时刻,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开,这半年已经三个亲人离我而去,我现在想把所有的亲人和朋友都逐一问候,让你们知道其实你们对我是多么重要。即使不常常相见,即使不能相聚相守,我对你们的眷恋却一直在。
PS:这篇文章写于3月2日,截止4月24日肇事者已经与家人达成和解,并支付了赔偿款,做伪证的证人也给付了一定的经济补偿。此事算是划上一个句号,希望每个交通肇事的受害者都能从中吸取教训,在发生交通肇事后第一时间固定证据材料,为日后的诉讼或者谈判打好基础,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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