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复核开庭审理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08:22:28
175 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第201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刑诉解释》第278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应当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高级人民法院对于报请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同意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应当裁定予以核准;
(2)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发回重新审判;
(3)认为原判量刑过重的,应当依法改判。
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不得以提高审级等方式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死刑复核程序是否要进行开庭审理
439人看过
-
一般对死刑复核开庭吗?
228人看过
-
死刑复核和死缓复核
212人看过
-
死刑案二审开庭审理为高法收回死刑复核权铺垫
311人看过
-
死刑复核是否属于死缓审理的范畴?
130人看过
-
死缓会受到死刑复核吗?
126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缓
词条
对于应当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适用死缓的条件有两个: 1、罪当处死,这是适用死缓的前提条件; 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这是区分立即执行和缓期二年执行的界限。... 更多>
#死缓
最新文章
#死缓
相关咨询
-
故意杀人二审判处死刑,死刑复核程序是不开庭审理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0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12修正)》第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因此,程序是不开庭审理的,被告人辩护律师可以申请当面听取辩护律师意见。
-
死刑复核意味提审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4死刑复核并不意味提审。死刑复核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所遵循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刑事诉讼法》第四章死刑复核程序第二百三十五条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二百三十六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
-
如何报请死刑复核庭核准?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1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巡回)法庭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第一审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后,报请本大行政区的死刑复核巡回法庭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只能向死刑复核庭提交异议状说明不同意的原因,不得提审或发回重审,因为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核准权是由最高人民法院享有的,若允许高级人民法院提审或发回重审,那
-
死缓的复核应该如何?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91、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合议庭审查时应当提审被告人。 2、高级人民法院对于报请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同意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应当裁定予以核准; (2)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发回重新审判; (3)认为原判量刑过重的,应当依法改判。对于重新审判的判决,可以上诉、抗诉。 3、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
死刑复核是否终审?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10死刑复核程序不开庭。死刑复核不是审判程序或二审复核程序,是最高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检查监督,不是重新审判,不需要开庭。死刑复核是在被告人、公诉人没有要求上级法院重新审判的前提下,某些判决需要报请最高法院核准。最高法院行使的不是审判权,而是对下级法院判决的核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