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申诉案件的受理与立案如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4 08:10:27 270 人看过

刑事申诉案件的受理与立案分别如下:

1.刑事申诉的受理: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等。

2.刑事申诉的立案:原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刑事申诉,均应立卷。

刑事申诉案件办理流程

刑事申诉案件办理流程为:

1、刑事申诉的立案,是指司法机关接受申诉权人申诉的法定诉讼形式。申诉权人提出申诉时,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对属于本院管辖的,都应采取文书形式立案;

2、刑事申诉的审查,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接受申诉后应进行全面审查,不应受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的限制。审查的内容应包括

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3、审查结果的处理,原终审人民法院对刑事申诉进行审查后,认为原判决、裁定正确的,则说服、教育申诉人,使其服判息诉;对坚持无理申诉的,可以用书面通知驳回。并告之申诉人不能再行申诉。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五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18: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申诉相关文章
  • 自诉案件如何受理?哪些案件可提起刑事自诉
    一、自诉案件如何受理自诉人应向法院递交刑事自诉状,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反诉应具备下列条件,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案自诉人;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有关的犯罪行为;反诉的案件必须是属于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另外,原自诉人撤诉的。不影响反诉案件的继续审理。自诉案件的办案期限,分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院对自诉案件要认真审查,对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直接受理。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通知自诉人撤诉并说明理由,自诉人坚持告诉的,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对于驳回起诉的裁定,自诉人可以上诉。自诉人经说服撤回起诉或被驳回起诉后,又提出新的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的,可以受理。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二、哪些案件可提起刑事
    2023-06-03
    398人看过
  • 申诉案件的立案受理规定是什么
    一、申诉案件的立案受理规定是什么1、申诉案件的立案受理规定如下:(1)审查。审查期限为三个月,特殊情况可以是六个月;(2)决定是否再审,如果决定再审,则立案,不符合再审条件的通知不予受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二、立案的条件有什么立案的条件如下:1、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2、接收到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自首的材料;3、属于其管辖范围;4、并且有犯罪事实需要予以
    2023-08-08
    151人看过
  • 刑事案件立案后如何提出撤案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等。立案后撤案还会留案底吗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因此没有犯罪,就没有案底。15天以下的拘留只会在你当时被拘留的所在地的公安分局(区、县级)有备案,但是其它地区查不到;五年不再违法的话就自动消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
    2023-07-15
    74人看过
  • 刑事案件申诉立案与再审立案是否一样,为什么?
    申诉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对符合申诉条件的刑事案件进行申诉立案。申诉立案表示案件进入复查阶段,经过复查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再审条件之一的,案件才予以再审立案,进入再审程序。申请再审立案如果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认为有错误可以上向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也可向同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
    2023-08-05
    110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如何共同审理?
    刑事附带民事审判程序主要是:1、法院宣布开庭;开庭时,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出庭并宣布案件原因;宣布合议庭成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合议庭成员、书记员、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2、法庭调查;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和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作出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提问;3、法庭辩论;4、最终陈述;5、宣布休庭等待判决。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在公诉部分审理后审理。离婚诉讼的庭审阶段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
    2023-07-14
    163人看过
  • 刑事案件如何受理申请强制执行
    一、刑事案件如何受理申请强制执行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第二步: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第三步: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
    2024-01-17
    416人看过
  • 已受理未立案的案件如何撤销
    一、已受理未立案的案件如何撤销人民法院对案件立案后,在作出宣判前,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是否撤销案件,由法院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申请撤诉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二、民事诉讼撤诉的条件有哪些1、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内容明确的申请。2、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的目的必须正当、合法。依照处分原则的要求,当事人的处分行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实施方为有效。因此,原告申请撤回起诉亦须以正当、合法为前提。3、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基于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所谓基于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是指申请撤回起诉必须是原告主动、自愿所为,而不能是被动、违心所致。4、原告撤回起诉的申请最迟应在受诉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提出。不论是当庭宣判,还是定期宣判,均应
    2023-06-17
    321人看过
  • 需要侦查的刑事自诉案件如何立案
    刑事自诉案件包括以下三类案件:第一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第二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如果被害人等提出的证据不充分,不足以支持其起诉主张的,人民法院将裁定驳回自诉。第三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因此,以上三类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需提供相关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
    2023-03-10
    369人看过
  • 刑事申诉案件报案到立案多久
    自诉刑事案件到立案一般是十五天。对于自诉案件,应当由被害人自己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一、自诉案件包含哪些自诉案件主要包括以下三类: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自诉案件应当由自诉人向法院提起。二、我国的刑事自诉案件包括什么我国的刑事自诉案件包括: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三、自诉案件对当事人范围的规
    2023-03-08
    350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对立案材料的接受与审查
    立案程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立案材料接受、审查和处理过程中应当遵守的法定步骤、方式或方法。(一)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二)对立案材料的审查不论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接受的控告、举报、报案、自首材料还自己发现的案件材料,都应当进行审查。
    2023-06-11
    95人看过
  • 刑事申诉案件的类型,如何提起刑事申诉
    刑事申诉案件的类型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是指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含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具有刑事申诉主体资格的是原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受委托的律师也可以代理申诉。刑事申诉案件有以下几种类型:(一)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的申诉和不服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处理决定的申诉。(二)被告方申诉和被害方申诉。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是指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或者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不服而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处理。那究竟如何提出申诉呢?首先,要清楚谁可以成为申诉的主体。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将申诉主体限制在与原裁判相关的人,即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这样,只要是原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无论是犯罪嫌疑人一方,还是被害人一方,无论是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还是近
    2023-06-14
    110人看过
  •  如何提出刑事案件申诉?
    当事人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时,需注意不能停止判决或裁定的执行。在复审或再审后,需附上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当事人以新证据证明原判决或裁定确定的事实有错误为由上诉时,应附上相关证据材料。调解书认为错误时,当事人提出的再审申请不得超出原诉讼请求。申诉刑事案件的标准如下:1.如果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有错误,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当事人申请再审时,不应停止判决或裁定的执行。3.在人民法院复审或再审后,应附上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如果当事人以新证据证明原判决或裁定确定的事实有错误为由上诉,则应同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4.如果调解书认为错误,当事人提出的再审申请不得超出原诉讼请求。申请人在民事再审案件审理过程中不得变更或者增加反诉。申诉案件的再审标准申诉案件再审标准是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申诉案件,在特定情况下,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
    2023-11-10
    132人看过
  • 自诉的刑事案件如何申请抗诉
    一、刑事案件自诉人申请抗诉可以吗?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根据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同级人民法院再审时,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就诉讼费负担的裁定提出抗诉,没有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一)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主要证据不足;(二)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三)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二、成立条件由有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提出,只有出现法定情况,人民检察院才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能提出抗诉(一)有新的证据
    2023-02-12
    446人看过
  • 刑事案件立案时间规定:从受理到立案的时限
    没有具体规定多长时间公安机关必须立案,如果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予以答复,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在十五日内予以立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予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刑事案件受理到立案时间是多久法律对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到立案的期限,并没有做强制性的规定。公安机关的立案标准为: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确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自己管辖的,并且已经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法律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行为,
    2023-07-19
    483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提出申诉需要提交三项材料:第一,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的申诉书;第二,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更多>

    #刑事申诉
    相关咨询
    • 刑事自诉案件的受理与立案与立案审查、立案工作中的法律关系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一方或者双方是港、澳、台居住的中国公民或者单位的,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判。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
    • 刑事案件中自诉案件自诉案件的立案与直接起诉的两种情况下如何处理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5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也就是说,当事人主动到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才处理,当事人不主动起诉的,人民法院就不处理。法院不主动处理这类案件。根据刑法规定,共有四种案件是告诉本处理的案件:①公然侮辱、诽谤的案件(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②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案件(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③虐待家庭成员案件(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④侵占他
    • 涉法涉诉案件如何立案,涉法涉诉案件的立案与受理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4
      【1】涉法涉诉案件可以去当地法院申请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如果应该立案没有立案的,可以带着证据,去上级法院起诉。【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对依法应该受理的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实行立案登记制。第二条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
    • 如何确定刑事案件受理处理的是属于申诉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07
      当刑事案件经过二审审判,没有依法得到一个公正的判决时,当事人应该如何申诉,进入再审程序,来洗刷冤屈呢首先,只有这几类案件可以依法进行申诉:(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排除的;(三)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四)主要事实依据被依法变更或者撤销的;(五)认定罪名错误的;(六)量刑明显不当的;(七)
    • 申诉案件的立案受理规定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4-04-05
      申诉案件的立案受理规定如下:1、立案,上诉的裁定或者判决,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2、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3、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4、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5、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6、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7、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8、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