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资企业股东股权继承操作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5:33:03 325 人看过

深圳某公司是台资企业,其中一名股东(台湾人)去世,没有股权转让协议和相关遗嘱,现公司需要将该股东名下股权变更到其继承人名下。

具体操作如下:

1、受理机关及材料

办理股权变更事项受理机关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网上预约,在辖区分局企业登记大厅办理。所需材料如下:

(1)《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

(4)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批准证书副本;

(5)批准的公司新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6)继承权证明材料(公证机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

(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2、文件签署

该项变更申请材料中主要涉及到申请书和变更事项决议的签署。

(1)变更登记申请书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新任法定代表人亦可)。

(2)股权变更决议应当由公司股东会做出。决议事项涉及公司存续经营,公司章程修改,股权转让等。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3、股权变更批准

股权变更批准机关为批准设立该企业的审批机关。

股东死亡,其继承人依法取得股权的应当提交如下材料:(1)股权变更申请书;(2)企业原合同、章程及其修改协议;(3)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4)股权变更后的董事会成员名单;(5)继承人获得原投资者股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4、新股东主体资格证明

转让给新股东且新股东属台湾地区的,主体资格和继承文件须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并经广东省公证员协会核验。继承人的姓名、住址等基本信息以及被继承的亲属关系须经台湾当地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按照《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规定邮寄给广东省公证员协会核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需要一并公证。然后,继承人按照财产所在地公证处的要求提供材料办理继承公证

5、股权变更异议

因股东死亡,其继承人依法取得股权引起的股权变更,如果企业其他股东不同意继续经营,可向原审批机关申请终止原企业合同、章程。原企业合同、章程终止后,继承人有权参加清算委员会并分配清算后的企业剩余财产;如果继承人不同意继续经营,经企业其他股东一致同意,可将其股权转让给企业其他股东或第三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2: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股权继承相关文章
  • 一个企业的股权继承
    创业者李海仓意外身亡,43亿资产的海鑫公司突然面临双重继承问题:李海仓在企业的90%以上的股权由谁/怎么继承?高度集中在能人李海仓手中的企业权力由谁/怎样接管?民企的企业继承,是20多年的中国企业史中少数几个悬而未决的重大问题。儿子们可能已经踏上了经营权接班的门槛,但老父犹在,真正的股权继承问题在中国企业界还没有大量出现。中国企业经营权的接班和股权的继承可不可能像西方商界那样分离?政府会不会同意庞大的民间财富的代际转移?法律有没有可供引用的程序性指引?家族内部有无遗嘱安排?企业股东和管理层在股权和经营权继承中起什么作用?在围绕李海仓事件的种种疑云中,《中国企业家》杂志力图还原一个历时30天的基本完整的本土企业继承案例,让企业家们看到以上所有这些力量在海鑫的股权继承中发挥的作用。我们看到:李海仓没有立过遗嘱。据本刊调查,绝大多数私企老板也没有立过或者想过要立遗嘱。遗嘱是西方商界继承的核心,在
    2023-04-25
    439人看过
  •  企业股权的继承方式
    公司股权的继承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确认股份的数量和价值;根据遗赠抚养优先于遗嘱,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的顺序来确定继承人范围;按照事先的约定或法律规定来分割股权。且章程限制股权直接分割的,继承人可以就股权的折价款进行分配。公司股权的继承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1.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确认股份的数量和价值;2.根据遗赠抚养优先于遗嘱,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的顺序来确定继承人范围;3.按照事先的约定或法律规定来分割股权。且章程限制股权直接分割的,继承人可以就股权的折价款进行分配。 股 权 分 割 如 何 进 行 ? 章 程 限 制 如 何 处 理 ?股权分割是指将一个公司的股权分配给多个股东的过程。在进行股权分割时,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以确保分割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权分割应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且不得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2023-09-02
    148人看过
  • 股东资格的取得与股权的继承
    股东资格的取得包括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原始取得是指直接向公司认购股份,包括设立取得和增资取得。设立取得股东资格必须同时满足实际缴纳出资和公司依法成立两个要件。公司依法成立是出资者取得股东资格的必备要件。如果投资者缴纳了出资,但因公司最终设立失败,投资者也不能取得股东资格。即投资者的身份是随着公司的成立而转化为公司股东的,没有公司则股东资格无从谈起。公司设立过程中、设立失败或者被认定成立无效后,均无股东资格之说。增资取得股东资格需区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须由股东会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决议。故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除出资者按出资协议缴纳出资外,还必须以公司股东会按程序作出有效增资决议为前提。这里实际上存在着两个法律关系:一个是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司内部法律关系;另一个是公司与第三人之间缴纳出资的公司外部法律关系。前者受公司
    2023-06-09
    362人看过
  • 企业亏损股东退股如何操作,相关法律规定
    一、企业亏损股东退股如何操作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所以即使公司出现亏损,股东是不能退股的。股东可以通过股权出让的方式收回投资,或者向法院申请公司解散清算。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不得抽逃出资】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一百八
    2023-06-17
    91人看过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股权转让如何操作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股权转让的流程:获得其他同意股权转让并放弃优先认购权的承诺;依照公司章程等规定进行相关的表决程序;交易各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过渡期管理协议等;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管理事务的交接。一、股权转让以后的债务该如何处理股权转让后的债务:需要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务、股权转让支付等事宜,转让方和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另一个股东需要将你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并出具承诺或证明放弃优先购买权。需要召开老股东大会。经老股东大会表决同意,转让方的相关职务将被免除。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将按照原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决议上签字盖章。二、股权转让只签协议可以吗1、股权转让协议除合同中另行约定了生效条件,则自协议签署时成立生效;2、股权转让应到工商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否则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有限责任公司
    2023-03-21
    68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质押是如何操作的?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质押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质押的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股权,经原公司设立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办理出质登记。一、质押股权可以转让吗?不可以。股权质押后股东丧失了对股权的处置权,在质押期间是不能转让股权的,但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根据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二、股权质押是否影响新三板挂牌的股权质押并不会直接影响挂牌。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票挂牌是公开上市交易的过程。挂牌前,申请挂牌公司的股东可为公司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贷款用途为公司日常经营,履行公司决议程序,订立书面质押合同,依法办理出质登记。只要不存
    2023-06-22
    390人看过
  • 退股操作指南:股东必读
    有限公司股东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可以要求退股。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一、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只要对转让价款达成一直,签订协议,办理变更手续即可完成,相对来说是最简单的方式,但是经常会在转让价款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无法达成目的。二、将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一般作为外部的第三人收购股权首先会看这个公司是否有发展前途,濒临破产的公司一般是没有人会收购的,一般对外转让股权要经过法定程序,其他股东还可能行使优先购买权。三、公司回购股权,但是需要满足法定条件: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股东退股协议书*****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由于*****公司股东*****在2009年4月29日离
    2023-07-03
    390人看过
  • 企业转让股票怎样操作
    (1)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转让股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明显不同,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否则,转让在法律上并不生效。(2)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3)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例如,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股权转让,也就是股票买卖。股份公司的股权转止有着十分严格的交易程序和规则,不在此转让而采用其他方式转让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同时也是无效的。(4)收购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股权转让、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时,达成协议后生效。一、股权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1、股权转让的前置程序是否完备,包括股东会是否同意,其它股东是否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等。2、转让股权是否完整、是否有担保
    2023-02-28
    65人看过
  • 丈夫过世妻子继承股权怎么操作
    遗产继承股权要交印花税:(一)遗产继承股权视同股权转让,要交印花税。(二)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的,应按照下述规定征税:1.割等所立的书据;2.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一、继承权的接受与放弃继承权的接受与放弃是不可转让的。继承权的接受,是指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参与继承、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自继承开始,客观意义的继承权也就转化为主观意义的继承权,继承人得自主决定是行使继承权、接受继承,还是放弃继承权。继承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作出的放弃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的意思表示。继承权的放弃,是继承人对其继承权的一种处分。继承权的放弃,须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继承权的放弃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继承权的放弃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继承权的转让问题:继承权是一种以身份关系为前提的财产性权利,基于其人身属性,继承权是不可以转让的。二、继承权
    2023-02-24
    219人看过
  • 潜名股东资格继承和法人股东资格继承的区别
    隐名股东是指由隐名股东实际出资,由挂名股东登记为股东,实际的权利义务由隐名股东享有,风险与利益均归隐名股东的。一般情况下隐瞒股东的继承人无法成为股东,除非隐名股东、挂名股东与其他股东协商一致,但是一般股东不存在这种问题。所以隐名股东的资格继承与一般股东资格继承不相同。股东资格继承还是股权继承办理股权继承公证遇到的第一个困扰是:被继承人股东去世后,其遗留在公司的权利是股权,还是股东资格换言之,公证处在办理继承人申请的此类公证时,是确定为股东资格继承公证,还是确定为股权继承公证按照《公司法》第76条的规定,自然人股东去世后,其继承人可以继承其股东资格。笔者认为,所谓股东资格,是指在公司设立时有能力成为股东的基本条件,比如:如果是自然人欲成为公司股东,需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同时自然人在从事特定职业时,法律还可能剥夺其成为公司股东的资格,如我国现行公务员法就规定,国家公务员不能从事投资活动;如果是
    2023-07-31
    256人看过
  • 股东冒名维权如何操作?
    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当事人可以请求登记部门变更登记,还可以到市场监督管理行政部门举报。另外,还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维权,在发现被冒用后,被冒名者应及时主张权利并固定证据,向法院提起确权之诉或者侵权之诉。冒名股东一般是怎么定义的1、非法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违法行为,即可称为冒名股东。且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且其他股东不得要求冒名行为人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八条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
    2023-07-03
    160人看过
  • 股东的股权继承要提交什么资料
    1、根据《公司法》第76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首先需要查看下公司章程对股东资格的继承问题是否有作出约定,如果没有作出规定,则继承人对股东资格享有法定继承权。2、继承公证除了提交一般财产继承的材料外,由于股权继承的特殊性,还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1)出资证明;(2)股东名册;(3)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的公司章程;(5)公司资产的评估报告3、到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1)继承公证需提供的材料参见前面房产继承的继承公证(2)凭继承权公证书到证券营业部办理股票过户手续,如果继承者从未开立过股票账户,应先开立账户,如果不想另行开户,可通过卖出所继承的股票兑现为资金,然后以取出现金的方式实现继承的权利和权益。一、股权继承过程中的注意事项1、股权继承应符合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记载公司组织规范及其行动准则的书面
    2023-02-19
    265人看过
  • 股东继承人能否继承股东资格(公司法76条)
    解读新《公司法》第76条《公司法》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可以说,该规定对死亡股东其继承人的权利予以了最大限度的保护,即认可股权是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可以继承,而继承人继承了财产,理所当然的也继承了其中的权利,包括股东资格在内。同时也充分肯定公司章程的价值所在,尊重了公司的意思自治,即如果章程有特殊约定的不当然的继承股东资格。关于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无外乎是两种情形,一是规定继承人一律不能取得股东资格,二是规定取得股东资格需具备一定条件,经过一定程序。如果在章程里没有就此作出规定,在理论上可以认为在公司设立之初,已经默许了继承人可以直接取得股东资格,可以直接适用公司法的规定。但在实践中,许多公司并没有对股东资格继承有约定,实际是未意识到股东资格问题的存在,并不是当然地同意继承人继承。由于76条对股东资格继承的条件、程序规定的不
    2023-06-09
    112人看过
  • 合资企业委托贷款转股操作流程
    委托贷款业务操作流程一、开户1.在“3430维护客户信息“中,对客户信息进行维护。在“1251开户申请”交易下做开户申请,“1252正式开户”下开立对公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如果客户已经在我行开立了对公存款账户的可以不再开立新账户,直接以客户开立的存款账户作为贷款基金账户即可。2.在“4140维护客户信息”交易下对委托客户进行相关信息维护;3.先在“1251开户申请”下申请“40601委托存款”账户,“1252正式开户”下开立“40601委托存款”账户;4.继续在“1251”和“1252”交易码下分别开立四个“40601委托存款”科目下的账户,分别是“存款户”、“委托户”、“本金户”、“利息户”,户名为“***公司委托存款(存款户)”以此类推;5.在“1320平衡记账”交易码下将客户对公存款转入40601科目下委托存款(委托户)。二、发放贷款1.在“2100贷款资料管理---4”交易下登
    2023-05-05
    392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股权的合法继承会导致公司股东的变更,这对有限责任公司会产生深刻影响。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和资合性,是基于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设立的,如法律不加限制的允许股东的继承... 更多>

    #股权继承
    相关咨询
    • 企业融资股权如何操作?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29
      股权融资是企业解决资金的一种有效手段,纵观目前的股权融资,主要是通过下列方式进行股权融资: 1、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用自己的股权作为质押物而设立的质押。股东出质股权后,质权人只能行使与财产权利相关的权利,企业重大决策与选择管理者等与财产权利无关的权利仍由出质股东行使。 2、股权转让。是指企业股东依法把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他人,使他人成为企业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 3、股权增资扩股。是指企业向社会募集股份
    • 企业要股东变化怎么操作?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5
      一、在公司内部做一个股东会决议,形成文字,每个股东签上字。准备相关材料到工商局进行股东变更申请。 二、向工商局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新股东身份证原件; 3、新股东计生证独生子女证(非广州户口)原件; 4、新股东彩色相片2张大一寸; 5、验资报告及新的股份安排; 6、新、旧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经理安排; 7、原股东身份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 8、公章,盖完取回。 第一
    • 独资企业股东死亡继承人放弃继承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29
      投资人的继承人放弃继承,企业债务的偿还方式: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时,个人独资企业就会解散,可以进入清算程序,因为投资人已经死亡,只能由债权人请求法院指定清算人清算。在清偿个人独资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税费之后,债权人的债务才能得到清偿。
    • 股东融资操作流程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7-27
      科学的预测和决策——筹集资金——资金的供应——正常生产。 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拥有的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科学的预测和决策,采用一定的方式,从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去筹集资金,组织资金的供应,以保证公司正常生产需要,经营管理活动需要。 公司筹集资金的动机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通过一定的渠道和一定的方式去进行。作为企业需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深刻,全面地了解金融知识、
    • 企业继承股权还会继承公司股份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2-21
      《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可以看出,如果公司章程明确排除股东资格不能因继承股权而取得,那么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在继承股权后不一定能成为股东。即使公司章程中没有这样的限制性规定,继承股权后也不是当然的股东,而是通过法定股权变更登记程序,公司最终将股东记录在股东名单上成为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