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取证的证据处理原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14:23:25 414 人看过

对于违法收集证据的取舍问题应本着辩证的态度加以处理,具体应遵循以下原则:

忠实于事实真相的原则。证据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事实是客观的,是任何力量也改变不了的,不能将行为的处理与证据的处理简单等同起来。从反映客观事实真相出发,从内容上认识证据,符合唯物辩证法的要求。

从严审查的原则。违法取证虽然可能收集到客观真实的证据材料,但毕竟来源上有瑕疵。因此,对这类证据应在“忠实于事实真相”的基础上,必须从严审查,注重用其它证据印证非法取得的证据,或以此为线索收集其它证据来证实案件事实,以提高这类证据的证据力。

严肃纠正和制裁的原则。相对肯定违法取证的证据力不是对这种非法行为的肯定。相反,要对违法取证的行为严肃纠正和制裁,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二百四十七条分别对非法搜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刑讯逼供等取证行为规定了严厉的刑罚。

一、订金的复印件有没有效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应该提供原件,如果不能提供原件的,复印件也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需要进行效力的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条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二、订金和定金的区别

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

2、二者的功能不同;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资金上的一定的支持。订金的给付本身属于给付订金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行为。

3、二者的作用不同;定金一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而订金给付后,如发生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

4、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定金担保方式,可以适用于各种合同;而订金只适用于金钱的给付为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中,多见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有名合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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