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股东可以使用货币出资,也可以将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为出资。不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同时,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股东可以出资使用货币,也可以将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为出资。不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出 资 出 资 范 围 与 出 资 方 式 全 解 析
出资是公司设立和运营的重要环节,涉及到出资范围和出资方式。出资范围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而出资方式包括认缴出资额、出资期限、出资形式等。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另外,《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股东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因此,出资范围和出资方式都是公司设立和运营中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出资是公司设立和运营的重要环节,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出资范围和出资方式都是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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