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任命法人一般什么职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2 10:20:12 275 人看过

股东任命法人一般会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职务,具体要看章程中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是什么职务的,如果由董事长或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任免。如果股东或执行董事任法定代表人,由股东会任免。

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

(一)公司注册的时候,股东从法律角度来说必须没有年龄限制,但在具体注册的时候工商局会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没有上限要求。

(二)公务员不能成为任何公司的股东。

(三)党政机关的干部和职工不能成为任何公司的股东,离退休后仍然不能投资公司成为股东。

(四)现役军人不可以投资公司成为股东。

(五)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国有企业领导人、国企领导人配偶、子女;银行工作人员不能在同类业务范围内投资注册公司成为股东。

(六)在注册公司的时候,一定要对股东的身份资格落实清楚,否则可能导致股东权利无效。

一、法人的主要内容

法人种类分为三种。第一,以行为能力为界分为完全行为能力法人与限制行为能力法人,传统的法人为完全行为能力法人,非法人团体和中国特有的“两户”为限制行为能力法人。

第二,从责任范围看,完全行为能力法人是有限责任,而限制行为能力法人是无限责任。

第三,完全行为能力法人分营利与非营利法人,作为限制行为能力的法人也有营利与非营利之分,非法人团体属于非营利,而“两户”属于营利。

第四,作为监督机制根据法人的性质不同可介入的机制不同,在这一点上,公益法人与公司法人形成严格与宽松的两极对照。

第五,在享受税制优惠方面,公益法人以绝对享受为原则,营利法人以基于政策部分享受为原则。

第六,作为准入机制,以准则主义为基本原则,以许可主义为特别原则。

第七,特殊法人不做规定或做授权规定,即特殊法人由特别法规定。

二、法人股东监事可以是同一个人吗

我国《公司法》并未禁止公司股东充当公司监事,只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因此,公司股东是可以担任公司监事的。

(一)监事的产生是由股东决定的,如果公司股东是企业法人,那么这家作为股东的公司应当依据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一名人选,以派往你公司担任监事。

(二)《公司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三)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监事是为了防止董事会、经理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就需要在股东大会上选出这种专门监督机关,代表股东大会行使监督职能。

监事卸任与免职的原因与方法与董事会基本相同,即任期届满时卸任;本人请求辞职;因原任机关罢免;因丧失任职资格而被解除等。此外,《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规定,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应当予以撤换。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章程第五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0: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人相关文章
  • 任命董事的股东会决议书范本是什么
    一、任命董事的股东会决议书范本是什么1、在撰写董事任命的股东决议书的时候,首先应该先阐明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同时还需要详细记录与会人员,并且还要在正文处详细阐明所任命的董事会成员的具体信息,经过无误确认之后由董事长签字确认即可。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五条【董事任期】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二、董事换届的流程1、提出候选人。候选人是职工的,需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2、召开股东大会,进行投票表决。3、将投票选举的新董事会成员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4、公示期结束,进行任命。
    2023-06-19
    402人看过
  • 股东占股20%一般有什么权利
    一、股东占股20%一般有什么权利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持有公司百分之二十股份的,股东享有的权利包括分享公司收益,对公司重要事项进行表决等。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九十七条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3-04-27
    419人看过
  • 召开特别股东大会任命自愿清算人
    上海世纪创投有限公司(ShanghaiCentryAcqisitionCorporation)(美国证券交易所:SHA,以下简称为上海世纪)宣布,其董事会将于2008年7月8日召开一次特别股东大会,审议和批准任命来自BorrelliWalsh有限公司的CosimoBorrelli和JacqelineWalsh连带担任公司自愿清算过程中的清算人的提案。2008年5月28日,上海世纪董事会向开曼群岛公司注册总署提交了一份解散及破产声明公告,另外还在《开曼群岛公报》上刊登了一份公告,通知公司所有可能的债权人公司将自愿停业,进行资产分配。清算人将独自对公司的债权人进行评估,对债权人的债权主张进行估计。董事会认为有必要任命一名独立清算人。开曼群岛法律规定,任命清算人需要得到股东的批准。CosimoBorrelli是一位注册会计师,在正式非正式的公司重组、破产、司法会计和财务调查方面有二十余年的经验。
    2023-06-09
    279人看过
  • 一人股东的公司算职务侵占吗
    将公司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侵害了公司潜在权利人的利益,数额较大的,成立职务侵占,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3-06-13
    437人看过
  • 股权转让股东一般有什么限制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有: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2、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3、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一、公司股权能一次性转让吗公司股权可以一次性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股权可以
    2023-03-23
    291人看过
  • 一般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任职文件)范例
    该范例首先是列出了浙江省工商局最新规定统一的示范文本。然后,本公司根据该示范文本,具体进行细化,举例作出样本(该样本已经工商局认可),便于您在实际中操作。如果您为了更快捷、更高效,或者有什么疑问想咨询我公司,或想通过本公司代为办理有关手续的。我公司愿意以及尽所能的方式热情地为您服务,使您得到100%的满意。绍兴卓越财务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解放北路588号6号楼213室[华润万家(原华谊大厦)背后]联系电话:0575-851300280575-88194118一、示范文本一般有限公司股决董监事选举××××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关于选举董事/执行董事、监事的决定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年月日召开了公司股东会,全体股东参加并通过如下决议:1、选举××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任期××年;2、选举××担任公司的监事。(如公司成立董事会、监事会,则应作如下决议:)1、决定成立公司董事会
    2023-06-09
    371人看过
  •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般在什么时候召开
    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股东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的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的召开分为定期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定期召开一次年会,至于召开年会的时间,由公司自行规定。根据公司法规定出现六种情况时,股份有限公司应该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主要有:1、董事总人数不足本法所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的人数的三分之二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股东会召开程序召开股东会有以下程序性规定:1、召集程序:有
    2023-07-26
    283人看过
  • 公司经理能否由股东会任命?
    1、股份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授权下,执行董事会的战略决策,实现董事会制定的经营目标。并通过建立必要的职能部门,聘请管理人员,形成以总经理为中心的组织、管理、领导体系,对公司实施有效的管理。从《公司法》的措辞和公司治理原则来看,股东会和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是两个必要的组织,各自承担着各自的职责,享有各自的法定权力。经理的设立和聘任是董事会职权的一部分,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行使股东的权利。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选举和聘任经理更换非职工代表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3)选举和更换作为股东代表的监事,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作出决议,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决
    2023-05-07
    379人看过
  • 股东分红一般在什么时候
    公司分红派息一般在定期报告中公布预案,经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具体时间要看公司的规定。分红是将当年的收益,在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等项目后向股东发放,是股东收益的一种方式。一般分红会在股东大会审核后两个月内。关于分红需要注意的有以下一些:1、股票的分红,一般是采取自动到帐方式,无须自己操作。2、分红的时间一般在:半年报、年报公布的同时公布分红预案,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3、一般很少有在公布季度报表的时候分红,分红的扣税是根据持股的时间长短等也是自动完成。4、只要在公布的分红“登记日”当天、或之前买入并持有的,都可以参加分红。“除权日”之后买入股票则不能享受分红。一、股东分红的条件有哪些?分红是股份公司在赢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投资者的红利。是上市公司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分红是将当年的收益,在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等项目后向股东发放,是股东收益的一种方式。通常股东得到分
    2023-03-15
    453人看过
  • 一个股东一个法人是什么公司
    一、一个股东一个法人是什么公司一个公司只有一个法人股东,那么这个公司就是法人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全资子公司,指只有一个法人股东的公司。就是母公司控制子公司所有股份。母公司与子公司在法律地位上都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可以独立的参与外部的经营活动。母公司对子公司或者是全资控股、或者是控制多数股份。全资子公司是在中国存在的一种特殊情况,是中国在改革开放当中出现的一种特殊情况。 相关法条: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子公司和母公司是一个法人吗1、子公司和母公司是两个法人;2、子公司是独立的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子公司要承担独立的法律责任。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
    2023-03-31
    419人看过
  • 一般债务担保人的责任是什么
    一般债务担保人的责任是什么?一般保证人的责任是一般保证义务,即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偿还义务时,希望债务人承担债务偿还责任。也就是说,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仲裁,债务人财产未依法强制执行前,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的,保证人有权拒绝。一般保证人对债权人的保证责任,不包括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不仅包括应当返还的主债务,还包括合同约定的利息和超过债务清偿期的利息。当然,一般担保人在代表债务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一般保证人的责任是一般保证义务,即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偿还义务时,希望债务人承担债务偿还责任。也就是说,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仲裁,债务人财产未依法强制执行前,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的,保证人有权拒绝。一般保证人对债权人的保证责任,不包括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不仅包括应当返还的主债务,还包括合同约定的利息和超过债务清偿期的利息。当然,一般担保人在代表债务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追
    2023-05-08
    133人看过
  • 一命换一命法律怎么判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一、故意伤害致人骨折怎么判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二、打呼噜向室友袭击会怎么样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三、把人打成植物人一般会判多少年把人打成植物人,涉嫌故意伤
    2023-03-27
    500人看过
  • 职务违法一般怎么处理
    一、职务违法一般怎么处理执行职务活动时有违法的行为,违法行为未构成犯罪的,一般是给予行政处分和党纪处分,如警告、留党察看等。《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条行政机关公务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例给予处分。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有规定的,依照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执行;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应当受到处分的违法违纪行为做了规定,但是未对处分幅度做规定的,适用本条例第三章与其最相类似的条款有关处分幅度的规定。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可以补充规定本条例第三章未作规定的应当给予处分的违法违纪行为以及相应的处分幅度。除国务院监察机关、国务院人事部门外,国务院其他部门制定处分规章,应当与国务院监察机关、国务院人事部门联合制定。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决定外,行政机关不得以其他
    2023-04-15
    214人看过
  • 一般股东怎样承担公司债务
    一般情况下,公司债务股东不必承担。因为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债务责任,当公司资产全部用于偿还债务之后,公司破产注销,剩余债务不必再进行偿还,股东没有为公司偿还债务的义务。公司的财产虽然来自于股东的投资,但是股东一旦把财产投入公司,就与财产相分离,这些财产就成为公司财产,由公司支配。公司担负债务时,债权人只能要求公司偿还,而股东由于已缴纳出资,相应财产已转变为公司财产,股东对公司债务就无需再承担责任。同样的,当股东担负债务时,债权人也不能要求公司为股东的债务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
    2023-02-13
    322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人
    词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法人
    相关咨询
    • 职工监事还需要股东任命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3
      公司的股东可以是法人、自然人、非法人组织、国家。 而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 一人的股东职务产生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11
      在一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案件中,债权人以一人公司的股东与公司存在财产混同为由起诉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应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也就是说,需要由股东举证证明其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之间不存在混同。一人公司的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是否混同,应当审查公司是否建立了独立规范的财务制度、财务支付是否明晰、是否经过外部审计等进行综合考量。 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务必使公司拥有独立规范的财务制度、清晰明确的财务支付记录
    • 股东会可以向上市公司任命法人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22
      董事长是由董事会投票选举产生。 一、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法》第四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2.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不是由公司章程直接产生,公司章程只是规定其产生的办法。 3.一个有效的公司章程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必须要有董事长的产生方式。 4.依据是《公司法》第二十五条,(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股份有限公司,
    • 股东任命决议书范本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06
      股东任命决议书范本没有严格的格式要求,跟一般的会议纪录差不多,里面的内容包括股东通过会议确定的内容,然后由参会股东签字确认。
    • 股东可以任命董事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12
      股东能否担任董事要看股东是否具备不得担任董事的法定限制情形。如果不具备的,可以担任董事;如果具备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本法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