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交通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实施驾驶员培训<学员证>制度的通知》的决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07:20:33 69 人看过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局对原深圳市运输局、深圳市港务局、深圳市公路局注(注:2001年我市机构改革中,撤消原深圳市运输局、深圳市港务局,设立深圳市交通局,加挂深圳市港务局牌子,深圳市公路局为深圳市交通局所属二级局。原规范性文件中所称“市运输局”相应修改为“市交通局”,“各运输分局”修改为“各分局”。)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技术性修改。现决定将《关于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工作管理的通知》等35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原深圳市运输局、深圳市港务局、深圳市公路局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

深圳市交通局关于实施驾驶员培训《学员证》制度的通知

(2000年6月2日深运[2000]163号)

各驾驶员培训单位:

为了规范培训行为,保证培训学时和培训内容的落实,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加强行业管理,引导驾培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交通部1996年11号令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行业管理实际,我局决定对学车学员实施《学员证》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证范围

凡申请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参加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并符合身体条件的人员。

二、发证程序

(一)由培训单位填报《学员证申领表》(并附软盘),报市交通局安全技术处审核。

(二)经审核后,按核准的人数领取相应数量的《学员证》。

(三)《学员证》由培训单位负责填写。

(四)学员结业后,由培训单位收回《学员证》,并交回我局存档。

三、有关要求

(一)时间要求:各培训单位要在6月底前完成在学及新招学员的《学员证》申领及发放工作,7月1日起,我局将按交通部令有关要求进行检查。

(二)为了方便《学员证》的发放工作,我局委托各培训单位填写和代为发放《学员证》,因此,各单位一定要按《学员证申领表》申报的内容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严肃处理。

(三)《学员证》的术科训练记录栏,是我局根据交通部教学大纲要求制定的术科培训基本教学要求,培训单位和学员要相互监督共同完成教学内容,并按规定认真填写。

四、《学员证》是学员参加驾驶技能培训的学籍证明,在训练时必须随身携带,以备行业主管部门检查。

附:学员证申领表(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17: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深圳市经济贸易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印发<深圳市重大事故隐患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局对原深圳市经济发展局、原深圳市贸易发展局和涉及安全监督管理的深圳市劳动局(含市安委会)注1(注1:2001年我市机构改革组建市经济贸易局和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分别行使相关职能,原市经济发展局和市贸易发展局不再保留,深圳市劳动局(含市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划转新组建的市经济贸易局,因此本次重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原文中的市经济发展局和市贸易发展局均改为市经济贸易局或市经贸部门,市劳动局(含市安委会)、劳动部门均改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2000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技术性修改。现决定将《深圳市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等35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原深圳市经济发展局、深圳市贸易发展局2000年12月31日前制
    2023-06-09
    56人看过
  • 深圳市劳动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在深圳就业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
    深圳市劳动局关于重新发布《深圳市职业高中毕业生实行双证制度的暂行办法》等24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02年9月26日深劳[2002]60号)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局对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技术性修改。现决定将《深圳市职业高中毕业生实行双证制度的暂行办法》等24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我局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深圳市劳动局关于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在深圳就业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1999年8月3日深劳[1999]189号)各区劳动(人力资源)局,市保税区管理局、龙岗大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全市各用人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在深圳就业管理,根据广东省劳动厅《关于加强外国人和
    2023-06-10
    474人看过
  • 深圳市劳动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加强职业资格证书核发与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决定
    深圳市劳动局关于重新发布《深圳市职业高中毕业生实行双证制度的暂行办法》等24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02年9月26日深劳[2002]60号)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局对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技术性修改。现决定将《深圳市职业高中毕业生实行双证制度的暂行办法》等24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我局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深圳市劳动局关于加强职业资格证书核发与管理工作的通知(1999年9月24日深劳[1999]228号)各区劳动(人力资源)局,市保税区管理局、龙岗大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全市各用人单位:自1999年7月1日起,全国已正式启用新版职业资格证书。近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了《
    2023-06-10
    127人看过
  • 深圳市交通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扩大公共中小巴按站停靠样板路段范围的通知》的决定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局对原深圳市运输局、深圳市港务局、深圳市公路局注(注:2001年我市机构改革中,撤消原深圳市运输局、深圳市港务局,设立深圳市交通局,加挂深圳市港务局牌子,深圳市公路局为深圳市交通局所属二级局。原规范性文件中所称“市运输局”相应修改为“市交通局”,“各运输分局”修改为“各分局”。)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技术性修改。现决定将《关于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工作管理的通知》等35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原深圳市运输局、深圳市港务局、深圳市公路局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深圳市交通局关于扩大公共中小巴按站停靠样板路段范围的通知(1999年12月2日深运[199
    2023-04-23
    195人看过
  • 深圳市交通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开展我市营业性运输汽车技术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的决定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局对原深圳市运输局、深圳市港务局、深圳市公路局注(注:2001年我市机构改革中,撤消原深圳市运输局、深圳市港务局,设立深圳市交通局,加挂深圳市港务局牌子,深圳市公路局为深圳市交通局所属二级局。原规范性文件中所称“市运输局”相应修改为“市交通局”,“各运输分局”修改为“各分局”。)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技术性修改。现决定将《关于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工作管理的通知》等35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原深圳市运输局、深圳市港务局、深圳市公路局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深圳市交通局关于开展我市营业性运输汽车技术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1997年5月4日深运[19
    2023-06-04
    140人看过
  • 深圳市交通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港口收费规则>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决定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局对原深圳市运输局、深圳市港务局、深圳市公路局注(注:2001年我市机构改革中,撤消原深圳市运输局、深圳市港务局,设立深圳市交通局,加挂深圳市港务局牌子,深圳市公路局为深圳市交通局所属二级局。原规范性文件中所称“市运输局”相应修改为“市交通局”,“各运输分局”修改为“各分局”。)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技术性修改。现决定将《关于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工作管理的通知》等35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原深圳市运输局、深圳市港务局、深圳市公路局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深圳市交通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港口收费规则》有关事项的通知(1997年7月28
    2023-06-08
    375人看过
  •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转发<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文件的决定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局对2001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技术性修改。现决定将《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广东省保险业免征营业税具体险种的通知》等215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我局2001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1997年10月10日深地税发[1997]542号)各征收分局、宝安、龙岗、登记分局:现将《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63号)注(注: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63号,2002年修订后编号改为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18号第6件并作了如下修改:(一)第六条第一款修改为:“住宅出租屋实行《出租屋治安管理责任书
    2023-04-22
    485人看过
  • 深圳市经济贸易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注册安全主任证书复审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决定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局对原深圳市经济发展局、原深圳市贸易发展局和涉及安全监督管理的深圳市劳动局(含市安委会)注1(注1:2001年我市机构改革组建市经济贸易局和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分别行使相关职能,原市经济发展局和市贸易发展局不再保留,深圳市劳动局(含市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划转新组建的市经济贸易局,因此本次重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原文中的市经济发展局和市贸易发展局均改为市经济贸易局或市经贸部门,市劳动局(含市安委会)、劳动部门均改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2000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技术性修改。现决定将《深圳市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等35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原深圳市经济发展局、深圳市贸易发展局2000年12月31日前制
    2023-06-10
    134人看过
  • 深圳市经济贸易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加强我市采石场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的决定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局对原深圳市经济发展局、原深圳市贸易发展局和涉及安全监督管理的深圳市劳动局(含市安委会)注1(注1:2001年我市机构改革组建市经济贸易局和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分别行使相关职能,原市经济发展局和市贸易发展局不再保留,深圳市劳动局(含市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划转新组建的市经济贸易局,因此本次重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原文中的市经济发展局和市贸易发展局均改为市经济贸易局或市经贸部门,市劳动局(含市安委会)、劳动部门均改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2000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技术性修改。现决定将《深圳市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等35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原深圳市经济发展局、深圳市贸易发展局2000年12月31日前制
    2023-06-09
    300人看过
  • 关于发布《关于实施运输船舶强制报废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经贸委(经委)、财政厅(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关于实施运输船舶强制报废制度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发布。客船类运输船舶强制报废,从2001年5月1日起施行。其它类运输船舶的强制报废,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实施运输船舶强制报废制度的意见为加强老旧船舶管理,优化船舶运力结构,提高船舶技术水平,保障水路运输安全,促进水运事业健康发展,建立并实施运输船舶强制报废制度。一、充分认识实施运输船舶强制报废的重要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水运事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为缓解我国运输能力不足,促进国民经济和对外贸易发展做出了贡献。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我国运输船舶存在严重老化,老旧船舶数量多,船舶技术状况差,安全隐患多等突出问题,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构成重大威胁,对航运业健康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实施船舶强制报废制度,尽快淘汰一批老旧运输船舶特别是严重老
    2023-06-08
    277人看过
  • 深圳市劳动局关于重新发布《深圳市劳动局、深圳市总工会关于推行劳动合同签收办法的通
    深圳市劳动局关于重新发布《深圳市职业高中毕业生实行双证制度的暂行办法》等24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02年9月26日深劳[2002]60号)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局对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技术性修改。现决定将《深圳市职业高中毕业生实行双证制度的暂行办法》等24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我局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深圳市劳动局、深圳市总工会关于推行劳动合同签收办法的通知(2000年4月4日深劳[2000]34号)各区劳动(人力资源)局,市保税区管理局、龙岗大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全市各用人单位:近几年来,在我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存在不少代签、假签和单方保管合同等违法现象
    2023-06-10
    482人看过
  • 深圳市交通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我市出租小汽车行业“两统一”工作的通知》的决定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局对原深圳市运输局、深圳市港务局、深圳市公路局注(注:2001年我市机构改革中,撤消原深圳市运输局、深圳市港务局,设立深圳市交通局,加挂深圳市港务局牌子,深圳市公路局为深圳市交通局所属二级局。原规范性文件中所称“市运输局”相应修改为“市交通局”,“各运输分局”修改为“各分局”。)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技术性修改。现决定将《关于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工作管理的通知》等35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原深圳市运输局、深圳市港务局、深圳市公路局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深圳市交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我市出租小汽车行业“两统一”工作的通知(2000年4月3日深
    2023-06-08
    116人看过
  • 关于印发《深圳市土地收购实施细则》的通知
    深国房〔2007〕628号为加强土地管理,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加大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力度,根据《深圳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我们制定了《深圳市土地收购实施细则》,现予印发施行。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二○○七年十一月八日深圳市土地收购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深圳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市土地储备机构实施的土地收购。第三条权利人拟转让其土地使用权的,可以向市土地储备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深圳市土地使用权收购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原件);(三)合法的房地产权利证明复印件(核原件);(四)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市土地储备机构应当核查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核查结果。第四条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启动收购程序:(一)土地使用权权属明确,且无查封、
    2023-06-10
    469人看过
  • 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实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办法
    (广东省交通厅2007年4月20日以粤交运(2007)323号发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促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2006年第2号令,以下简称《驾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实行社会化。为营造公平、公正的驾驶员培训市场环境,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二、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人承诺拟购置的教学车辆和聘用的人员,应在许可申请受理之日起6个月内兑现承诺。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该承诺期内已核实落实了拟投入的车辆和聘用的人员且车辆、人员符合许可条件要求后,应当为投入教学培训的车辆、人员办理相关手
    2023-04-23
    89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关于交纳学员培训费违约金的问题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14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 民政部关于新发布殡葬新规定的通知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0-25
      《丧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明确政府责任,完善基本丧葬公共服务,加强公益指导作为修订重点。规定国家建立基本葬礼公共服务制度,复盖遗体运输、暂时保管、火化、骨灰保管、生态葬礼等基本服务项目。对殊困难者、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生活困难重点优待对象和其他城乡困难大众免费提供基本葬礼服务。
    • 驾驶员的安全培训及安全学习制度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31
      驾驶员安全教育制度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行车规则。车队要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训,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客户服务部安全教育例会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每月对送货驾驶员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讲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安全教育活动档案不在局(公司)的
    • 关于驾驶员醉酒驾驶新规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30
      《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六)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第二十九条,驾驶非机动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醉酒的人不准驾驶。 现在对酒后驾车又加大了惩罚力度,喝了一点酒算酒后驾驶,酒精度到达一定程度就算醉酒驾车,3次以上将永久吊销驾照,所以请千万不要酒后驾驶,指驾驶员每百毫升血液或呼吸中,所含的酒精含量大于0小于100毫克。 旧法对饮酒后驾车处罚规定是,罚款50元;
    • 关于培训政策的最新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6
      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在校生的就业服务和就业指导工作。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应当合理设置、调整培训方向和培训科目,开设就业指导课程,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扩大就业实习基地的范围,完善就业实习制度,提高学生就业、创业能力。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应当组织在校学生,通过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为学生参加职业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