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预购合同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2-11-13 00:02:51 179 人看过

一、签订房屋预购合同需要什么材料

购房时,都不是直接购买,需要签订预购合同,因此签订房屋预购合同需要的材料如下: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

(5)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6)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需要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房屋买卖的证明材料。

二、签订房屋预购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签房屋预售合同要注意明确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2、明确约定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3、明确约定公摊建筑面积

4、明确约定房产证的办理期限

5、明确约定房屋质量

6、明确约定物业方面的有关情况

7、签房屋预售合同要注意明确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五百九十八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九条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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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1日 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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