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成年人的轻微刑事案件可适用刑事和解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给予特殊、优先的保护是各国法律都予以遵循的一个原则。作为世界法律通行的原则,早在1989年,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就规定了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予以优先保护,即“关于儿童的一切行动,不论是由公私社会福利机构、法院、行政当局或立法机构执行,均应以儿童的最大利益为一种首要考虑。”而1990年联合国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通过的《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再一次指出:“我们在此庄严承诺,对儿童的权利,对他们的生存、及对他们的保护和发展给予高度优先。”并强调“提高儿童福利必须是非常高度的优先。”因此对未成年人的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刑事和解乃是非常有必要。
(二)七十岁以上老年人的轻微刑事案件可适用刑事和解对于七十岁以上的老年人的刑事犯罪,我国新修订的第十七条就已经规定了“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这样的规定是一种文明和人道主义的体现。从现实情况而言,年逾七十者,其人身危险性已大大降低,因此对七十岁以上老年人的轻微刑事案件亦可以考虑适用刑事和解。
(三)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不可适用刑事和解所谓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不能适用刑事和解制度,一方面是因为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特殊性,国家工作人员乃是法律赋予职权行使公权力的人员,法律赋予其行使公权,就意味着其必须对国家的委托忠诚和诚信,而不可违背国家授予其权力“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权谋私。根据国家权力理论及天赋人权的概念,公民组成国家是将自身的管理权限和防卫权让渡给国家集中行使,而国家通过法律的规定将公权力授给公职人员,让公职人员管理国家,行使权力为社会和人民提供服务。而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显然已经与这个初衷背离了,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适用刑事和解制度必然放任国家公权力不作为、乱作为乃至以权谋私,不利于法律赋予其权力为人民服务的初衷和原本。另一方面是因为职务犯罪的案件侵犯的乃是公共法益。
作为刑事和解,强调是的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达成某种妥协和让步,犯罪嫌疑人通过自身的努力获取被害人的谅解,以达免于起诉、逮捕和审判的一项刑事制度。而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中,被害人即社会公益和国家并无特定的授权主体和委托人,因此在主体不明确的情况下,刑事和解无法进行操作,而且一旦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放任刑事和解,必将导致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的严重损害,因此,我们认为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中不宜实行刑事和解制度。(四)熟人之间的案件可适用刑事和解法律对于熟人之间的某些案件已经明确规定要予以从轻、减轻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四)项就明确规定了“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按此精神,对于熟人之间的案件适用刑事和解无可厚非。且熟人之间亦常常受到伦理、道德、情义等因素的影响,在这些因素的调整下,可以尽量少用或者不用刑罚来控制、预防犯罪,这种社会效果有时甚至比用刑罚换来的社会效果更佳。以上就是刑事和解的适用主体,刑事和解,能较好的解决当事人的冲突,减少司法压力。
-
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173人看过
-
法律规定强拆的主体如何认定?
135人看过
-
立功的主体是怎样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112人看过
-
刑事和解的主体有哪些,刑事和解主体有哪些人
328人看过
-
法律规定刑事申诉主体是谁
497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主刑包括什,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335人看过
职务犯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司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开展违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破坏国家职务管理职能的总称。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 常见的职务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 更多>
-
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11关于刑事和解的案件范围主要有两种: 第一种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侵犯财产罪,无论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第二种是,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当事人可以和解。这里的“过失犯罪案件”是指渎职罪以外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
如何确定交通肇事罪的赔偿主体和刑事和解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09《侵权责任法》第49条至53条规定了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一致造成交通事故损害责任的规则。在《侵权责任法》第49条中规定了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特殊主体,也规定了租赁、借用机动车的责任规则。该法确定了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主体以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归属的“二元说”为原则,即从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两个方面考量,以运行支配理论为基础,强调支配着应当承担责任,在特定情形下加入运行利益为补充。2012年12月21日
-
刑事刑事和解的主体是哪个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08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和解3、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其近亲属可以代为和解4、被害人本人5、被害人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与被告人和解。6、被害人是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可以代为和解。《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九十九条和解协议约定的赔偿损失内容,应当在双方签订协议后立即履行,最迟在人民检察院作出从宽处
-
刑事和解法律适用主体的范围是什么?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09刑事和解适用范围: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
-
哪些是刑事和解的主体? 有哪些相关规定?甘肃在线咨询 2023-10-12可以进行刑事和解的主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包括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系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和解;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其近亲属可以代为和解;被害人本人;被害人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与被告人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