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要具备哪些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1 09:43:19 167 人看过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和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二)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三)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四)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五)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六)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七)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一、向法院申请保全的财产债务人能卖吗

向法院申请保全的财产,债务人不能卖。财产已经依法被法院进行了保全的,即使债务人将其售卖,也属于无效行为。除非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此时债务人可以售卖该财产。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二、诉中财产保全向哪个法院申请

诉中财产保全向进行审理的人民法院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九条

当事人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

(二)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遭遇家庭暴力且经济困难的;

(三)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涉及损害赔偿的;

(四)因见义勇为遭受侵害请求损害赔偿的;

(五)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发生保全错误可能性较小的;

(六)申请保全人为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由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偿付债务能力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

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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