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耽误抢救赔偿患者6万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6 09:22:14 458 人看过

北京市某医院因为电梯故障,将一位急救病人困在电梯中40分钟,病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为此,该院被法院判决向患者家属赔偿6万元。

死者张某于2006年4月19日晚因头部不适被送致北京市崇文区某医院就诊。病人头颅CT显示“蛛网膜下腔出血”。值班医生通知病人家属将病人送到3楼抢救室抢救。当电梯从地下一层运行至二层时,电梯突然停运,无法正常打开电梯门,病人及家属被困在电梯中达40分钟。后家属强行对患者进行了抢救,最终患者因抢救无效死亡。

死者妻子及子女将该院诉至北京崇文区人民法院,他们认为电梯停运时造成患者死亡的真正原因,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20余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死者的死亡除了自身原因外,电梯停运延迟抢救与病人死亡也有一定的因果关系,被告应承担与其自身过错相对应的赔偿责任。故判决被告赔偿被人家属损失6万元。病人家属认为赔偿数额过低提起上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30日 08: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山西省人民医院误诊被判赔偿患者134万
    患者陈女士状告山西省人民医院误诊误治一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久前一审判医院赔偿陈女士134万余元。对此判决,山西省人民医院表示不服,已向山西省高院提出上诉。治宫颈癌时切除膀胱2003年11月,陈女士因阴道不规则出血入住山西省人民医院妇产科,院方诊断为宫颈癌。院方在征得本人及家属同意后先行化疗。化疗后,陈女士在当月17日出院,医院嘱咐三周后手术。次月,经术前充分讨论并征求患者家属同意后,陈女士在全麻下接受“广泛子宫全切+盆腔淋巴结清扫术”。手术过程中,院方发现癌肿已侵及膀胱三角区,认为保留膀胱会造成癌肿病灶残留,与陈女士丈夫交待并经家属同意后,将膀胱三角区与子宫整块切除。手术后,陈女士先后又住院治疗三次,共70天,实际支付医疗费32118元。提出天价索赔陈女士因膀胱被切,只能靠尿袋等医疗药具维持生存。双方因此发生索赔纠纷,陈女士将山西省人民医院起诉到法院,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
    2023-04-26
    342人看过
  • 患者胃癌当胃炎治疗死亡医院赔偿10万元
    老王胃部不适被医院按胃炎治疗了一年,而当老王被检查出得的是胃癌时,为时已晚,最终去世。老王的儿子和老伴认为是医院延误了老王的最佳治疗时间才导致他死亡的后果,便将医院告上法院,并提出索赔请求。8月29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医院存在过失,判决医院赔偿老王儿子和老伴近10万元的各项损失。2004年8月,老王胃部不适,排便不畅,同时患感冒,于是到医院就诊。在至2005年8月31日一年多的时间内,医院均按胃炎给老王治疗,虽然老王的家属要求做胃镜确诊,但医院都未理会。2005年9月9日,老王到另一家医院全面检查,诊断为胃中分化腺癌。经手术探查,属胃癌晚期病灶无法切除,只能进行保守治疗。老王10月份出了院,仅仅一个多月后,老王便病逝了。老王的家人认为,第一家医院在长达一年多的诊疗过程中,对于老王的胃部不适等症状,从来没有进行针对性检查和治疗,导致老王的病因一直没有得以查明,延误了最佳治疗时间并
    2023-04-26
    253人看过
  • 患者死亡医院存在过错医院被判赔8.5万余元
    60多岁的杨老太太因突感胸闷被家人送到了丰台某医院急诊室,不想4个小时后杨老太太死亡。杨老太太的老伴和两个儿子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严重过错,便将其告上了法院。今天上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医院被判赔偿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8.5万余元。2005年10月26日早上5:10左右,杨老太太因突然感到胸憋被家人送在家附近的医院急诊室救治,据家属说,当时杨老太太神志清楚、精神佳、表情自然、言语清晰流利,能自主陈述病情并详细介绍了她患有尿毒症的病史和在医院透析的情况。急诊室医生当即诊断为心衰,为杨老太太注射了一支速尿,并让杨老太太做透析,但要等到该院透析室7点上班后才能做。家人陪着杨老太太等了1个多小时后,医院为她进行了血液透析、脱水、强心、吸氧等治疗。到了上午8:50的时候,杨老太太突然出现意识不清、呼吸急促、口吐白沫、口唇发紫的症状,医生立即对杨老太太进行了紧急抢救
    2023-04-26
    127人看过
  • 精神分裂患者缢死活动室内医院赔偿4万元
    精神分裂患者在医院的活动室内缢死,其子女将医院起诉到法院,要求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日前,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判决医院赔偿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3.9万余元、丧葬费2000余元、被抚养人生活费7400余元;同时死者家属支付医院存尸费3000元。李先生的父亲患精神分裂疾病近20年,一直在北京民康医院住院治疗,2007年2月24日,李老先生在医院的活动室内缢死,公安机关在死亡现场勘察,发现死者是被尼龙绳子缢死。李先生认为,死者为精神病人,随时都有暴力伤害他人或者自残、自杀的可能,作为精神病专科医院,北京民康医院的医生对患者的这种倾向是熟知的,应该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按照医疗常规,精神病医院里所有可能导致对患者不利的物品应该与患者严格隔离。另外,作为精神病专科医院,不但要对患者的疾病进行规范治疗,同时负有对患者监管义务,正是由于监管不力,才导致了该事件的发生,要求北京民康医院赔偿原告
    2023-04-26
    235人看过
  • 医院误诊耽误治疗可以索赔吗
    如果确定是医生的误诊,医院的过错,那么该医院需要承担医疗过错赔偿责任的。一、被医院误诊了耽误病情了怎么办可以要求赔偿,医院误诊是需要负责任的,但必须有足够的证据。可以通过3种途径来解决:1.医患双方自行协商;2.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3.向人民法院提起司法诉讼。患者如果是住院病人,可以找医院医务科,如果是门诊病人,可以找门诊办公室,先和医院协商一下,看看医院对此是什么态度,你也要先计算相关的赔偿额度,要注意一定有法律依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鉴定,鉴定结论做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院应承担何种责任后,可以根据规定计算赔偿额度。二、医院误诊耽误病情可以起诉么医院误诊耽误病情可以起诉。如果是住院病人可以找医院医务科,如果是门诊病人可以找门诊办公室,先和医院协商一下,看医院对此是何态度。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鉴定,鉴定结论做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院应承担何种责任。三、医院漏诊如何赔偿医院漏诊的赔偿
    2023-03-25
    111人看过
  • 手术致患者截瘫,南京市鼓楼医院一审赔偿88.9万元
    2007年6月22日,22岁的病历违规整篇修改,不具有客观真实性,不具有证明效力;南京市医学会依据该病历所作的被告无过失行为等鉴定意见不具有客观性,不应被采信;应推定被告医疗行为存在过错,与截瘫后果有因果关系;原告自身疾病与后果也有一定联系。综合以上认定,法院确定被告南京市鼓楼医院承担80%的赔偿责任,并作出如上判决。一、医疗纠纷的起诉程序如何进行1、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医学会提出申请,当事人在提交相关材料后,医学会应该在45日内组织鉴定并得出鉴定结论。这就是采取下一步行动的依据,当然,如果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申请上一级鉴定,但不能对鉴定委员会提起诉讼。2、收集相关证据当事人可以将医院的就诊记录(病历、发票、病情证明、诊断报告、手术记录等等)作为证据固定下来。3、向法院提起诉讼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以下材料:(1)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可以委托相关专业人士起草,也可以自行草拟,百
    2023-04-10
    5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医院误诊耽误患者治疗应怎样处理?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01
      若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患者病情加重告医院耽误治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08
      无法协商的,通过法院处理,由法院依法判决
    • 医生误诊耽误患者的治疗期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03
      你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并将医院的病历及相关材料封存要求医院盖章,向市卫生局申请并授权委托市医学会进行技术鉴定,若是医疗事故的,可以向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 医院抢救时患者未救回来医院有责任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15
      一、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诊断、治疗过程中因医疗技术上的过错,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应承担医疗技术损害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三、规定了三种特别的免责事由: 1、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
    • 医院误诊,耽误了患者治疗,怎么追究医院的法律责任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1
      您应拿着您掌握的证据,先做,在确定是后,直接到起诉,主张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