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属于三级医疗事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04 18:54:23
221 人看过
三级医疗事故主要指患者因为医疗事故导致轻度的残疾、器官有一般的功能障碍。主要情形有:
1、患者因为医疗事故导致脸部有轻度的毁容;
2、患者的肺部功能有中度的持续性损伤;
3、患者因为医疗事故导致某些器官的损伤,如脾脏缺失。
一、医疗事故鉴定等级标准是什么?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医疗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三级戊等医疗事故怎样赔偿?属于三级戊等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480人看过
-
医疗事故哪些情形属于医疗机构过错
253人看过
-
医疗事故怎么认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
342人看过
-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认定医疗事故需要注意什么?
432人看过
-
哪些情形哪些情形不构成医疗事故?
120人看过
-
医疗过失有哪些情形哪些情况下属于医疗过失
208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医疗事故分级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三级医疗事故
词条
三级医疗事故系指行为人的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残废或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分别是,第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第二误工费。第三住院伙食补助费。第四陪护费。第五残疾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 更多>
#三级医疗事故
最新文章
#三级医疗事故
相关咨询
-
医疗事故发生后有哪些情形属于医疗责任四川在线咨询 2023-04-291、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 2、不予配合,影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 3、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的; 4、其他情形。 5、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八条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第三十条双方当事人
-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什么样的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17以下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 1、医疗差错是发生诊疗护理过失,给病人造成一定的痛苦,延长了治疗时间或增加了不必要的经济负担,但后果较事故轻。 2、医疗意外指由于无法抗拒的原因,使病人出现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不属于医务人员的过失。 3、并发症指一种疾病在发展过程中自然引起的另一种疾病和症状,如剖腹手术后引起的粘连性肠梗阻,就是并发症。这类后果不属于医疗事故。 4、后遗症疾病好转或治愈后遗留下来的组
-
医疗事故是什么医疗事故的范围有哪些,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07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四)无过错输血感染
-
属于四级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人身损害的情形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4四级系指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1、双侧轻度不完全性面瘫,无功能障碍;2、面部轻度色素沉着或脱失;3、一侧眼睑有明显缺损或外翻;4、拔除健康恒牙;5、器械或异物误入呼吸道或消化道,需全麻后内窥镜下取出;6、口周及颜面软组织轻度损伤;7、非解剖变异等因素,拔除上颌后牙时牙根或异物进入上颌窦需手术取出;8、组织、器官轻度损伤,行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9、一拇
-
哪些是二级医疗事故的情形?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17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双眼球摘除或双眼经客观检查证实无光感 2、小肠缺失90以上,功能完全丧失 3、双侧有功能肾脏缺失或孤立有功能肾缺失,用透析替代治疗 4、四肢肌力ⅱ级(二级)以下(含ⅱ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5、上肢一侧腕上缺失或一侧手功能完全丧失,不能装配假肢,伴下肢双膝以上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