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般不可以判缓刑。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最低是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缓刑适用的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要件
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司法实践中,过失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形式多种多样,其具体犯罪方式,律法条文没有明确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应注意以下两点:
(一)过失以其他危险方法是指过失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
(二)过失以其他危险方法是指与过失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危险性或者社会危害性相当的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
在客观方面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特征:
(一)行为人实施了以其他危险方法,即除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如果行为人采用的犯罪方法与放火、爆炸等方法的严重危险性显然不相称,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不符合该罪客观特征。
(二)已经造成了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致不特定的多数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严重损失。如果未造成危害结果或者危害结果不严重,均不构成该罪。
(三)严重后果必须是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造成。
3、主体要件
该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4、主观要件
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对其使用其他危险方法可能发生的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结果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或者应当预见这种严重结果可能发生,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严重结果。这两种过失对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均持否定态度,既不希望也不放任其发生。这一特征是行为人负有刑罚处罚的主观基础。
-
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什么及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几年,量刑标准是什么
348人看过
-
公共安全危害罪是否有缓刑?
262人看过
-
贺某等人的行为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352人看过
-
醉驾可以判危害公共安全罪吗?
113人看过
-
危害公共安全罪危险方法的判决标准
491人看过
-
判定危险方法是否违反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标准
146人看过
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更多>
-
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终身禁驾是什么意思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22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投毒以外的各种不常见的危险方法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爆炸、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终身禁驾,是一个独立的罪名,是指故意以放火,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以放火、决水,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犯本罪致人重伤、爆炸、投毒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决水。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
-
如果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判缓刑可以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8缓刑是一种刑罚制度,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1)犯罪情节轻微(2)有回嘴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3、不是累犯或者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14条: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
-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客观要件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5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过失以失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客体要件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客观要件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
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哪些危害方法量刑宁夏在线咨询 2023-07-05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故意。与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不同的是,该罪属于行为犯,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只要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能够成该罪。
-
醉酒驾驶逃逸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还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21醉酒驾驶并逃逸,到底是定交通肇事罪还是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视具体的案情而定。同时,根据《关于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规定,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应依法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