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待遇衔接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03 23:49:18 454 人看过

关于养老保险待遇衔接问题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本人不愿顺延缴费的,可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既不愿顺延缴费,也不愿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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