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此次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涉及产品为活体白羽肉鸡屠宰加工后的肉鸡产品,包括整鸡、整鸡的分割部位、肉鸡的副产品,不论是鲜的、冷的或冻的。活鸡、以罐头和其他类似方式包装或保藏的肉鸡产品、鸡肉香肠及类似产品、熟食肉鸡产品均不在本次申请调查进口产品范围之内。
涉案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02071100、02071200、02071311、02071319、02071321、02071329、02071411、02071419、02071421、02071422、02071429和05040021。
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负责人表示,近期国内肉鸡产业向商务部提交申请,请求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肉鸡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规定,商务部对该申请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该申请已符合法定立案条件,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肉鸡产品的倾销及补贴等不公平贸易行为进行调查,并将依据法律和事实做出裁决。
另据公告显示,本次调查自2009年9月27日起开始,通常应在2010年9月27日前结束调查。
-
对进口对苯二甲酸展开反倾销调查
369人看过
-
反倾销调查程序反倾销立案调查
436人看过
-
美国再次对中国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217人看过
-
铝挤压材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申请书
448人看过
-
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的程序
127人看过
-
商务部对美白羽肉鸡产品反倾销案初裁公告
190人看过
反补贴调查是指一国政府或国际社会为了保护本国经济健康发展,针对补贴行为而采取的必要限制性措施。这些措施可能包括临时措施、承诺征收反补贴税等。反补贴调查的目的是确定补贴对国内产业造成的影响和损害程度,以保护国内产业免受不公平竞争,维护正常的国... 更多>
-
反倾销调查期间,反倾销调查终止条件是什么?湖北在线咨询 2024-08-29《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反倾销调查应当终止,并由商务部予以公告: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存在倾销、损害或者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 (三)倾销幅度低于2%的; (四)倾销进口产品实际或者潜在的进口量或者损害属于可忽略不计的; (五)商务部认为不适宜继续进行反倾销调查的。来自一个或者部分国家(地区)的被调查产品有前款第 (二)、 (三)、
-
反倾销补贴程序澳门在线咨询 2024-10-04专业分析: 反倾销反补贴的基本程序为:决定立案调查后,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会同海关总署对倾销及倾销幅度进行调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损害及损害程度进行调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根据调查结果分别作出初步裁定,并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予以公告,初步裁定倾销和损害成立的,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对倾销及倾销幅度、损害及损害程度进行进一步调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
反倾销调查由谁提起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24反倾销调查可以通过两个途径提起:一是由利害关系人向国际贸易委员会和商务部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对某种商品进行反倾销调查。二是由商务部自行发动反倾销调查。但在实际上几乎所有反倾销调查都由利害关系人提起的。利害关系人包括涉及被调查产品的外国制造商、出口商或美国进口商及生产相同产品的外国政府等,但主要是指美国生产或销售相同产品的制造商、生产者、批发商、工会和贸易协会等。
-
反垄断反倾销反补贴的具体情况了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12反垄断和反倾销的不同:垄断和倾销是不同的概念,另外反倾销一般是进口国对于出口国的,反垄断则国内、国外都可以。 反垄断是禁止垄断和贸易限制的行为。当一个公司的营销呈现垄断或有垄断趋势的时候,国家政府或国际组织的一种干预手段。在19世纪末期世界经济的发展进入了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反垄断就成为了各国规制的对象,各国均采取严厉的立法来进行反垄断的法律规制。
-
反倾销税与反补贴税有何异同江苏在线咨询 2023-04-25反补贴、反倾销和保障措施是WTO规定的三大贸易救济措施,属于合规性贸易壁垒。与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相比,反补贴作为新型贸易壁垒对一国外贸出口和经济发展具有更大的危害性,其特点如下: 1、反补贴的应诉主体为政府。补贴是政府行为,反补贴的调查对象是政府的政策措施。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的威胁主要针对企业和特定行业,而反补贴则会影响被调查国的贸易和产业政策、宏观经济政策甚至总体经济战略。 2.反补贴的调查范围更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