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所有权的特性
土地所有权的特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主体的特定性
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国家或农民集体,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享有土地所有权。这是由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的。
2.交易的禁止性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3.权属的稳定性
由于主体的特定性和交易的限制性,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处于高度稳定的状态。除《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的土地实行征用”以外,土地所有权的归属状态不能改变。
4.权能的分离性
土地所有权包括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是一种最全面、最充分的物权。在土地所有权高度稳定的情况下,为实现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法律需要将土地使用权从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使之成为一种相对独立的物权形态并且能够交易。
二、土地所有权的主体
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国家或者集体,自然人不能成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国家土地所有权的统一和唯一的主体,由其代表全体人民对国有土地享有独占性支配的权利。集体土地所有权是由各个独立的集体组织享有的对其所有的土地的独占性支配权利。
三、土地所有权的内容
土地所有权内容包括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我国法律对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行使权利有三条重要的限制:
1.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行使权利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
2.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不得违反其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3.土地所有权禁止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n 本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n 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n 本法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
-
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还是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的特性
169人看过
-
土地所有权的集体性质
198人看过
-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是什么
297人看过
-
如何区分国有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
175人看过
-
试论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完善
289人看过
-
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否等同于个人土地所有权
114人看过
-
土地所有权相对于一般财产所有权的特殊性对土地所有权的影响是什么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06土地所有权是国家或农民集体依法对归其所有的土地所享有的具有支配性和绝对性的权利。一般来说,土地所有权属于财产所有权的范畴。但是土地所有权相对于一般财产所有权而言有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1、主体的特定性2、交易的禁止性3、权属的稳定性4、权能的分离性[1]土地所有权内容包括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同时对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行使权利有三条重要的限制:1、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行使权利不得违反
-
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之间的权利关系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20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应遵循“主体平等”和“村民自治”的原则,按照乡(镇)、村和村民小组农民集体三类所有权主体,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 即凡是村民小组(原生产队)土地权属界线存在(清楚无争议)的,土地应确认给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发证到村民小组农民集体。 对于村民小组(原生产队)土地权属界线不存在、并得到绝大多数村民认可的,应本着尊重历史、承认现实的原则,对这部分土地
-
-
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与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分别是哪些福建在线咨询 2023-09-04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公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人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国有土地征收补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集体土地补偿没有明确规定。
-
集体土地实行民法审判,集体土地所有权谁主权浙江在线咨询 2021-12-03个人不拥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依法归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属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