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甘南市出版物网络发行备案收费吗
不收费
二、甘南市出版物网络发行备案法定依据
1.《出版管理条例》(2001年12月25日国务院令第343号公布,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6号第四次修订)
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的单位,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
第三十六条: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2.《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第10号,2016年6月1日起实施)
第二章第八条单位申请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可向所在地地市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地市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受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申请单位也可直接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五条单位、个人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应当依照本规定第七条至第十条的规定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已经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个人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应自开展网络发行业务后15日内到原批准的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嘉峪关市出版物网络发行备案法律依据是什么
410人看过
-
嘉峪关市出版物网络发行备案受理条件有哪些
443人看过
-
新闻出版总署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出版物网络发行
359人看过
-
甘南市药品广告审批收费吗
244人看过
-
网络版权费用收取标准
430人看过
-
办事指南——出版物发行(含出租)企业的设立
235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
-
网络出版物管理暂行规定是什么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网络出版服务,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网络出版服务,是指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网络出版物。本规定所称网络出版物,是指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具有编辑、制作、加工等出版特征的数字化作品,范围主要包括:(一)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内具有知识性、思想性的文字、图片、地图、游戏、动漫、音视频读物等原创数字化作品;(二)与已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内容相一致的数
-
网络非法出版物行为要怎么处理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29凡不是合法出版单位印制的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报纸、期刊、图书、录音带、录像带等;以买卖书号、刊号、版号、违反协作出版、代印代发规定从事出版投机活动印制的出版物;非出版单位未经出版行政机关批准编印、翻录供内部使用的图书、报刊、音像带等;内容淫秽、反动的出版物;其他违反出版法规的出版物。
-
哪些网络出版物国家支持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6国家支持、鼓励下列优秀的、重点的网络出版物的出版:(一)对阐述、传播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有重大作用的;(二)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以及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有重要意义的;(三)对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促进国际文化交流有重大作用的;(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优秀文化内涵的;(五)对推进文化创新,及时反映国内外新的科学文化成果有重大贡献的;
-
对出版物、发行进口出版物、复制、发行进口出版物的处罚有哪些规定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7《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违反规定发行进口出版物的,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罚。”、《出版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出版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一)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