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迁的实施步骤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0 23:25:14 99 人看过

强制拆迁在拆迁过程中也是时有出现的现象。那么,强制拆迁的实施步骤有哪些?强制拆迁的流程有哪些?强制拆迁过程中需要遵守哪些程序规定?强制拆迁中,怎么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强制拆迁要走八个程序,实施强制拆迁3日前须在强制拆迁现场张贴强制拆迁公告,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强制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强制拆迁时要走的八个程序包括:

(一)拆迁部门提出强制拆迁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区、县人民政府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区、县人民政府决定进行行政强制拆迁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向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三)《决定书》要载明下列事项:

1.被强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被强制拆迁房屋的地址;

2.强制拆迁的事实和理由;

3.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

4.强制拆迁的期限;

5.要求当事人自行清理存放于拆迁标的物内的财物;

6.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权利及履行方式和期限;

7.强制拆迁的执行机关和协助机关;

8.制作《决定书》的机关名称和时间。

(四)实施强制拆迁3日前须在强制拆迁现场张贴强制拆迁公告。

(五)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强制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六)强制拆迁开始,执行人员要向被强拆人宣读《决定书》,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

(七)强制拆迁的执行机关要将强制拆迁过程记入笔录,搬迁财物要制作清单,清单一式两份,由执行人、被强拆人以及其他在场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拒不签名或者盖章的,要注明情况。

(八)强制拆迁房屋中搬出的财物,由执行强制拆迁的部门运送到指定场所,交给被强拆人。被强拆人拒绝接收的,应当办理提存公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3日 03: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征地拆迁整治方案是怎样的?实施步骤是哪些?
    一、组织实施(一)根据省、市政府部署,按照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征迁、统一补偿和分级负责、责任包干的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铁路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全面负责铁路建设工程征地拆迁政策处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工作。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县指挥部日常工作和铁路建设工程征地拆迁政策处理工作的组织实施。(二)沿线乡镇(街道)对辖区征迁工作负总责,按照统一的标准和统一的时间,做好本辖区内的土地征占、青苗补偿、坟墓迁移、房屋拆迁、协议签订、拆迁户安置等工作;同时做好宣传发动和群众思想工作,及时协调处理好征迁、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维护社会治安,营造良好的建设施工环境。(三)县国土部门负责土地征收(用)和报批、落实临时用地、组织复耕以及配合县人劳社保部门和乡镇(街道)做好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四)县财政、建设、规划、交通、人劳社保、农业、林业
    2024-02-01
    326人看过
  • 强制执行程序的实施步骤及时间限制
    法院强制执行流程主要是审查立案;通知履行;准备强制执行;实行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间要分情况:个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是两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规定,申请人在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六个月内法院应当采取强制执行,否则申请人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强制执行时间一般是生效判决后6个月内结束,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长期限为六个月。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时间是什么时候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
    2023-07-20
    178人看过
  • 强制拆迁的执行步骤和注意点
    实施强制拆迁有两种方式:1、行政强制拆迁;2、司法强制拆迁。通常情况下,实施强制拆迁应当考虑以下因素:1、拆迁人应当依法办妥拆迁手续,如拆迁许可证等。2、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已届满:(1)补偿安置协议、裁决所定的拆迁期限已经届满;(2)主管部门或人民法院签发的公告指定的搬迁期限已届满。3、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搬迁的。4、经多次劝解,做思想工作仍不能奏效的。5、拆迁人须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被拆迁人拒绝接受的,拆迁人可以申请提存,以保证被拆迁人获得权利的补救。6、拆迁人已经为被拆迁人做了必要的安置和补偿,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期限内仍拒绝搬迁,此项条件是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7、在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向公证机关办理被拆除房屋有关事项的证据保全。证据保全目的是使其能证明被拆除房屋基本情况的原始证据事实不会因拆除等原因而消灭或破坏,一旦事后发生纠纷
    2023-07-05
    50人看过
  • 强制拆迁听证代表选取的步骤
    1、申请参加听证会的条件及要求(1)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是拟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听证代表应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公民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应填写《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提供房屋产权证、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相关原件供核对。(3)单位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应填写《单位参加听证会申请表》,提供房屋产权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会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所有复印材料须出示相关原件供核对。2、产权人听证代表的产生办法听证代表从申请参加听证的人员中产生。经审查,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超过相应代表名额的,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自动当选;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超过相应代表名额,以公开抽签方式确定听证代表(含候补),监察、纪检将对现场进行纪检、监察,公证处将对抽签过程进行现场公证。
    2023-07-02
    292人看过
  • 强制拆迁有哪些防范措施
    实施强制拆迁应注意什么?一般来说,实施强制拆迁应考虑以下因素:1。拆迁人员应依法办理拆迁手续,如拆迁许可证等。拆迁通知规定的拆迁期限届满:(一)补偿安置协议和裁定规定的拆迁期限届满;(二)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法院通知规定的拆迁期限届满。3。经过多次劝说,思想政治工作仍不能奏效。拆迁人必须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安置房、周转房。被拆迁人拒绝接受的,拆迁人可以申请押金,以保障被拆迁人的权利。6。拆迁人已经对被拆迁人进行了必要的安置和补偿,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仍在拆迁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拒绝搬迁的。这是强制执行的先决条件。强制拆迁实施前,拆迁人应当向公证机关办理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证据保全的目的是保证证明被拆迁房屋基本情况的原始证据事实不因拆迁等原因而被毁灭。一旦事后发生纠纷,可以及时查询。在强制拆迁过程中,还应注意以下几点:1。组织强制拆迁的权力。如果户数多、难度大,需要组织相应力量协助实施。
    2023-05-08
    345人看过
  • MBO实施的步骤
    1、目标确定阶段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适合做MBO,因此,实施MBO的第一阶段是确定适合MBO的收购目标。本阶段工作内容主要是对MBO的可行性评估。可行性评估既可以是出让方,也可以是受让方。理论上来讲,适合MBO的企业具备以下几个特点:有良好的经营团队、产品具有稳定需求、现金流比较稳定、有较大的管理效率提升空间、拥有高价值资产、拥有高贷款能力等。如果目标确定不合理,会给以后的收购过程带来很多麻烦,甚至导致收购过程的搁浅。目标确定阶段首先要确定的是卖者愿意卖。现实产权的所有者有转让该产权的意愿,一般来讲,国有资产的战略性转移、当地政府对企业产权明晰的愿望以及企业集团经营方向的转移都会形成卖方意愿。其次要确定的是买者愿意买。企业经营层有受让企业产权的意愿,这一般取决于经营层对企业前景的判断,以及其对企业的长远打算,同时也与管理层能否接受MBO这种先进的观念相关。2、意向沟通阶段在确定MBO目标之后
    2023-06-05
    197人看过
  • 2024强制拆迁听证程序的主要步骤
    强制拆迁听证程序有哪些主要步骤行政强制拆迁听证是指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听取拆迁当事人对房屋行政强制拆迁有关问题陈述、申辩和质证的行为。1、拆迁人申请行政强制拆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受理申请,并组织拆迁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进行听证结束后,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强制拆迁;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房屋强制拆迁听证会,在听证会前7日就听证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向社会公告,同时向听证相关人员送达《房屋强制拆迁听证会通知书》;3、房屋强制拆迁听证参加人员包括拆迁当事人、原房屋拆迁裁决经办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也可邀请有关管理部门和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参加;4、强制拆迁听证会程序:(1)听证记录员宣布听证纪律;(2)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事由,询问、核实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身份,告知听证参加人在听证中的权利,宣布听证开始;(3)原房屋拆迁裁决经办人员陈述实施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事实、理由和
    2023-11-25
    494人看过
  • 强制拆迁手续的实施情况
    (一)张贴强制拆迁公告(二)受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部门拟定实施方案,做好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各种准备;实施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备案(三)通知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有关证据保全(四)准备工作就绪后,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强制拆迁时间,要求届时到现场配合执行(五)通知有关单位、基层组织强制拆迁时间,派员现场协助执行(六)做好装运、保管的各种准备(七)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实施强制拆迁。不得实施强制拆迁的情形不得施行强制拆迁的几种情形:1、未经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2、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提供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实施强制拆迁,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4、此外,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
    2023-07-05
    182人看过
  • 硬性强制拆迁的实施主体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直接规定需要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建筑物、设施等,行政机关公告,期限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或不予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依法拆除。(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拆除违法建筑物、建筑物、设施强制拆除权均属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法定职权,县级以上政府可负责规划、土地、建设、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具体实施强制拆除的法定职权,人民法院不再执行。员工休班有硬性规定吗《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有带薪年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对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由行政机关
    2023-08-06
    480人看过
  • 实施BOT的步骤
    法律综合知识
    1.项目发起方成立项目专设公司(项目公司),专设公司同东道国政府或有关政府部门达成项目特许协议。2.项目公司与建设承包商签署建设合同,并得到建筑商和设备供应商的保险公司的担保。专设公司与项目运营承包商签署项目经营协议。3.项目公司与商业银行签订贷款协议或与出口信贷银行签订买方信贷协议。4.进入经营阶段后,项目公司把项目收入转移给一个担保信托。担保信托再把这部分收入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2021-11-21
    484人看过
  • 不安抗辩权有哪些实施步骤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行使不安抗辩权时,先履行合同的一方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后履行方没有履行能力时,才能中止合同的履行。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不安抗辩权为双务合同的效力表现,其成立须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并且该两项债务存在对价关系。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不安抗辩权制度保护先给付义务人是有条件的,只有在后给付义务人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害及先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实现时,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所谓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包括:其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
    2023-04-17
    337人看过
  • 行政强制拆迁实施条例
    法律综合知识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第六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
    2022-05-02
    248人看过
  • 作业成本管理的实施步骤有哪些
    在实施生产作业成本管理的过程中,注重在这八个步骤的基础上创新和灵活应用,是实现ABCM成功的关键。(一)作业调研:了解企业的运作过程、收集作业信息目标是详细了解企业的经营和作业过程,理清企业的成本流动次序和导致成本发生的因素,了解各个部门对成本的责任,便于设计作业以及责任控制体系。(二)作业认定:掌握作业流程并分解归并作业往往分散在企业的组织结构中,随着企业的规模、工艺和组织形式的不同而不同,认定作业可采用几种方法,一是绘制企业的生产流程图,将企业的各种经营过程以网络的形式表现出来,每一个流程都分解出几项作业,最后将相关或同类作业归并起来。另一种办法是从企业现有的职能部门出发,通过调查分析,确定各个部门的作业,再加以汇总。最后一个办法是召集全体员工开会,由员工或工作组描述其所完成的工作,再进行汇总,这种办法有助于提高全体员工的参与意识,加速作业成本管理的实施,而前两种办法可以较快取得资料,
    2023-06-12
    265人看过
  • 公司并购实施的主要步骤有哪些?
    公司并购的一般操作程序是:1、企业通过与财务顾问合作,根据企业行业状况等形成并购战略;2、结合目标公司的资产质量等定性选择模型;3、通过对目标企业进行持续的关注和信息积累,选择并购时机;4、与目标企业进行谈判,确定并购方式、定价模型、并购的支付方式等。公司并购重组有哪些方式企业并购主要包括公司合并、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三种形式。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的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资产收购指企业得以支付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劳务或以债务免除的方式,有选择性的收购对方公司的全部或一部分资产。股权收购是指以目标公司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为收购标的的收购。控股式收购的结果是A公司持有足以控制其他公司绝对优势的股份,并不影响B公司的继续存在,其组织形式仍然保持不变,法律上仍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律依据:《中
    2023-07-20
    16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强制拆迁步骤如何进行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07
      强制程序如何进行:一、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二、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三、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
    • 进入依法强制拆迁步骤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1-02
      1、拆迁部门提出强制拆迁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区、县人民政府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区、县人民政府决定进行行政强制拆迁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向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3、实施强制拆迁3日前须在强制拆迁现场张贴强制拆迁公告。 4、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强制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5、强制拆迁开始,执行人员要向被强拆人宣读《决定书》,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
    • 强制拆迁许可证审批的步骤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25
      强制许可证审批的流程如下: 1、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发许可证。 2、属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报经市国土房管局复审同意后,方可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3、跨区、县的,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报经市国土房管局复审同意后,方可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4、国土房管局在审查房屋拆迁申请时,设计拆迁中央国家机关
    • 拆迁安置有哪些步骤?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3
      1、在需要征收的地方,征收方应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省政府或国务院批准征收后,县级政府张贴正式的土地征收公告;发布安置补偿方案;相关部门组织被征收方在签约期限内签约。如果被征收方不配合签字,县国土局会下发书面通知,责令交出土地。如果在决定书规定的时间内,被征收方不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话,征收方会向法院申请强制征收。 2、应该注意:提出高于预期的拆迁安置补偿条件,但一定注意不要让对方认为你是在满
    • 哪些情形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4
      不能施行强拆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未经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2、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提供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实施强制拆迁,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 4、此外,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