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什么时候生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18:15:17 335 人看过

一、地役权什么时候生效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四条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地役权合同自地役权人与供役地权利人自愿达成协议即生效,地役权合同一生效,地役权就成立。地役权的设立以地役权合同生效为要件,登记不是地役权设立的必要条件。如果地役权人或者供役地权利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即采取了地役权登记对抗主义。

二、地役权合同生效的时间

符合生效条件,即可生效。

1、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2、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3)利用目的和方法;

(4)利用期限;

(5)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6)解决争议的方法。

3、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地役权的法律特征

1、地役权是对他人所有或使用的土地加以利用的用益物权。

供役地必须是他人所有或使用的,因此地役权人原则上不得在自己的不动产上为自己设立地役权;但是,有的国家允许所有权人在自己的不动产上设定地役权。

2、地役权的权利主体既可以是土地的所有权人,也可以是土地的使用人。

不动产的所有权人包括土地的所有权人和房屋等土地上的附着物的所有权人;而不动产的使用权人主要是指用益物权人,即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等。再次地役权的客体通常是土地。

3、地役权是权利人为了对自己所有或使用的土地上的便利而设定的用益物权。

在地役权制度中需役地的“效益”至少应当具备两种性质:一是效益应当仅限于经济层面上,而不能完全以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人的个人便利为转移;二是需役地因从供役地获得了此种便利而解除了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上的限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5: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地役权相关文章
  • 质权什么时候生效
    根据我国《民法典》,不同的权利质权设定和生效的条件是:(一)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从登记之日起生效;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股份转让的规定;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二)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以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三)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一、什么是质权人和出质人释义:在质押行为中,提供财产的人称为出质人。出质人资格:出质人既可能是主合同中的债务人,也可能是主合同之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但是,无论是主合同之债
    2023-02-23
    254人看过
  • 地役权自地役权是不是合同生效时设立
    是的,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地役权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在性质上属于用益物权的范围,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设立地役权进行登记的流程如下:双方当事人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申请,递交相关材料,登记机构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登记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办理抵押登记,并在房产证设立抵押。地役权设立后所有人的权利和义务:1、地役权人的权利:(1)使用供役地的权利地役权是权利人为其土地的方便和利益而利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因此,地役权的实现必须以使用供役地为条件。地役权人可以按照地役权设定合同约定的使用目的、范围和方法,行使其使用供役地的权利。(2)从事附属行为的权利地役权人为实现其权利,可以在供役地上为必要的附属行为,例如地役权人为实现其取水权,需要从供役地上通行。(3)设置附属设施的权利地役权人为了实现其权利,可以在供役地上修建一些必要的附属设施。2、地役权人的
    2023-02-16
    476人看过
  • 建设用地使用权什么时候生效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签订与生效并不直接发生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效力。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一、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变更如何处理1、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2、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3、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这就是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中的“房随地走”“地随房走”原则。4、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
    2023-03-02
    97人看过
  • 权利质权什么时候生效
    根据我国《民法典》,不同的权利质权设定和生效的条件是:1、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从登记之日起生效;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关于股份转让的规定;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2、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以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3、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一、什么是权利质押权利质押,是指特定权利作为担保物的质押形式。但不是一切权利都可为权利质押的标的,作为权利质押标的的,只能是财产所有权以外的具有交换价值的财产权,
    2023-02-12
    63人看过
  • 抵押权什么时候生效?
    抵押合同的生效是从双方签订抵押合同时起,合同生效。如果一方违约,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抵押权的设立是从抵押合同在登记部门登记后,开始设立抵押权。一、抵押合同丢失银行可以补办吗抵押合同丢失通常可以由银行补充。当事人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到贷款银行,让银行复制原合同复印件并盖章;也可以去抵押登记部门查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被担保债权的类型和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抵押财产的名称和数量;4、担保范围。动产抵押的,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设立抵押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抵押权优先受偿的条件是什么?1、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先登记的抵押合同的效力优于后登记的抵押合同的效力,先登记的抵押合同的抵押权人优先受偿。受偿后抵押物处理有剩余的,由次等
    2023-03-31
    149人看过
  • 专利权什么时候生效
    专利权从公告时起生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专利的,应当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进行相应的审查,审查通过的,应当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一、侵犯专利权有什么行为由于专利有较高的实用价值,所以常常会被侵权。一般情况下,专利侵权通常有生产性侵权、经营性侵权和间接性侵权三种。1、生产性侵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生产、制造别人的专利产品;二是使用别人的专利技术直
    2023-02-22
    309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地役权
    词条

    地役权,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 在地役权法律关系中,为自己不动产的便利而使用他人不动产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地役权人,也叫需役地人,将自己的不动产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一方当事人称为供役地人。因使用他人不动产而获... 更多>

    #地役权
    相关咨询
    • 地役权什么时候生效以及如何理解地役权的不可分性?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08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无需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的,若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全部地役权。
    •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1-14
      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三)利用目的和方法;(四)地役权期限;(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 地役权什么时候设立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11
      地役权在地役合同生效时设立。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既可以登记,也可以不登记,但是未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地役权在合同生效时设立,而不是在登记时设立。
    •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28
      地役权是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的。因此就要求地役权合同生效的条件必须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签署才能符合地役权合同的法律生效要件。
    •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5
      是的,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地役权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在性质上属于用益物权的范围,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 设立地役权进行登记的流程如下: 双方当事人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申请,递交相关材料,登记机构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登记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办理抵押登记,并在房产证设立抵押。 地役权设立后所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1、地役权人的权利: (1)使用供役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