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房产流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5 02:30:11 226 人看过

法院查封房产的情形如下:

(1)恶意转移或者变卖房产;

(2)诉前保全;

(3)执行案件时,暂时没有履行能力或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法院查封房产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2、法院查封房产需要何种手续?

依照现行相关法律的规定,一般是在提起财产保全或者强制执行的程序时,人民法院将有可能会对房产查封。手续如下:

(1)法院会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及附带的法律文书;

(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根据下列的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

A、被查封的标的物已经核发过房地产证的,应上交国土房产局档案室出具的查册表;

B、被查封的标的物是预售的商品房的,应提交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该预售商品房的交易情况表或该楼盘的明细表;

C、被查封的标的物是土地的,应先到国土房产局档案室查清该土地权属情况,并提交查册的书面结果。

(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查封处理。

3、法院查封房产,但未告知登记机关,发生争议时如何处理?

法院查封房产,但不告知登记机关的极为少见。即使不告知登记机关,如果被执行人不对被查封的房产进行处分,也不会有争议产生。即便有争议产生,如果登记机关没有为被执行人办理处分该房产的权属登记,争议也不会涉及登记机关。因而,这种争议的产生应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一是法院未将法律文书送达登记机关;二是被执行人违法处分房产;三是登记机关为其办理了权属登记。

法院未将法律文书送达登记机关,登记机关就无从知道应当协助执行的事项。在这种情况下为当事人办理权属登记,不应对房产被查封一事承担责任。但是对于被执行人来说,如果知道房屋被查封,而仍然对该房产进行处分,如转让或设定抵押,这种处分是无效的。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承受房产的一方,一般也不能按最高人民法院法释

(2004)15号文中第十七条的规定处理:即承受房产的一方如果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且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就不予查封。

因为第十七条规定虽然用了“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的字句,但是其中的“被执行人”在是指在进行房屋买卖时还不是“被执行人”,而是将成为“被执行人”;其中的“出卖给第三人”则是在房屋被查封前,双方已发生房屋买卖的民事行为。否则,该条后文就不会有“人民法院不得查封”的表述。

相关阅读:

轮候查封的概念

轮候查封就是对其他人民法院已经查封的财产,执行法院依次按时间先后在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或者在该其他人民法院进行记载,排队等候,查封依法解除后,在先的轮候查封自动转化为正式查封的制度。

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规定

从各个国家和地区的规定看,对债务人已经查封的财产,其他债权人是否可以再为查封,立法上有再查封主义与不再查封主义两种不同的立法例。再查封主义,指对于已被查封的债务人的财产,他债权人可以申请重复进行查封,为德国、日本不动产的执行所采用。不再查封主义,指对于已被查封的债务人的财产,他债权人不得再申请查封,为日本的动产执行、我国台湾地区所采用。

“轮候查封”与“重复查封”

轮候查封与重复查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首先,从性质上看,前者属于不再查封主义的范畴,后者属于再查封主义的范畴。其次,从法律效力上看,重复查封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有效查封,而轮候查封发生查封效力则附有条件。轮候查封是否及何时生效,取决于在先的查封。查封未经依法解除或自动消灭的,轮候查封就不生效;因查封财产经拍卖、变卖或抵债而使查封的效力消灭的,轮候查封也不能生效;查封依法解除或自动消灭之时,轮候查封始自动生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10: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法院执行的那种房产的拍卖流程是什么样的
    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房产的拍卖流程包括有:房产局查封房屋产权;对房屋产值进行评估;针对房屋产值对房屋进行拍卖;将拍卖的价款交付给权利人等。《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法院强制执行的手段有哪些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进行强制执行的手段和方式包括:扣留收入、冻结划拨存款、查封扣押财产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二、唯一一套安置房法院可以执行吗唯一一套房子可以被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在满足其基本居住条件的前提下,将其房产拍卖。但如果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的,则可以查封,不能拍卖。安置房是针对被拆迁人做出安置的一种房屋,也就是说这是用来安置被拆迁人的。但一般安置的对象是城市
    2023-04-11
    268人看过
  • 监外执行程序的法院判决流程
    法院判监外执行的程序通常是在判决时,可以直接决定监外执行的罪犯。在裁定、判决以及执行的过程中,对于满足监外执行的罪犯,应由监狱先提出书面的意见,然后报省、直辖市或自治区的监狱管理机关进行批准。当罪犯在拘役所或者看守所服刑时,应该由拘役所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的意见,然后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进行审查和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申请监外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1.对于罪犯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罪犯所在单位可提供有无伪病、诈病以及自杀、自残等情况供医生参考。对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一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批准机关应当将批准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通知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民法院,并抄送人民检察院。2.人民检察
    2023-07-01
    115人看过
  • 集体房产证能执行吗?法院执行局
    法院判决后被告不执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第二步: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第三步: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
    2023-03-02
    319人看过
  • 办理法院执行款是什么流程
    1、先找到你的案子的执行法官,他会给你一张领取执行款的单据,法官在上面签字。2、拿着单据到法院财务室,财务室工作人员会给你一张现金支票,你签字即可。执行单据交还给执行法官。3、你凭支票到银行取现。一、民事诉讼调解书生效后对方不执行怎么办民事诉讼的调解书生效后对方不执行,债权人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为法院制作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债权人先拿着调解书找原办案法官签字,然后写强制执行申请书提交给法院。法院会在六个月之内执行,若是逾期不执行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了,税务也注销了怎么办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4、拿通知书
    2023-03-21
    342人看过
  • 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后流程
    一、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后流程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后流程为当事人对执行有异议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如果没有异议需要执行通知书上的通知,如果不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执行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二、执行通知书就是强制执行吗执行通知书并不是强制执行。执行通知书的意思就是告诉被执行人,该案件对方当事人已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如果被执行人不自动履行的话,法院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另外,法院下达执行通知书后,被执行人应当按执行通知书载明的时间和数额履行生效
    2023-04-26
    234人看过
  • 法院执行流程规定时间多长
    一、法院执行流程规定时间多长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二、法院受理的程序时间是多久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
    2023-06-16
    255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拍卖房产执行流拍的流程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8
      非法院委托,拍卖流拍多少次都可以再拍,调不调价都行。法院委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动产退还被执行人。第二十八条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
    • 法院继承财产分割强制执行流程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3
      法院继承财产分割强制执行流程有以下几步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申请执行人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外国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条约规定办理。 2
    • 法院执行通知给执行流程怎么样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02
      法院可以对房管局进行罚款,还可以对房管局的局长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法院房管局执行通知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 (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 (二)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 (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
    • 法院执行厅如何办理流程?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07.人民法院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结案,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执行中止,执行过程中,因为某种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使执行程序暂时停止,待这种情况消失后,再行恢复执行程序的,叫执行中止。依据法律规定,申请人认为可以延期执行的,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中止执行,法院应当裁定
    • 欠钱不还, 法院判决后, 财产执行流程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29
      1、自行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及行踪进行调查,必要的时候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应当采取拍照等手段,保留这些证据,并提供复制品给执行法官,由法院对其财产实施查封、冻结、扣划措施;2、不能发现对方财产线索的,应当花点时间去找找被执行人,能够联系得上的,最好是想办法让其自行到法院与你协商,一旦到了法院,如果拒不执行判决的,可以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