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受害者在无营业执照的单位能否获得赔偿
也是可以获得工伤赔偿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金,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工伤保险待遇”。
二、工伤赔偿项目
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工伤赔偿的到账时间需要多长
1.单位为工伤职工购买了足额的工伤保险的,则等工伤伤残鉴定书下来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会在60个工作日内赔偿给工伤职工或其家属。
2.单位没有为工伤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或为足额购买工伤保险的,则工伤赔偿是由单位承担的。单位的赔偿在出工伤开始那天开始发工资,等有工伤伤残鉴定书后可以马上向单位申请一次性补偿。
3.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
在营业执照的单位打工受伤该如何索要赔偿
338人看过
-
无营业执照单位的劳动者因工受伤,怎么处理
189人看过
-
受伤摩托车无证驾驶者能否获得工伤赔偿?
157人看过
-
因谣言被害者受伤能否获得精神赔偿
330人看过
-
没有营业执照,店面拆迁能否获得赔偿?
208人看过
-
车祸受害者能否在意外保险中获得赔偿?
169人看过
-
无营业执照单位受到事故伤害的赔偿标准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05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
未办营业执照单位招用劳动者受伤依法能否受到赔偿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20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单位,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属于非法用工单位,招用的劳动者因工作受到伤害,不能按工伤保险规定作工伤认定。为了保障非法用工单位的职工在受到伤害时,能得到相应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赔偿,同时也为了惩罚非法用工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规定,由用工单位对受伤害职工进行一次性赔偿。 非法用工单位招用的劳动者因为工作而受到伤害,
-
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单位招用劳动者受伤能否按照工伤认定程序进行赔偿?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09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单位,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属于非法用工单位,招用的劳动者因工作受到伤害,不能按工伤保险规定作工伤认定。为了保障非法用工单位的职工在受到伤害时,能得到相应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赔偿,同时也为了惩罚非法用工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规定,由用工单位对受伤害职工进行一次性赔偿。 非法用工单位招用的劳动者因为工作而受到伤害,
-
无营业执照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如何处理?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07现实问题温某在某小工厂工作,该工厂为无证企业,专门制造假冒伪劣产品。一日温某被生产线上的机器夹断手指致残。出院后温某找到该小工厂的老板要求其按工伤给予他一定的补偿,但遭到了拒绝。那么,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律师解答虽然温某所在小工厂系无证经营,但这并不免除该小工厂的工伤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应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
-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注销、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的,如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8《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