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处罚听证会有用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09:42:05 198 人看过

一、关于行政处罚听证会有用吗?

行政处罚听证会是有用的,如果申辩理由成立,可以撤销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听证制度,就是当事人行使陈述权和申辩权的方式之一,它赋予当事人的进行申辩和提出意见的机会。提出自己主张的场合,行使公平权利的时刻,对于当事人来说,这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权利,可以更有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二、行政处罚的听证流程是什么?

听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开始,宣布案由;

(二)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的建议;

(三)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就调查人员提出的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进行申辩和质证,并可以出示无违法事实、违法事实较轻,或者减轻、免除行政处罚的证据材料;

(四)案件调查人员和当事人经听证主持人允许,可以就有关证据进行质问,也可以向到场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五)当事人作最后陈述;

(六)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

三、哪些行政处罚需要听证?

1、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对违反边防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个人处以6000元以上罚款的;

2、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的;

3、责令停产停业的;

4、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

行政处罚听证会并不是走过场,在这个过程中,行政机关会认真听取行政相对人申辩的理由,不过,一般都是重大的行政处罚才需要组织听证会,对其他的行政处罚有争议的能申请行政复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4: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处罚听证相关文章
  • 行政处罚中的听证制度是,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
    一、行政处罚法中的听证制度行政处罚中听证制度是:1.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和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必须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应当举行听证而设有举行听证的,行政处罚将不能成立。2.按照法律规定,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权申请回避。3.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1至2人代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4.当事人有权在听证中对案件涉及的事实、适用的法律及有关情况进行陈述和辩解。有权对案件调查人员提出新的证据。5.听证结束后,由行政机关负责人或者集体根据听证程序的调查结果和有关情况依法做出相应的处罚决定。行政机关举行听证,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二、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有:1.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对违反边防出入
    2023-04-25
    336人看过
  • 关于行政听证适用范围探析
    论文关键词:行政听证适用范围确立标准完善论文摘要:听证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程序制度,已成为现代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制度。听证制度在我国确立并有了较大发展,但其适用范围狭窄且没有明确统一的适用标准。故有必要确立其适用范围的标准:行为标准和利益标准,并不断完善行政听证程序。回顾行政听证制度在《行政处罚法》中第一次出现至今20年间,它以较强的生命力在不断发展壮大着。随着行政程序价值在依法行政过程的凸显,作为行政程序核心制度的行政听证仍将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这样的背景下回顾行政听证的适用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分析其不足,使其不断得到完善具有积极意义。一、我国行政听证适用范围的现状从理论上讲,听证可分为正式听证和非正式听证。我们关注较多的则是借鉴了司法程序的正式听证。行政听证的适用范围是指行政法上影响当事人哪些权利的行政行为必须经过听证。我国对行政听证的规定散见于相关法律法规,从中可以了解我国行政听证的现
    2023-05-22
    97人看过
  • 财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财政部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听证,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和便利的原则,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和质证的权利。第三条听证由拟作出财政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组织,具体组织工作由其法制机构或者承担法制工作任务的机构负责。第四条听证参加人包括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案件调查人员、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与案件处理结果可能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第五条财政部门在行政处罚案件调查终结后,拟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贪污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一)暂停会计师事务所经营业务;(二)暂停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三)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四)吊销会计人员的会计证;(五)撤销会计师事务所;(六)较大数额的罚款。财政部以及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
    2023-04-24
    298人看过
  • 行政处罚中有关听证和条文的说明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4、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行政处罚听证数额关于行政处罚听证金额的多少,《财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是:“财政部以及专员办作出罚款行政处罚的,其“较大数额罚款”的标准为对公民作出50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5万元以上罚款。地方财政机关作出罚款行政处罚的,其“较大数额罚款”的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或者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三
    2023-07-03
    437人看过
  • 行政机关组织行政处罚听证不应公开
    听证组织程序中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一、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如下:(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等等。二、民事诉讼法院公开审理吗我国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一般是应当公开审理的,但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除外。《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三、刑事案件公开听证案件范围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审
    2023-06-25
    148人看过
  •  听证目的:行政处罚听证与行政许可听证的听证目的有何异同?
    该段内容讲述的是行政许可申请的相关权利和费用承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和当事人都具有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举证、申辩和质证的权利。费用承担由行政机关承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费用。同时,主持人实行回避制度,本案调查人员不得担任主持人。1.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和当事人都具有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举证、申辩和质证的权利;2.费用承担由行政机关承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费用;3.主持人实行回避制度,该行政许可审查人员(本案调查人员)不得担任主持人。 相同程序:行政处罚听证与行政许可听证的听证程序有哪些共同点?相同程序:行政处罚听证与行政许可听证的听证程序有哪些共同点?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过程中,听证程序都是必不可少的环节。虽然两个程序的目的不同,但它们在听证程序的安排、听证参与人员的权利和听证结果的运用等方面存在共同点。首先,听证程序的安排在两个程序中基本相同。听证通知、听证时间和地点的确定
    2023-08-31
    333人看过
  • 行政处罚听证组织机关和听证人员是哪些?
    (一)法规授权的组织查处的适用听证程序的案件,自行组织听证;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查处的适用听证程序的案件,由行政机关组织听证,行政机关也可以根据需要指定受委托组织自行组织听证,行政机关派员参加。(二)听证主持人由听证组织机关法制机构派员担任,也可委托执法机关或执法机构非本案调查人员担任。(三)听证组织机关可以指定本机关非本案调查人员为书记员,承担制作听证笔录和协助听证主持人组织听证工作。听证主持人职权、职责:(一)听证主持人行使下列职权:决定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决定听证中止、终止或者延期;决定证人当场作证。(二)听证主持人应当做好下列工作:将听证通知书送达听证参加人;就本案事由和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理由和依据进行询问;要求听证参加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维持听证秩序,制止违反听证纪律的行为;审阅听证笔录,并提出书面意见。(三)听证主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是本案调查人员的;是当事人
    2023-08-18
    367人看过
  • 行政机关听证会旁听规定有哪些?
    行政处罚听证会旁听人员注意事项如下:1、未收到通知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旁听;2、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醉酒人员以及其他不宜旁听的人等,不得旁听听证会;3、听证旁听人应在指定旁听区域入座;4、在听证过程中听证旁听人应关闭移动通讯设备;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听证活动的行为;5、听证旁听人可以在立法听证会结束后就听证事项提交书面意见;6、对于违反听证纪律的人员,听证主持人有权予以制止;拒不改正的,可责令其离开会场。在行政处罚听证会上应当当场做出处罚决定对吗在行政处罚听证会上不一定当场做出决定的,一般需要根据听证会的内容进行具体的审查进行决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1、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3、违法事实不
    2023-07-11
    89人看过
  • 行政处罚听证会地点在哪里
    行政处罚听证会地点一般在司法机关进行,并且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听证应当公开举行;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举行听证时,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一、听证的种类1、正式听证与非正式听证这是行政程序法对听证所作的一种分类。所谓正式听证指行政机关在制定法规和作出行政裁决时,举行正式的听证会,使当事人得以提出证据、质证、询问证人,行政机关基于听证记录作出决定的程序。正式听证也被称为。“基于证据的听证”、“完全的听证”。正式听证的适用不取决于联邦行政程序法的规定,而是取决于法律是否规定根
    2023-04-02
    218人看过
  •  问:如何设置行政处罚听证机关?
    本文介绍了听证程序的组织规定,包括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提出时间、听证通知的时间、听证公开举行、听证主持人资格的要求、当事人参加听证的方式、听证会的程序和听证笔录的制作等。听证程序的组织遵循以下规定:1.如果当事人要求听证,必须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2.行政机关必须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情况需要保密外,听证会公开举行;4.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如果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他/她有权申请回避;5.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6.如果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听证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出听证,就视为他/她放弃了听证权利,行政机关将终止听证;7.在听证会上,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8.听证会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
    2023-09-08
    73人看过
  • 行政处罚听证时限及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行政处罚听证会有时间限制,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一、组织听证范围执法单位拟作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以及对公民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的罚款,对个体工商户处以一万元以上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三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按照本程序组织听证。二、听证组织机关和听证人员(一)法规授权的组织查处的适用听证程序的案件,自行组织听证;行政机
    2023-06-02
    109人看过
  • 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理可以听证吗?
    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理可以听证,具体的听证规定如下:《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
    2023-08-17
    71人看过
  • 行政处罚提前规定通知听证会
    举行听证会应提前七天时间通知当事人。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行政处罚听证会的流程是什么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提出听证要求的时间,应该是行政机关对案件已经调查终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由行政机关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等事项。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告知的事项有不同意见,并且与行政机关的认定不能一致,亦即有重大分歧的,当事人可以提出听证要求,听证要求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的3日内向行政机关提出。2.行政机关应
    2023-07-07
    219人看过
  • 江州区举行食品行政处罚听证会
    江州区驮卢镇一鲜湿米粉厂对江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有异议,为此,江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7月18日公开举行了听证会。这是江州区首次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当天,江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媒体、社会公众等共20余人参加了旁听。今年5月,江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鲜湿米粉零点整治行动,依法对江州区驮卢镇驮卢街某米粉厂进行监督检查,对该米粉厂现场生产的米粉原浆、鲜湿米粉进行抽样检验,抽样样品委托广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经抽样检验发现,该米粉厂生产的米粉原浆、鲜湿米粉中添加化学物质脱氧乙酸,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按照行政处罚法和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江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该米粉厂送达了《听证告知书》,该米粉厂依法要求举行听证。听证会上,案件调查人员就案件调查过程、认定的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及处罚依据进行了陈述;当事人就
    2023-04-24
    147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处罚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事人的要求,组织行政违法案件的调查人员和被处罚当事人同时参加,由调查人员和当事人对所指控的违法事实和所适用的法律依据进行申辩和质证的一种活动形式,其目的在于弄清事实、发现... 更多>

    #行政处罚听证
    相关咨询
    • 行政机关不听证的行政处罚有效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3-28
      没有依法应当听证的说法,只有当事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利的规定,也就是处罚种类、幅度达到一定标准时,当事人依法享有听证的权利。但如果行政机关告知了当事人享有听证权,而当事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听证要求的,行政机关是不需要进行听证程序的。 所以,如果行政机关已告知听证权,当事人未提出的,行政机关无过错。 如果行政机关没有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处罚是无效的,可通过行政诉讼撤销处罚,但你依然会受到行政处罚,因为你的
    • 关于行政处罚罚款如何听证的问题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3
      对罚款的行政处罚举办听证会要符合下列条件:行政机关打算对当事人处较大数额的罚款;行政机关在作出决定前,已经告知了当事人处罚的内容、事实、理由,和其享有听证等权利;且当事人要求举办听证会的。
    • 行政处罚的听证费用由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负费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1-07-12
      行政处罚法听证收费主要是指的听证程序中的一些场地、翻译等成本费用,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是免费的,但是行政相对人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所付的律师费用等则不由行政机关承担。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
    • 有谁知道关于听证笔录(行政处罚)要如何写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31
      提供一则听证笔录(行政处罚)的范本给你 案由: 时间:(听证会起止时间) 地点: 当事人: 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 其他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单位,其他人员有多个时,应逐一写明) 调查人员:(两名以上办案人员) 主持人:听证员:记录人: 正文部分提示: 1、听证会应按下列顺序进行并如实进行记录: ①由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处罚建议; ②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理由; ③
    • 行政处罚听证机关的听证步骤都有什么呢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6
      1、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只限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 这类行政处罚对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将会产生相当的影响,因此,通过听证程序作出这一方面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以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合法性的正确率,避免违法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合法权利的侵害。但是,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决定,仍然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2、在行政机关告知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