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引诱幼女卖淫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12 10:11:34
145 人看过
如果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以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适用条件如下: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情节较轻:1、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未遂的;2、卖淫行为未遂的;3、不以营利为目的;4、其他情节较轻的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引诱幼女卖淫罪辩护词
265人看过
-
严惩引诱幼女卖淫犯罪行为
340人看过
-
引诱幼女卖淫罪的主体与客体?
134人看过
-
引诱幼女卖淫罪的处罚与认定
483人看过
-
对引诱、容留、介绍卖淫以及引诱幼女卖淫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
227人看过
-
立案标准解读:引诱幼女卖淫罪
114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涉嫌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引诱幼女卖淫、引诱幼女卖淫罪会怎么判刑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27根据不同的情形,涉嫌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引诱幼女卖淫等不同的罪名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述规定从重处罚。犯前述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
涉嫌组织卖淫罪可以取保候审吗,涉嫌组织卖淫罪可以要求取保候审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28涉嫌组织卖淫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具有刑诉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法律责任:《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
-
引诱幼女卖淫被发现,引诱幼女卖淫罪介绍卖淫罪怎样判?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对于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对于行为人既实施了强奸妇女行为又实施了奸淫幼女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强奸罪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
取保候审引诱卖淫罪律师要钱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3-11-23(1)一审阶段: ①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6000-18000元人民币; ②审查起诉阶段:6000-30000元人民币; ③审判阶段:8000-50000元人民币; ④代理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6000-60000之间协商收费(案件复杂程度、民事诉讼标的等)。 ⑤涉及国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疑难案件,代理费按上述标准的2倍收取。办理案件需要异地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长途电话费等由
-
拐卖妇女罪有引诱幼女卖淫罪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08拐卖妇女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和强迫卖淫罪属于各自独立的罪名,但是,“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该加重情形包括引诱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的行为以及强迫卖淫罪的帮助行为,但只认定为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加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