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未离婚丈夫欠债,妻子是否也要还钱给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0 11:40:22 221 人看过

不一定,要分情况看待。

1、若丈夫欠债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则不用偿还。

一、知识延伸:夫妻共同债务界定

夫妻可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也可约定债务各自承担。此时,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的,如属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第三人有权要求夫妻应当共同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因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欠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由于共同债务是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所以,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余下债务在确定偿还责任时,应当考虑双方实际偿还能力的大小。能力强的,应当适当多承担,能力弱的,可适当少承担。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跟父母的借条算共同债务吗

算是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应该包括:债务发生时间、举债时的意思表示和是否用于共同生活。但是在审判实践中,认定的标准就是单一的。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付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个人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由此可以看出我国民法典确立了以“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付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由于对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基于夫妻间的身份关系还是基于双方共同财产所产生的共同之债,法学理论上定位不清楚,司法实践也难以操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9: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分居相关文章
  • 丈夫欲离婚妻子要求平分自己所欠赌债
    本报讯参赌欠下赌债,卷走20万公款潜逃,几年后运毒被抓,家人才知道她的下落。面对妻子的15年有期徒刑,丈夫提出离婚。她同意离婚,但要丈夫共同承担之前的赌债。近日,江北区法院判决两人离婚,且男方不用承担妻子欠下的赌债。张勇和李华1985年结婚,次年生下一女。由于李华经常参与赌博,欠下不少赌债,导致夫妻关系不和睦。2004年9月,身为江北区某企业财务人员的李华将20万元卷走,从此再没有和丈夫联系。2007年1月,张勇忽然收到一份《拘留通知书》,原来李华因运毒被警方抓了。之后,李华因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在云南省某监狱服刑。今年初,张勇提出离婚。为了维护李华的权利,今年3月底,江北区法院法官远赴云南,在监狱里对两人的离婚案进行审理。张勇提出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套房屋归自己,一套门面归李华。李华同意离婚,也同意对房产的分割,但她称自己参与赌博虽然输了很多钱,但也赢了不少钱,赢了的钱用
    2023-06-05
    478人看过
  • 夫妻离婚丈夫欠的钱女方要还吗
    离婚男方欠的钱女方是否要还,要看是否是共同债务。并不是说在离婚之后对方所欠的钱就一定需要偿还,这个还需要考虑到是不是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果对方是出去赌博之类欠下的赌债,那么另一方是不需要偿还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即便是离婚了女方也要偿还。一、男方债务女方需要承担吗男方债务女方是否承担,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1、如果男方债务,用于家庭生活的,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方非为共同生活所需而负担的债务,原则上应由其个人财产偿还。2、如果借钱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女方不需要承担。二、男方用女方的身份证办的贷款,离婚时怎么处理男方拿女方身份证办贷款,离婚时的处理要依据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而定。如果其借款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或
    2023-02-22
    333人看过
  • 丈夫债务妻子不知情妻子是否要共同还债?
    丈夫债务妻子不知情妻子是否要共同还债要分情况:1、如果用于夫妻或者家庭的共同生活的话,就算是夫妻共同债务了,有偿还的义务;2、如果能证明这个债务却为丈夫一人债务的,可以拒绝债主还钱;3、如果借钱用于赌博的话,国家法律是不保护此类的债权债务。一、丈夫欠债妻子有责任还吗丈夫欠债,妻子是否有责任要清偿,要分清楚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指,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背负的债务。如果丈夫是因为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才产生了债务,那么妻子也有责任要清偿债务。但是如果丈夫是因为个人消费才产生了债务,那么妻子就不需要共同偿还。二、丈夫借高利贷的妻子是否有责任偿还?丈夫借高利贷的,妻子是否有责任偿还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具体如下:1、丈夫借高利贷用于子女教育、父母赡养、生产经营等夫妻家庭生活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应当偿还;2、丈夫借高利贷赌博的,妻子不需要偿还;3、有证据证明丈夫借高
    2023-02-22
    66人看过
  • 家庭经济:妻子借钱给丈夫,是否需要还?
    妻子借钱丈夫是否要还,具体需要看欠债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为夫妻共同债务则老公需要还;如果欠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老公不需要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偿还。如果是个人债务,由一方偿还。丈夫借钱不还,妻子要承担还款责任吗?丈夫借钱不还,妻子要承担还款责任吗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也就是说,除了特别约定,原
    2023-07-04
    96人看过
  • 丈夫欠债起诉离婚妻子是否承担债务
    (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三)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四)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民法典》1、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
    2023-03-15
    264人看过
  • 夫妻分居是否也要付子女的抚养费
    即使夫妻双方分居,也要付子女的抚养费。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无论父母是分居还是离婚了,都要承担抚养的义务和职责,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都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一、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需要负法律责任吗?父母对孩子尽抚养义务是法定的义务,同样,在父母年老时子女赡养父母也是法定的义务。这种法定义务是不附加条件的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该法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从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无论父母是否离婚,抚养子女、子女赡养
    2023-03-14
    420人看过
  • 妻子未经丈夫同意中止妊娠,丈夫是否可以要求离婚
    可以。在法律的规定当中,女性的生育权是优先于男性的。生育或者不生育,全都是女性自己的选择,丈夫无权干涉。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调解无效,该情形属于“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应当准予离婚。但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律师补充:男性的生育权作为其他民事权利,需要妻子自怀孕起到胎儿出生这一段时间内的自觉自愿配合才能完全实现,但女方是否愿意继续孕育胎儿涉及女方的人身自由权和健康权,属公民基本权利。当其他民事权利和基本民事权利相冲突时,应当根据法益均衡、法益价值的原则,倾向于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因此,妻子怀孕后私自终止妊娠不构成对丈夫生育权的侵害。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男性、女性生育权在实现环
    2023-05-06
    288人看过
  • 丈夫借钱给妻子看病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借钱给丈夫看病是夫妻共同债务。当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患有重大疾病时,从夫妻间相互扶助的角度,因医疗费所负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一、父母债务出事离婚是共同债务吗夫妻一方借钱为父母看病的,这笔债务通常在实践中是当做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的。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在法律上规定,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债务,算作夫妻共同债务。二、夫妻离婚债务怎样分割1、对于双方当事人均认可的债务,基本上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一方愿意承担的,就视为其对自己权利的放弃,法院会尊重当事人意思表示的原则,判决由其承担。2、对于当事人不举债或双方均认为无债的情况,就按无共同债务处理。夫妻双方合意表示或者一方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2023-06-29
    490人看过
  • 丈夫有义务给妻子还债吗?
    妻子是否有义务为丈夫还债取决于情况。1、如果丈夫没有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债务由配偶偿还。2、如果丈夫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丈夫的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属于共同债务,妻子应当偿还。3、如果丈夫的债务是一方的个人债务,丈夫死后,妻子继承遗产的,应当以遗产为限承担债务。4、如果没有上述情况,妻子不需要偿还。丈夫借款妻子有义务偿还吗丈夫借款妻子有义务偿还。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情形除外。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民
    2023-08-09
    400人看过
  • 丈夫给妻子打欠条是否有效
    网友孙女士:我和邵某于2012年登记结婚,婚后我因身体不好没有找工作,家庭经济比较拮据。2014年国庆节,邵某朋友郭某因结婚找邵某借钱,我不同意。于是,邵某在我的要求下,写了张5000元的借条,从我这儿借走5000元。今年初,他又因为有朋友生小孩给我写了借条拿走2000元。前不久,我和邵某决定协议离婚,但就这7000元借条产生分歧。请问,这7000元借条离婚时该如何处理?江西映山红律师事务所邝律师:你们之间的纠纷属于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分割问题。从借款效力上看,法律并没有规定夫妻之间不能借款。结合你们的情况来看,邵某送其朋友礼金时你并不同意,邵某于是写借条并将7000元用于其个人事务,因此,你们之间的借款协议是有效的。但从该笔借款的归属来看,这7000元钱属于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鉴于这笔借款是夫妻共同财产,邵某应当依照约定将这些钱归还,待你们离婚时再进行分割。换言之,离婚
    2023-06-08
    215人看过
  • 夫妻分居期间妻子借的钱丈夫有责任还吗
    夫妻分居期间妻子向他人借钱,现二人已离婚,债权人要求二人共同偿还。近日法院审结了该起民间借贷案件,判决夫妻二人共同偿还借款。这是为何呢?丈夫为什么也要负偿还责任?邓某、汪某于2000年7月10日登记结婚,2015年10月离婚。2014年9月29日,邓某向桂某借款2万元,借款当日,桂某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将2万元转账给邓某,邓某出具借条1张。后桂某经催讨借款无果,遂起诉至法院。庭审中,邓某承认借款是事实。借款发生在自己与汪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维持生活以及开理发店。汪某辩称该笔借款自己并不知情,在借款发生之前,已与邓某分居,因此这笔借款并非用于共同生活。且该笔借款系邓某用于理发店的经营,双方在离婚前已有约定,邓某理发店的所有债权债务均与自己无关,故该笔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法院判决依据:该债务虽为邓某所欠,但发生于邓某与汪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而汪某并未提交夫妻双方约定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
    2023-04-27
    330人看过
  • 妻子未离婚与人同居,丈夫获赔偿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离婚案,法院在判决原、被告双方离婚的同时,判决因事实婚姻未解除而与他人同居的原告丁春莲在3日内赔偿被告精神抚慰金4000元。原告丁春莲与被告潘小老双方按农村习俗举行结婚仪式后即同居生活,共同生活期间生育两个儿子,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亦未补领结婚证。由于性格差异等原因,双方于1999年到乡政府办理离婚手续未果后,自行“协议离婚”,约定:长子、次子分别由被告、原告抚养,原告支付被告子女抚育费2000元,双方即分居生活,互不往来。此后,原告即与本村另一男子共同生活。原告于今年3月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潘小老辨称,我与原告虽然约定分居生活,但在没有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原告就与同村另一男子同居生活,这是对我公然侮辱,几年来造成我巨大精神痛苦,双方感情破裂系原告与其他男子同居所致,故要求原告赔偿精神损失2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1987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同居
    2023-04-26
    499人看过
  • 妻子起诉离婚丈夫"突然"欠债
    为了不让妻子孙某在离婚时占到便宜,姜某伪造了一笔债务纠纷,瞒着妻子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折抵欠款,使得妻子在离婚时无法得到应有的财产。不过法官在审理时识破了姜某的手段,最终双方通过调解结案。昨天即墨法院家事心桥调解室正式成立,同时公布了10起家事案件中保护妇女权益的典型案例。离婚时飞来债主2009年8月,孙某起诉与丈夫姜某离婚,虽经法院调解,但双方均同意离婚,同时确定每人抚养一个孩子。在分割财产时,双方争议很大。孙某和姜某都是外地人,几年前到即墨打工,两人挣了些钱后在当地买了套房子。这套房子成为了他们争夺的主要财产。孙某要求平均分割这套属于两人共同财产的房屋,可就在案件诉讼过程中,一名自称债主的人将姜某起诉,称姜某欠债还不上,拿房子顶账,但一直没有办理房屋过户。法院审查后认为,债主和姜某都没有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这笔欠债,姜某涉嫌伪造债务转移财产。法院对姜某的行为予以处罚,同时为防止姜某再次
    2023-04-22
    132人看过
  • 婚姻关系中,丈夫欠债后妻子是否有还债义务?
    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妻子有共同偿还的责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妻子没有任何责任。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丈夫欠债,妻子需要还吗丈夫欠债妻子不是必须还。妻子只对夫妻共同债务部分承担偿还责任,包括下列债务:(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
    2023-07-03
    105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分居
    词条

    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 通常情况下,即使夫妻双方仍然同住于一个屋檐下,但只要彼此已分房,各不相干,这种情况如果满了两年,那么在法律上即可认定为夫妻分居。 在法定分居情... 更多>

    #分居
    相关咨询
    • 妻子要和丈夫离婚, 丈夫欠的债妻子要还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04
      这里面有两个法律层次关系,一是夫妻做为家庭财产的共有人,共同享有财产权,当然也要共一承担债权。另一个法律关系是,妻子与丈夫的人身侵权关系,妻子伤害丈夫理应进行赔偿,因此当丈夫为治病的必要花费,当然由妻子来负担,其它非必要债务也为家庭共债务。但妻子赔偿,如果在财产没有分割,也就是说,二个人没有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其实际意义也不大,因为无法分清是个人还是家庭的。
    • 妻子欠债夫妻要离婚,债务能给丈夫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9-23
      除非能证明与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否则即使男女双方离婚时,约定由一方承担债务,债权人仍有权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
    • 丈夫欠款未还,离婚时妻子需要承担债务吗,丈夫欠债妻子需要偿还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05
      应当仅用丈夫个人的财产偿还。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
    • 夫妻分居期间丈夫离婚债务是否归妻子所有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5-30
      分居期间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的借款,如果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离婚时也算共同债务;如果分居期间丈夫所欠借款没有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离婚时不能算是共同债务,应当由丈夫自己偿还。
    • 丈夫分居后妻子还要还债务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1-03-18
      丈夫对外的个人债务,应当有其个人偿还。如果债务人可以证明该债务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就属于共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