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犯人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5 08:00:39 281 人看过

符合逮捕的条件有以下: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一、逮捕后不一定判刑,分析如下:

1、逮捕只是一种在发现犯罪后所采取的强制措施;

2、在逮捕后,公安机关还需要进行继续调查,然后提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再由法院审判定罪量刑;

3、判刑是由法院来定的,法院具有最终裁量权。

二、逮捕后会在24小时以内通知家属。分析如下:

1、如果被刑事拘留的,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2、如果是被逮捕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总之,初步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而不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轻刑或者可能被免除刑罚的,才符合逮捕条件。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之后,才能确定被采取逮捕措施的人是否有罪,是否需要判刑。

一、形式诉讼法各种期限

(一)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6、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期限自接到补充侦查通知书后的次日起,不得超过1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强制措施的期限

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2.拘留在14日以内;

3、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三)批捕期限

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次日起7日以内。

(四)审查起诉期限

1、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4、退回管辖的,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

5、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6、被不起诉人对依据刑诉法第142条第2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五)决定逮捕期限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决定逮捕的期限自执行后的次日起10日以内,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日至4日。

(六)审判阶段的期限

1、简易程序应在20日内;

2、普通程序一审判决应在一个月最迟不得超过45天作出,经批准可延长一个月;

3、二审判决应在一个月最迟不得超过45天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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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4日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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