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阶段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0:21:06 283 人看过

一、工伤赔偿阶段有哪些

工伤赔偿阶段有:

1.劳动关系认定阶段。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

对于与用人单位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自然成立。当事人在申请工伤认定时,携带劳动合同,就可以证明劳动关系。但对于没有签订的劳动者来说,自然还是要首先认定劳动关系的。这是迈不过去第一关。

2.工伤认定阶段。这是最关键的阶段,唯有认定了工伤,才能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认定是在认定了劳动关系的基础上进行的。认定工伤的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

3.工伤待遇赔偿阶段。这一阶段也是最后阶段,是确定具体赔偿数额的阶段。工伤职工如果确定了工伤,就一定要知道能够赔偿的项目有哪些,以及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二、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三、工伤赔偿和侵权赔偿可以兼得吗

工伤赔偿和侵权赔偿可以兼得,但仅限于未重合的部分。比如交通事故侵权的同时,构成工伤的,可以领取交通事故与工伤双赔偿,但是像医药费等重合的赔偿,属于责任竞合了,只能领取一份。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6日 20: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工伤鉴定阶段都需要哪些材料
    对于工伤等级鉴定需要的材料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其具体流程为当事人申请工伤等级鉴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员工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三)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四)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请
    2023-08-13
    376人看过
  • 如何在二审阶段解决工伤赔偿纠纷
    一、如何在二审阶段解决工伤赔偿纠纷如下在二审阶段解决工伤赔偿纠纷:工伤纠纷二审按照民事诉讼二审程序审判即可。1.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2.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3.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二、工伤索赔中包含哪些赔偿内容工伤索赔中包含的赔偿内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2023-10-21
    436人看过
  • 最高国家赔偿案件受理阶段有哪些规定
    国家赔偿案件有以下审理程序:1、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赔偿义务机关提起国家赔偿请求;2、赔偿义务机关依法对申请进行受理并进行审理;3、赔偿义务机关依法作出国家赔偿的决定。一、根据刑法,宪法对于国家的赔偿有哪些规定宪法规定的国家赔偿权包括了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有关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二、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抗诉能申请国家赔偿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检察院以无罪为由提出抗诉并事后查明确属无罪的,受害人能申请国家赔偿。另外,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
    2023-06-24
    168人看过
  • 立案侦查有哪些阶段
    刑事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一种职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立案。其作用是为了准确、及时地揭露和惩罚犯罪,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是准确评价社会治安形势和进行正确决策的重要依据。其材料来源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的犯罪事实或者获得的犯罪线索;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的报案或者控告;犯罪人的自首。只有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一)立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公安机关要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二)侦查。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
    2023-06-14
    410人看过
  • 起诉、受理阶段有哪些
    第一条当事人准备起诉资料。1、提交起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供诉状副本。起诉状应当记明原、被告住址及联系方式等。2、提交与诉讼请求相关的证据材料并附证据清单。3、提交原、被告诉讼主体资格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第二条立案审查。1、起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立案条件。2、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3、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审查起诉阶段的律师有哪些职责律师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有:一、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二、与公诉机关联系;三、会见和通信;四、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五、代理申诉和控告;六、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七、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
    2023-08-16
    446人看过
  • 离婚具体有哪些阶段?
    夫妻去法院离婚,首先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进行起诉,等到人民法院受理后,会对离婚案件进行调解,如果调解失败,人民法院会开庭审理,并做出离婚判决或者不准离婚的判决。一、丈夫不给钱, 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吗?丈夫不给钱,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向法院起诉流程如下:1、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2、人民法院不受理,说明理由;受理,进行开庭调解,审理;3、判决。根据庭审情况,人民法院会对当事人进行再度调解,再次调解如果还未达成一致,法院则进行宣判。对于丈夫不给钱,属于侵犯妻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支配权,若妻子能举证证实因该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法院会判决离婚。二、一方是外国籍怎么离婚一方是外国籍的离婚方式有以下两种:1、一方是外国籍,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夫妻共同债务承担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通过协议方式离婚;2、一方是外国籍,双方不能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由于对方是
    2023-04-03
    452人看过
  • 企业并购有哪些阶段
    第一,前期准备阶段。首先,企业要根据自身的资金状况、发展目标和其他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初期并购方案,在方案中明确目标企业的行业、规模等基本情况,然后,根据并购方案去寻找有效的途径确定并购对象并与其进行初步的沟通。第二,目标企业调研阶段。对目标企业进行调研,需要对目标企业的制度、财务、法律、人事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调研,并形成客观、公正、准确的尽职调查报告,供出资方参考。通常,这个阶段所用周期在并购的整个流程中较为漫长。第三,并购方案调整阶段。没有任何方案是适用于全部企业的。根据对目标企业进行的调研,确定其状况是否适合自己的并购方案,如有必要,在此阶段,出资方需要对并购方案进行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而异的调整直至方案达到最佳适用性。如果对目标企业调研的结果显示该企业不适合出资方的要求,则应继续回到第一步进行准备和寻找对象,直至寻找到合适的目标企业。第四,谈判及签约阶段。在目标企业确定、并购方案确定
    2023-06-14
    182人看过
  • 现阶段工伤五级一次性赔偿标准是多少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五级工伤赔偿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可向用人单位主张下列损害赔偿项目:1、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制造业简易劳动合同2、医疗费:按实际支出的费用计算。3、停工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
    2023-07-04
    72人看过
  • 企业成长的阶段有哪些
    一、记账这个阶段的企业处于初创期,人员规模多不超过30人,业务比较简单,从产品、业务单元、地域方面来说,管理点少而单一,营运及资金规模也较小。因而对财务功能的要求较低,限于出纳、记录、简单核算、报税,财务完全是后台孤立的服务职能。这个阶段容易产生的问题是由于会计人员水平有限,往往缺乏严格的审核环节,核算归属、记账准确性和规范性差,有潜在资金安全隐患。另外,业务上的灵活性导致财务上存在许多账外项目,账目不能真实反映整体经营状况。比较好的解决办法是聘请实务经验丰富的会计人员或机构定期审账调账,规范科目设置、核算归属、对账、单据凭证账簿。并且建立简单的财务控制措施,如费用标准、借款限额等等。二、控制企业进一步成长,进入较大范围的市场、产品线和组织的扩张。这个阶段,由于资金、货物的运作量不断增大,企业面临的风险增大,产生资财损失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都扩大。组织单元、人员、地域管理点快速增多,也加大了
    2023-06-01
    51人看过
  • 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工伤赔偿标准包括哪些,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4)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5)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6)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
    2023-02-09
    301人看过
  • 第一阶段是指哪个阶段?
    一审阶段是指案件出于第一审阶段中,判决还不一定生效,案件还可以进入二审程序。是否胜诉要看判决是否支持诉讼请求。第一审是指法院对案件的最初一级审判。在我国,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普通的第一审案件。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分别管辖不同程度的第一审案件,如性质较严重、问题较复杂、影响较广大的第一审案件。一般情况逮捕是什么阶段逮捕属于公安侦查阶段。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9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
    2023-07-07
    132人看过
  • 合同缔约的阶段有哪些
    一、合同订立是什么合同订立,指的是两方以上当事人通过协商而于互相之间建立合同关系的行为。合同的订立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合同订立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前者如要约邀请、要约、反要约等等,包括先合同义务和缔约过失责任;后者如承诺、合同成立和合同条款等。二、合同缔约的阶段有哪些(一)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1、要约应具备的条件(1)内容具体确定。(2)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3)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出。(4)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2、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3、要约生效时间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
    2023-03-01
    277人看过
  • 房地产开发有哪些阶段
    目建设阶段和竣工验收与交付使用阶段,每一个阶段的工作部有不同的内容。1.投资决策分析阶段投资决策分析是整个开发过程中最为基本、员为关键的一项工作,其目的就是通过一系列的调查研究和分析,为开发企业选择一个最佳的、可行的项目开发方案或舍弃项目提供依据。这一阶段主要的内容是项目选择和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选择是指开发商根据各个渠道获得的多种信息,形成一个开发项日的初步设想,包括项目的选址、筹资、配套建设,然后根据这一设想,进一步进行市场综合分析,并通过与城市规划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及其他的建造商、投资商的接触,使项目设想具体化。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即在项目选禄之后,对该项目做更进一步的分析.主要包括市场研究、项目的财务评价及经济社会评价等。这里的市场研究已不是泛泛的市场估测,而是一系列与项目类型有关的专项调查研究,这也是影响到项目成败的关键之处。通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可以让开发商对项目的预期收益水平有个
    2023-06-10
    370人看过
  • 工程建设程序的主要阶段有哪些
    一、工程建设程序的主要阶段有哪些1.第一阶段(项目可行性研讨阶段、项目决策阶段):代表或辅佐业主对项目前期管理也就是开工前的管理(包括立项、规划、设计、开工审批等各项管理),肯定工程项目应到达的质量目的及程度。2.第二阶段(工程施工阶段):根据设计文件和图纸的恳求,经过施工构成工程实体。其中,项目中期管理即工程施工阶段的管理,包括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平安控制及承包商、供应商、设计及其他单位的管理等。3.第三阶段(工程完工阶段):对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停止试车运转、检查评定、项目决策阶段):代表或辅佐业主对项目前期管理也就是开工前的管理(包括立项、规划、设计、开工审批等各项管理),考核质量目的能否契合设计阶段的质量恳求。二、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什么意思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指工程项目从策划、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工作次序。工程项
    2023-10-26
    37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手段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4-04-29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手段有:1、工序质量控制,包括施工操作质量和施工技术管理质量;2、设置质量控制点;3、质量检查。包括操作者的自检,班组内互检,各个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施工员的检查和质检员的巡视检查;监理和政府质检部门的检查。
    • 阶段阶段阶段阶段如何考量家居间隔,进行玄关装修工作的讲究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27
      随着人们认识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风水越来越重视了,家居风水关系到一个家庭的风水运程,良好的风水能有助于改善主人的命运,反之,不合理的风水布局则会破坏家居的运势,甚至还会招致祸端。所以风水的好坏,已经成为人们选择住宅时重点考虑的内容之一。那么们知道玄关装修风水有什么讲究吗?今日就来给大家详细的说说家居风水中的一些风水学理论。玄关装修风水禁忌之一、玄关间隔用实心客厅玄关的隔断设计,需要做实心的设计,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阶段包括哪些阶段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包括的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发起人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的要求建设某一工程项目的建议文件。主要对建设项目提出轮廓设想,从拟建项目的必要性及其方向行进行阐述。客观上,该项目要符合国民经济长远规划以及部门、行业、地区的规划要求。项目建议书实际上是一份机会调研报告和初步可行性研究。2.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是对工程项目的合理性、盈利性、先进性以及适用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论证的工作方法,对项目
    • 竣工验收阶段有哪些内容?
      澳门在线咨询 2021-09-29
      本工程验收分为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和竣工工程三项步骤进行 1、隐蔽工程验收 弱是安装中的线管预埋、直埋电缆、接地极等都有属隐蔽工程,这些工程在下道工序施工前,应由建设单位代表(或监理人员)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并认真输好隐蔽工程验收手续,纳入技术档案。 2、分项工程验收某阶段工程结束,或某一分项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单位进行分项验收;有些单项工程则由建设单位申报当地主管部门进行验收。 3、竣
    • 仲裁阶段单位赔偿申请有哪些条件?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8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协商处理不了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