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探讨“三检合一”知识产权案件办理模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0:10:27 320 人看过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阶段,如何更好地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健康发展,服务创新型城市建设,是检察机关必须直面的重大课题和职责使命。2011年9月8日,由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南京市知识产权局主办,南京市雨花台区检察院承办的“保护知识产权,助推创新驱动”研讨会在南京雨花台区召开,来自司法机关、律师行业、学术界、企业界的代表,围绕知识产权检察保护的探索与实践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讨。与会代表还发布了“保护知识产权雨花行动宣言”。

一、保护知识产权,服务创新城市发展

知识产权保护是指当权利人的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时,通过法定的方式排除侵害以恢复其圆满状态,或使知识产权人可以行使的权利恢复到未受侵害以前的状态。知识产权保护可以分为私法保护与公法保护两种类型。私法保护是指依据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私法排除侵害人的侵害,追究侵权者的民事责任,以恢复知识产权的圆满状态。公法保护是指依据宪法、行政法、刑法等公法来排除侵害人的侵害,追究侵权者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等以达到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博士生导师吴汉东教授认为,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国际趋势表现为知识产权的刑事立法不断完善,保护水平不断提高,刑事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刑事保护国际合作不断增加。我国应顺应国际趋势,完善知识产权刑事立法,强化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严格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弥补国内知识产权刑事法条过于抽象,司法实践适用困难,举证门槛、诉讼成本过高,案源渠道不畅,行刑衔接不紧等不足。进而服务创新城市发展,助推创新驱动。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吕瑞云认为,知识产权的检察保护,就私法保护而言,检察机关对于法院的审判活动依法行使监督职能,对法院裁判结果依法可以行使抗诉职能;就公法保护而言,检察机关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对涉嫌渎职、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等行为主动介入侦查,同时对侵害知识产权涉嫌犯罪的行为进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等。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唐琳提出,专利权的建立推动了技术的创新,但技术创新也带来了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如环境污染。随着环境保护意识逐渐增强,绿色专利权概念由此提出,即在专利权中融入环境利益的考量,提倡绿色技术的创新与应用,减少技术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实现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应从源头开始,应当对那些可能破坏环境的技术加以规制,一开始就剥夺这类技术存在的基础,而不是在环境破坏后再从法律上予以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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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9日 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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