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是否承担质权人的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8 09:32:32 268 人看过

股权质押是否承担质权人的责任?股权质押负债与质权人无关。《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印制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质押期间所产生的孳息(包括股票、股息、红利等)应当与质押一并质押”,因此,配股不属于孳息。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质物在质押期间分配时,出质人应当与质物一并购买质押。出质人不购买,存在价差的,出质人应当及时补足。”企业申请股权质押贷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营业绩良好;

3。股权质押行业由浙江省证券登记中心登记管理;

4。贷款通则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股权质押贷款的自然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权质押贷款能够按时还本付息;

2。股权质押行业由浙江省证券登记中心登记管理;

3。贷款通则规定的其他条件。股权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质押物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和保管处置费用。根据股权发行公司的经营状况、每股净资产、行业性质等因素,股权质押贷款比例由贷款人、借款人和出质人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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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监管的企业质押股权要谁来承担责任?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5
      1、出质人应当将处分行为通知质权人,股权转让价款应当先行用于清偿债务或者向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然,质权人应当享有担保物权的追及效力,不论质押股权流转何人手中,质权人之质权并不消灭,可以直接对抗第三人。 2、而在出质人与受让人的股权转让法律关系中,没有通知质权人并得到其允许和告知受让人股权质押情形时,股权已做了变更登记,合同不应绝对无效,而属于效力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