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律师:交通事故去哪里起诉,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3 19:44:10 456 人看过

一、交通事故去哪里起诉

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去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在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如果只是普通的财产赔偿,可以选择您觉得方便的法院起诉。如果是涉及到人身伤害赔偿的,如果构成伤残或是死亡的,一定要对比两地法院赔偿标准的差异,然后选择赔偿标准高的法院起诉。

因为以下赔偿费用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计算:

1、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3、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二、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有: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6、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九级伤残按照20%计算。

7、被抚养人生活费。

另外,还可以请求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等等。

情况不同,赔偿的项目和标准也有所不同。

以上便是关于“交通事故去哪里起诉,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哪些赔偿”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能对您有帮助。如果您想起诉却对诉讼不了解,建议您可以在诉请就自己的情况咨询专业的律师进行分析判断,看应该准备哪些材料,怎么进行诉讼,这样能更好的保证您的利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12: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去哪里起诉对方
    一、交通事故去哪里起诉对方交通事故一般在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我国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交通事故的起诉流程有哪些步骤1、确定管辖法院,起诉前要确定的首要问题是向哪个法院起诉。原告可以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2、写起诉状,民事起诉状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原告、被告基本情况,原告明知被告下落不明的,应当在诉状中注明该情况,并尽可能提供被告的信息以及原户籍地;(2)诉讼请求,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如系给付物的,应写明种类和数量;
    2024-01-29
    63人看过
  • 死亡全责方交通事故应赔偿多少
    交通事故全责方死亡的,那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具体的情况承担责任。分别是:1、如果全责方是非机动车的一方,那么全责方不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但是如果全责方是机动车的一方,那么全责方就要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车祸对方全责怎么赔偿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有:(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
    2023-07-08
    394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对方死亡,对方是不是全责赔偿
    一、交通事故中,对方死亡,对方是不是全责赔偿交通事故至对方死亡也不一定是全责赔偿的,赔偿责任是根据交警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确定的,具体规定如下:1、如果无责一方并未驾驶机动车或者驾驶的是非机动车,则无责一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2、如果无责一方也驾驶的是机动车,因为此次交通事故,全责方死亡,所以虽然无责方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并无过错,但是还是要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并且该赔偿责任不能超过百分之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二、交通事故责任一人一半对方死了
    2024-01-27
    410人看过
  • 荆州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律师:对于交通肇事赔偿的问题,具体有什么计算标准?
    各种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如下:(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调解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可参照调解结案时的时令标准进行计算。(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当事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三)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同等级别
    2023-06-13
    403人看过
  • 对方全责交通事故应赔偿哪些损失?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的赔偿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对于遭受人身损害的,其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因伤致残的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受害人死亡的还应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等。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提出哪些赔偿交通事故可以在事故发生地起诉,也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可要求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等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
    2023-07-02
    239人看过
  • 对方全责交通事故不赔偿,可否通过起诉获得赔偿?
    对方全责不付钱找交警,交警会管的,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一方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可以请求交警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事故认定书对方不赔偿怎样向法院起诉如果对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应该由对方或其保险公司赔偿己方因事故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医疗费用)。而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或对方不肯协商的,则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如果对方是机动车的,则可以同时起诉对方及其保险公司,要求先同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全额进行赔偿,超过部分再由对方赔偿。《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23-07-05
    179人看过
  • 荆州交通事故赔偿律师: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怎么确定,经济赔偿比例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怎么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北京市统计局公布上一年度的统计数据进行调解。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二、交通事故经济赔偿比例是多少?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第三者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第三者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
    2023-06-03
    196人看过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交通要事故死亡需要赔偿哪些项目
    交通要事故死亡需要赔偿哪些项目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1、医疗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要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2、误工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2024-04-22
    363人看过
  • 因交通事故死亡,可以要求哪些赔偿?怎么计算?
    作为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在事故中受伤或者死亡。家属可以向肇事的司机要求赔偿。我们来了解下可以要求哪些赔偿以及赔偿的标准吧。先来了解下赔偿的标准,保险公司会根据第三者的强制险作为赔偿的标准,赔偿其额度范围以内的部分,超过的部分就分情况赔偿。一、交通事故发生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以及行人之间的:机动车如果负全部责任,就要赔偿百分之百;机动车如果负主要责任,就要赔偿百分之八十;机动车如果负同等责任的,就要赔偿百分之六十;机动车如果负次要责任的,就要赔偿百分之四十;机动车如果没有责任的,就要赔偿百分之十二、交通事故发生在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的:机动车如果负全部责任的,就要赔偿百分之百,机动车如果负主要责任的,就要赔偿百分之七十;机动车如果负同等责任的,就要赔偿百分之五十;机动车如果负次要责任的,就要赔偿百分之三十;机动车如果没有责任的,就不用赔偿如果纯属意外的,都没有责任的,就要根据相关的规定,看情
    2023-05-06
    349人看过
  • 对方要求赔偿交通事故全责的金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还有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汽车追尾全责对方要求赔偿全责可以对自己的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失进行索赔。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十七条《中
    2023-07-16
    178人看过
  • 交通事故死亡如何赔偿交通事故死亡
    一、交通事故死亡如何赔偿交通事故死亡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根据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二、交通事故后能拿到赔偿金的时间是何时一,通过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通过协商处理交通事故,也即是我们一般说的和解、私了。协商处理交通事故,当事人之间可以达成损害赔偿协议,共同签署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对于符合保险理赔条件的,会在达成赔偿协议10日内付款。二,通过调解处理的交通事故赔偿,通过交管部门进行调解的,如果有保险公司参与调解的话,那
    2024-01-22
    194人看过
  • 可以要求交通事故全责方额外赔偿吗
    在交通事故赔偿的范围内是可以主张的,否则就是不合法的。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一、具体赔偿情况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其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023-02-21
    366人看过
  • 荆州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律师残疾赔偿金有什么计算公式
    一、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如何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二、残疾赔偿金有什么计算公式?目前,我国关于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可以说“令出多门”,针对不同人员的伤残,不同的主管机关制订了不同的鉴定标准。交通肇事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一般应适用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残疾赔偿金具体计算公式:(1)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
    2023-06-25
    184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 对方司机死亡
    交通事故中负有主要或全部责任的驾驶员死亡的,受害人可以要求对方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民法典》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一、交通肇事逃逸可以买商业险吗交通肇事逃逸后商业保险仍然要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二、交通事故什么情况保险所谓交通事故责任保险,是指机动车在道路行驶过程中对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失,应承担合理赔偿责任的保险。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
    2023-03-10
    263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事故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项目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丧葬... 更多>

    • 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对方全责, 可以要求赔偿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06
      可以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等。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
    • 交通事故死亡车祸对方全责赔偿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04
      关于交通事故死亡车祸对方全责赔偿标准的问题,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赔偿抢救期间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其中: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 荆州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律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能否提起诉讼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0-06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能否提起诉讼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3月10日公布实施)第1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的规定,市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与周某、郭某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 交通事故赔偿金,受害人死亡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12
      交通事故赔偿一般包括以下项目: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受害人死亡的,除抢救治疗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
    •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对方全责怎么赔偿, 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06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肯定是要赔偿的,至于要赔多少,与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划分的要承担的责任比例(例外:机动车一方无责也可能会承担10%以内的赔偿责任),以及对方受损情况综合判断,你最后可能会赔偿以下15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其他财产损失费。 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