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制定空头支票行政处罚制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5:32:50 157 人看过

在支票使用过程中存在一些单位和个人签发空头支票的现象,不仅损害了持票人的合法利益,影响了支票的使用和流通,而且影响结算资金汇路畅通以及经济、金融秩序。为保护持票人的合法利益,维护经济金融秩序,促进票据业务健康发展,人民银行日前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签发空头支票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对签发空头支票的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通知》明确了以下规定:

一是规定对空头支票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通知》明确实施空头支票行政处罚的主体为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处罚依据和标准为《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的规定;《通知》明确空头支票的罚款,由出票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的罚款代收机构主动缴纳,逾期不缴纳的,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可采取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要求银行停止其签发支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二是建立了空头支票违规行为的黑名单制度。为了加大对空头支票监管的力度,人民银行分支行建立签发空头支票黑名单制度,并将有关违规信息定期向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的银行进行通报。

三是明确监督管理的职责。人民银行总行负责空头支票处罚制度的制定和监督执行;人民银行分支行负责本辖区内空头支票行政处罚的组织实施;出票人开户银行负责报告签发空头支票违规行为、代为送达有关法律文书等;罚款代收机构负责罚款的收缴。

四是强化了违规责任。《通知》根据事权划分,规定了罚款代收机构、出票人开户银行和空头支票的出票人三方的违规责任。罚款代收机构对空头支票罚款收入占压、挪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按照《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其高级管理人员及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出票人开户银行不报、漏报或迟报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行为的,由人民银行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情节严重的,追究其高级管理人员及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对于屡次签发空头支票的出票人,银行有权停止为其办理支票或全部支付结算业务。

《通知》从促进非现金支付工具健康发展的视角,明确了签发空头支票行为的行政处罚制度,其发布实施有利于保证经济交易双方的契约得以认真履行,维护市场经济有序运行,促进非现金支付体系安全高效运转。

支票是传统支付工具中使用最广泛和便利的非现金支付工具,在同一城市范围内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清偿债务等款项支付,均可以使用支票,目前支票的使用量占同城结算总笔数的70%左右。由于支票的以下特点,使得其在面对新兴支付工具的挑战时仍保持着极为重要的地位:一是支票不受交易时间、地点和对象的限制,且具有很强的流通性,可以在更广泛的交易主体之间使用。除可用于商户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外,还可用于单位与个人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支付。二是支票的使用成本相对较低,无须专用的机具和受理设施。三是支票支付金额无上限的限制。支票既可支付零售项目,也适用于大额买卖。只要账户上有足够的款项支付,支票支付通常没有使用金额的限制。四是支票支付具有一定的私密性。使用支票进行结算,收款人无须将自己的银行账号等告诉付款人。

为进一步推动支票业务发展,满足不同层次的支付需求,人民银行将在以下方面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一是扩大支票的使用主体,大力推广个体工商户和个人使用支票,促进支票业务的均衡发展。总体上看,目前我国支票使用主要以单位为主,除少数大中城市有一定量的个人支票在使用外,其他地区个人支票使用较少,个人支票的社会认知度较低,还未成为居民的日常支付工具。随着个人征信系统的完善和居民消费观念的转变,个人支票业务发展前景广阔。特别是在个人缴纳公用事业费等各种费用时,其优势更能得到有效发挥。二是建立跨行政区域的票据交换中心,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目前,人民银行已经确立了鼓励和发展区域性票据交换的总体思路,将打破支票在同城使用的限制,推动建立以中心城市为依托、辐射周边的跨行政区域的票据交换中心,使支票在更大范围内流通,有力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三是积极研究影像交换技术等在票据交换领域的运用,实现票据截留。采用票据影像交换和实现票据截留,可以缩短清算时间,提高结算效率,实现高效便捷的支付服务。四是建立和完善支票的管理制度,有效防范支票支付风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6日 05: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空头支票相关文章
  • 如何进行空头支票行政处罚申辩
    一、如何进行空头支票行政处罚申辩?对于空头支票行政处罚申辩需要递交相应的申辩书,具体写法如下:1、首先应阐明致使空头支票的原因,并具体说明有关事实;(如:由于银行职员操作失误,导致支票提交两次,第2次扣款时,余额不足,造成我公司签发空头支票)2、然后根据该事实和原因援引有关法律规定,阐明应免予处罚的法律依据;3、最后,在形式上要表明今后将杜绝此类行为的决心,或阐述已对有关失职人员进行了处理或自查自纠等内容。申辩书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格式,主要把事情的原委写清楚即可,用语要诚恳、谦恭,并表示以后不会再发生类似事情。二、空头支票行政处罚申辩书范本申辩书×××银行XX支行领导:您们好!关于本公司签发空头支票一事,我公司现做以下陈述:我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开出一张金额为XX元的支票付给XX,出票日期:XXXX年XX月XX日,为农行转账支票,支票号为XXXXXXXX。兹因(阐述原因)XXXX年X
    2023-06-06
    495人看过
  • 对空头支票如何进行处罚
    根据规定,空头支票被禁止签发。出票人签发一张支票,如果账户余额不够支付所签发支票的金额,该支票就是一张空头支票。另外,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也被视为空头支票。同时,签发空头支票将依法受到处罚。对于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出票人将被处以支票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还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票面金额2%的赔偿金;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出票人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空头支票的成因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在规范支付结算秩序,维护支票信誉,制止空头支票行为方面制定了有关规定和措施,并做了大量的工作。与此同时,商业银行积极配合中国人民银行,积极履行中国人民银行赋予它的行政处罚权利,对日常支付结算业务中发现的空头支票行为也进行了经济处罚。但是空头支票案件仍居高不下,且有愈演愈烈之势。1.企业财会人员法律制度观念淡薄,整体素质不高。尽管《票据法》、《支付
    2023-04-21
    234人看过
  • 空头支票的行政处罚有何操作流程
    一﹑调查取证银行发现出票人有签发空头支票行为的,应立即填制《空头支票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将支票和其他足以证明出票人违规签发空头支票的资料复印并签章后作《报告书》附件,于当日至迟次日(节假日顺延)报送当地人民银行分支行支付结算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人民银行)。人民银行收到《报告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作出是否进行行政处罚的决定。签发空头支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应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由主管行长授权支付结算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应编制《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并连同拟处罚决定一并通知举报行。签发空头支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提出纠正意见,将材料退回举报行。二﹑告知银行应在收到人民银行作出的拟处罚决定和《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填写《告知书》中出票人名称﹑违规事实等有关内容,并送达出票人。送达情况应在当日至迟次日(节
    2023-05-31
    447人看过
  • 空头支票的行政处罚有何操作流程
    一﹑调查取证银行发现出票人有签发空头支票行为的,应立即填制《空头支票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将支票和其他足以证明出票人违规签发空头支票的资料复印并签章后作《报告书》附件,于当日至迟次日(节假日顺延)报送当地人民银行分支行支付结算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人民银行)。人民银行收到《报告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作出是否进行行政处罚的决定。签发空头支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应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由主管行长授权支付结算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应编制《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并连同拟处罚决定一并通知举报行。签发空头支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提出纠正意见,将材料退回举报行。二﹑告知银行应在收到人民银行作出的拟处罚决定和《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填写《告知书》中出票人名称﹑违规事实等有关内容,并送达出票人。送达情况应在当日至迟次日(节
    2023-05-31
    413人看过
  • 银行对空头支票的处罚是处罚谁
    一、空头支票空头支票,是指支票持有人请求付款时,出票人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可供合法支配的存款不足以支付票据金额的支票。票据法规定支票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即不得签发空头支票,这就要求出票人自出票日起至支付完毕止,保证其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账户中有足以支付支票金额的资金。对签发空头支票骗取财物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签发空头支票骗取财物的行为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票据法规定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二、银行对空头支票的处罚制度1、在支票使用过程中存在一些单位和个人签发空头支票的现象,不仅损害了持票人的合法利益,影响了支票的使用和流通,而且影响结算资金汇路畅通以及经济、金融秩序。为保护持票人的合法利益,维护经济金融秩序,促进票据业务健康发展,人民银行日前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签发空头支票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人民银行
    2023-06-06
    73人看过
  • 人行会免除空头支票处罚吗
    签发空头支票是不能免除行政处罚的,签发空头支票不构成刑事犯罪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相关法律规定《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条有票据法第一百零三条所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第三十一条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2023-04-21
    250人看过
换一批
#票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空头支票是指支票持有人请求付款时,出票人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可供合法支配的存款不足以支付票据金额的支票。 对签发空头支票骗取财物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签发空头支票骗取财物的行为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票据法规定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更多>

    #空头支票
    相关咨询
    • 空头支票是行政处罚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25
      对于空头支票是行政处罚吗这个问题的解答若银行发现出票人有签发空头支票行为的,应立即填制《空头支票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将支票和其他足以证明出票人违规签发空头支票的资料复印并签章后作《报告书》附件,于当日至迟次日(节假日顺延)报送当地人民银行分支行支付结算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人民银行)。人民银行收到《报告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作出是否进行行政处罚的决定。 签发空头支票事实清楚﹑证
    •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空头支票违规行为处罚制度明确实施空头支票的主体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08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空头支票违规行为处罚制度 《通知》明确实施空头支票行政处罚的主体为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处罚依据和标准为《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的规定;《通知》明确空头支票的罚款,由出票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的罚款代收机构主动缴纳,逾期不缴纳的,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
    • 空头支票行政处罚的法律建议是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5-22
      1、扩充相关法律、规章中关于“签发空头支票行为”的法律外延建议在《票据法》中增加“出票人不得故意签发支付密码错误或签发银行结算账户已被冻结、撤销的支票”等内容;补充完善《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将“故意签发支付密码错误或故意签发银行结算账户已被冻结、撤销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行为纳入“签发空头支票行为”,由人民银行进行行政处罚管理。 2、于空头支票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形,补充完善对出票人逾期不缴纳
    • 如何解读空头支票行政处罚改革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29
      现根据《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依据上述规定对空头支票的出票人予以处罚。
    • 空头支票行政处罚改革是怎么规定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08
      现根据《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依据上述规定对空头支票的出票人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