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9 10:02:10 217 人看过

一、南平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因主债权转让导致抵押权转让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抵押权转移登记。

二、南平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4年11月24日,国务院第656号令)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第三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5年6月29日,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议通过)

第六十九条因主债权转让导致抵押权转让的,当事人可以持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被担保主债权的转让协议、债权人已经通知债务人的材料等相关材料,申请抵押权的转移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21: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动产抵押相关文章
  • 平凉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登记办事指南
    一、平凉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登记条件1、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不动产的占有,将该不动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一般抵押权首次登记;2、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不动产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最高额抵押权首次登记;3、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设定抵押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在建建筑物抵押权首次登记。二、平凉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登记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不动产权属证书;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中包含抵押条款的,可以不提交单独的抵押合同书。最高额抵押的,提交最高额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最高额抵押的,应当提交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债权的合同;设定在建建筑物抵押的,应当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有资质不动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抵押面积测量报告;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三、平凉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登记流程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受
    2023-05-18
    324人看过
  • 四平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登记办事指南
    一、四平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登记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2:00—17:00二、四平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登记办理条件1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2申请材料形式符合要求;3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4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一致;5申请内容与询问记录不冲突;三、四平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登记办理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2.转移抵押权的证明材料四、四平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登记办理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第六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
    2023-05-18
    158人看过
  • 万宁市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登记条件有哪些
    一、万宁市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登记条件已经登记的抵押权,因以下因主债权转让导致抵押权转让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抵押权转移登记。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确定前,债权人转让部分债权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不得办理最高额抵押权转移登记。债权人转让部分债权,当事人约定最高额抵押权随同部分债权的转让而转移的,应当分别申请下列登记:1、当事人约定原抵押权人与受让人共同享有最高额抵押权的,应当申请最高额抵押权转移登记和最高额抵押权变更登记;2、当事人约定受让人享有一般抵押权、原抵押权人就扣减已转移的债权数额后继续享有最高额抵押权的,应当一并申请一般抵押权转移登记和最高额抵押权变更登记;3、当事人约定原抵押权人不再享有最高额抵押权的,应当一并申请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和一般抵押权转移登记。二、万宁市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登记材料不动产抵押转移登记申请表;不动产权属证书;申请人身份证明;转移原因材料;监护关系材料;委托关系材
    2023-05-18
    480人看过
  • 厦门不动产抵押权变更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厦门不动产抵押权变更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已经登记的抵押权,因下列情形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2、不动产坐落发生变化的;3、在建建筑物发生变化的;4、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或者数额发生变化的;5、债务履行期限发生变化的;6、最高债权额发生变化的;7、最高额抵押权债权确定的期间发生变化的;8、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确定的;9、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后,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转房地产抵押登记。二、厦门不动产抵押权变更登记受理依据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4年11月24日,国务院第656号令)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第三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
    2023-05-14
    118人看过
  • 甘南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登记办事指南
    一、甘南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登记材料不动产权属证书;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中包含抵押条款的,可以不提交单独的抵押合同书。最高额抵押的,提交最高额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最高额抵押的,应当提交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债权的合同;设定在建建筑物抵押的,应当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有资质不动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抵押面积测量报告;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二、甘南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登记条件1、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不动产的占有,将该不动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一般抵押权首次登记;2、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不动产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最高额抵押权首次登记;3、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设定抵押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在建建筑物抵押权首次登记。三、甘南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登记法律规定《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6号根据2019年3月
    2023-05-14
    451人看过
  • 南充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登记办事指南
    一、南充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登记办理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街道-2号,详细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三号楼2楼(不动产登记大厅)。二、南充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登记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三、南充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登记办理条件因主债权转让导致抵押权转让的,当事人可以持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被担保主债权的转让协议、债权人已经通知债务人的材料等相关材料,申请抵押权转移登记。最高额抵押权发生转移的,应当持不动产登记证明、部分债权转移的材料、当事人约定最高额抵押权随同部分债权的转让而转移的材料等必要材料,申请办理最高额抵押权转移登记。四、南充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登记办理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4、抵押权转移的材料五、南充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登记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
    2023-05-14
    297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动产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动产不移转占有而供担保的抵押形式。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占有抵押动产,并就其出卖价金优先于其他债权而受清偿。由于不移转动产的占有而与以动产为标的的质权相区别,因动产抵押为不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动产的担... 更多>

    #动产抵押
    相关咨询
    • 不动产抵押登记的条件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0
      申请房地产抵押登记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合法拥有房地产权; (二)房地产无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情况; (三)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订的抵押合同书; (四)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抵押,已经其产权部门批准同意; (五)共有房地产已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六)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 哪些房产不能办理抵押登记, 不动产抵押的条件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16
      一、不能办理抵押登记的房产 (1)权属来源是限制抵押的(包括福利房、微利房、私人建房等); (2)根据城市规划,市区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法律、法规或市政府规定禁止抵押的; (7)除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利依法承包
    • 不动产抵押权的登记要件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9
      注意事项: 一、委托书 权利人为自然人的,确需委托的应当由权利人在申请登记时与代理人共同到登记中心现场签订委托书,或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二、公证和认证 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姓名或者名称,申请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或者其他申请登记文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经公证的中文译本。当事人提交的公证文书非境内公证机构作出的,还需提交经认证、确认的证明。当事人约定合同经公证生效的,需提交有关合同的公证文书。 三、办理
    • 哪些房子不能办理抵押登记不动产抵押的条件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23
      一、不能办理抵押登记的房产 (1)权属来源是限制抵押的(包括福利房、微利房、私人建房等); (2)根据城市规划,市区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法律、法规或市政府规定禁止抵押的; (7)除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利依法承包
    • 哪些房子不能办理抵押登记, 不动产抵押的条件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8
      一、不能办理抵押登记的房产(1)权属来源是限制抵押的(包括福利房、微利房、私人建房等);(2)根据城市规划,市区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3)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法律、法规或市政府规定禁止抵押的;(7)除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利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