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内需要约定有效期限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8 07:10:17 181 人看过

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

法律如对合同效力期限有特别规定的,合同的有效期不得超出该限制。如《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的部分无效。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另外,附解除条件或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或期限届满时失效。

因此,如果法律无特别规定的,则依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任意约定期限。若未约定期限或约定不明确的,则应视为无限期合同,合同将无限期地约束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一、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的几大原则

缔约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应当遵守五个原则,即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善良风俗原则。

(一)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

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

2、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

3、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二)自愿原则

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三)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四)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五)善良风俗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指的就是善良风俗原则。包括以下内涵:第一,合同的内容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精神和原则。第二,合同的内容要符合社会上被普遍认可的道德行为准则。

二、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合同分为书面形式、口头形式、行为默示形式,共三种。

书面形式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书面文字来表达,一般是一起签订书面协议,有时也可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往来信件、电报、电传和其他书面形式成立合同关系。

口头形式的合同是由当事人双方就合同内容取得一致意见达成的口头协议。口头合同可由当事人双方就合同内容取得一致意见达成的口头协议。口头合同可由当一中人面谈订立,也可以通过电话交谈订立。

行为默示形式,又称为推定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以某种表明法律意图的行为间接地表示合同内容的形式,认定行为默示形式是以合同的开始履行推定合同已经订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5日 23: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要约期限与合同期限
    一、要约期限与合同期限不一样。要约的有效期间是要约效力的存续期间,也是受要约人可以承诺的时间,所以又称之为承诺期限。在此期间之内,受要约人如果予以承诺,则合同成立;超过此期间未为承诺,则要约失去效力。合同的有效期限就是这份合同生效和废止的时间长度。一般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自某时开始至某时截止或者至签字之日起到某时截止。《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二、违约责任的明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三、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一)主观要件,是指作为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不论其主
    2023-05-06
    53人看过
  • 劳动合同约定内容包括合同期限吗
    一、劳动合同约定内容具体包括合同期限吗1、在劳动合同中是需要约定合同期限的。2、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劳动合同的期限;(2)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基本信息;(3)社会保险;(4)劳动报酬;(5)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6)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7)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其他事项。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二、劳动合同违约金的限额是多少1、劳动合同只能约定两种违约金,一个是服务期违约金,一个是竞业限制违约金。(1)劳动者违反
    2023-06-20
    486人看过
  • 约定有承诺期限或者要约有效期的承诺期限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中明确规定了承诺期限或者要约的有效期的,受要约人应当遵守该期限。明确规定承诺期限的,则在该期限内,受要约人的承诺应当到达要约人始为有效。要约有效期,应当视为承诺期间,但一般的,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承诺的,该承诺应当为有效。而非以到达要约人为要求。承诺期限可以是一定时间,也可以确定为到某日为终止。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一、要约有效期是多长时间?要约的生效时间还包括要约的存续期间,也就是指要约可在多长时间内发生法律效力。要约的期限由要约人决定,如果要约人没有明确规定,则只能以要约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合理期限。具体来说,如果要约没有明确规定该要约的存续期限,则应区分
    2023-04-06
    292人看过
  • 股权质押合同有效期限怎样约定
    股权质押合同期限应当由当事人达成约定。《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当事人在签订股权质押合同时,应当约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这个履行期限应当由债务人和债权人达成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对股权进行优先受偿。股权质押合同范本怎么写质押,合同,贷款人,股权,贷款,借款人股权质押合同范本怎么写经贷款人______________与借款人______________充分协商,于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签订的贷款合同,由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总金额为_
    2023-08-02
    82人看过
  • 未约定期限履行劳动合同的合同有效吗
    劳动合同未约定期限的,合同有效。有下列情形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合同未约定期限并不属于上述三类情形,因此不能主张合同无效。但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如果合同中无约定,应进行补正。劳动者未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违反约定保密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赔偿,即经营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
    2023-07-24
    149人看过
  • 合同保证期限内诉讼有效
    保证期间是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保证期间的概念是控制债权人向保证人请求保证责任的期间,如保证期间是6个月,那么债权人必须在6个月这个期间内提起两个诉讼,第一主债务的诉讼。第二保证责任的诉讼。如果6个月以后才提起诉讼,则针对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即以消灭。如果6月内提起诉讼,则保证人不能免责,此时的保证期间实际作用已经结束了。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诉讼时效期间是可变期间,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持续达到一定期间而致使其请求权消灭的法律事实。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胜诉权。(一)一般保证中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如果债权人没有对债务人提起起诉或仲裁的,即为保证期间经过,保证人免责。比
    2023-07-01
    235人看过
  • 合同框架是否要约定期限,合同无效的后果有哪些
    一、合同框架是否要约定期限1、框架合同要不要约定有效期由双方协商确定,法律没有强制规定的,而约定合同一般要约定合同期限的。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二、合同无效的后果有哪些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对方当事人对于已经接受的财产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2、折价补偿。折价补偿是在因无效合同所取得的对方当事人人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时,按照所取得的财产的价值进行折算,以金钱的方式对对方当事人进行补偿的责任形式。3、赔
    2024-01-19
    399人看过
  • 民法典是否规定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
    合同不是一定要约定有效期限的,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民法典规定担保合同中担保期限如何约定担保合同中的担保期限应当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没有约定时按法律规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
    2023-08-02
    65人看过
  • 合同约定没有履行期限会对合同效力有什么影响
    合同约定没有履行期限会对合同效力没有影响。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可以协议补充。一、房屋买卖合同发生纠纷应怎么办房屋买卖合同发生纠纷的处理方式如下:1、双方先协商;2、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当事人未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包括的条款有当事人的姓名、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格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二、手写的附加协议有效吗?如果在合同中没有对于附加协议生效的约定,手写的附加协议有效,如果约定附加协议不能手写,手写的附加协议没有法律效力。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
    2023-03-09
    295人看过
  • 合同期内会如何约定竞业限制?
    在竞业限制协议当中,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的竞业限制期间的竞业限制补偿金以及劳动者违背协议的情况下,应该支付的违约金比例。竞业协议必须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如果单位以拒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来胁迫劳动者,不仅是非法的,这份协议本身也是无效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
    2024-04-19
    441人看过
  • 合同生效日期和有限期限的内容有哪些
    一、合同生效日期的定义生效日期又可称为始期,是指以其到来使合同发生效力的期限。该期限的作用是延缓合同效力的发生,合同在该期限到来之前,其效力处于停止状态,待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才发生。二、有限期限的定义合同有限期限是指合同的有效时间,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三、合同生效时间和有限期限的区别合同的有效期分为合同的生效和合同的终止。1、合同生效时间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生效时间;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的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达成时为合同生效时间。合同生效意味着双方当事人享有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承
    2023-04-15
    231人看过
  • 在合同期内违约退房有效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条文约束,在租约尚未完结之际,承租方选择提前退房的行为,即构成了对本合同的违背,在此情况下,如合同中有清晰明确的约定,应依据合约条款进行合理仲裁;若缺乏此方面的内容,出租方可向其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2024-05-15
    86人看过
  • 民法典中合同有效期限有必要约定吗,签订合同的形式
    一、民法典中合同有效期限有必要约定吗签订合同的时候,对履行期限进行约定是非常有必要的,例如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等,就有必要约定买卖交易完成时间和还款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二、签订合同的形式(一)口头形式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只用口头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形式。口头形式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被采用。集市的现货交易、商店里的零售等一般都采用口头形式。(二)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以文字表现当事人所订立的合同的形式。合同书以及任何记载当事人要约、承诺和权利义务内容的文件,都是合同的书面形式的具体表现。
    2024-02-02
    119人看过
  • 合同有效期和合同期限规定是什么
    合同有效期和合同期限规定是有效期间是指合同在哪个时间段有效.而合同履行期间则具体指义务人应当合同有效的时间段里什么时间具体履行义务。那些附期限合同,也就是合同成立生效后不需要义务人立即履行义务,而是过一段时间再履行义务时才会产生有效期间长于履行期间.注意,履行期间不能晚于有效期间.因为如果晚于有效期间则无法约束义务人,义务人可以以合同失效为理由拒绝履行义务。简单的说,合同履行期间包含在合同有效期间里。合同的有效期限就是这份合同生效和废止的时间长度。一般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自某时开始至某时截止或者至签字之日起到某时截止,还有约定是某个事项完成之日截止,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定。有些合同虽然约定了有效期限,但有未完成事宜的,合同中的权利义务项不受合同有效期限的限制(一般要在合同中约定)。二、什么是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的期限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
    2023-06-19
    35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合同有效期限有效期和要约内容一样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2-03
      要约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不一样。 要约的有效期间是要约效力的存续期间,也是受要约人可以承诺的时间,所以又称之为承诺期限。在此期间之内,受要约人如果予以承诺,则合同成立;超过此期间未为承诺,则要约失去效力。 合同的有效期限就是这份合同生效和废止的时间长度。一般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自某时开始至某时截止或者至签字之日起到某时截止。
    • 合同有效期限有必要约定吗,怎么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4-10-01
      法律咨询解答 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法律如对合同效力期限有特别规定的,合同的有效期不得超出该限制。如《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和第七百三十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的部分无效。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另外,附解除条件或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或期限届满时失效。因此,如果法律无特别规定的,则依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任意约定期限。若未约定
    • 在约定的期限内合同超过有效期怎么办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18
      合同超过有效期,即合同约定了终止日期,日期届满的,合同不再对双方产生法律效力。对于原合同约定未履行部分,如果超出合理期限仍旧需要继续履行完毕的,那么仍应按原合同继续履行,否则可以追究一方未履行完毕约定义务的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条规定,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 合同期限有效,合同期限可否约定终止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9
      无具体期限。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
    • 没有约定合同期限是有效合同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4
      1、是有效合同。 2、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如果没有自己约定有效期限则一直有效。合同有效期的时间应该由合同的当事人进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