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公诉机关是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30 21:04:56 418 人看过

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的机关是检察院,无论是公安机关侦查的普通刑事案件,还是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军队保卫部门负责侦查的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的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监狱侦查的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中国海警局侦查的在海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监察机关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都是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刑事案件的公诉机关一般是

刑事案件一般涉及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三个国家机关。《刑事诉讼法》第3条关于职权原则中对三个机关的职责有明确的规定,其中公安机关负责侦查、拘留、执行逮捕和预审;检察院负责检察、批准逮捕、侦查直属案件和负责公诉,法院只负责审理案件,所以刑事案件的公诉机关是检察院。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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