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房产证是否有时间限制
对于房产证的办理的时间问题,我们的国家的法律之中有明确的规定。《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2、上述的法律规定,明确了房产证办理的期限包括约定期限和法定期限。
3、其次,如果合同中没有对办理产权证的期限作出约定,就适用法律规定的期限。那就是人们常提到的所谓的“90”天的期限。一个“90”天是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一个“90”天是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4、办理房产证所需时间:房产证办理时间规定如果是使用权房转让估计在2个月,因为要去物业调资料查工龄等,前端需要1个月左右是时间,然后如果三联单进了交易中心后,大概在30天左右出产证,所以前后一共2个月。
二、办房产证需要哪些材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票据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丽水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已婚的购房人: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6、单身的购房人(必须本人到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三、房产证到期后产权归谁
1、房子永远都是你的,房屋产权是针对的土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2、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金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国家是国有土地的者,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相对独立的财产权,它只是以通过出让的方式,在一定年期内由国家让渡于土地使用者。
3、土地使用者在支付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在该年期内使用土地的权利,即取得了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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