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如人民法院驳回申请再审,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第九十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第九十一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再审条件是什么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再审条件如下:(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二、申请再审时效
申请再审期限是六个月。以下情形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
行政诉讼行政判决如何判实施
73人看过
-
终审判决以后怎么申诉
186人看过
-
民事诉讼终审判决后多久可申请强制执行
254人看过
-
终审判决后申诉能加刑吗
473人看过
-
行政诉讼合议庭如何判决
221人看过
-
行政诉讼行政再审申诉书
395人看过
传唤是指为了方便案件的审理,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一种措施。传唤犯罪嫌疑人应出示工作证明和传唤证,并且传唤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2小时。 刑事传唤是不能异地进行的,应在犯罪嫌疑人所在的市县进行,这里指的是常住地或者是户籍所在地。... 更多>
-
行政判决终审后如何申请权利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15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不停止执行。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不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和裁定;(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有错误的;(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
如何申诉行政检察院的法院终审判决?云南在线咨询 2021-10-29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1、行政投诉条件1。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裁判确实有错误;2、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赔偿调解书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3、对于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诉的行政案件,如果法官认为原审判决没有错误,可以口头通知当事人。法院通过接待认为原裁判可能有错误的,进入正式审
-
什么是行政诉讼上诉的终审判决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1以下便是行政诉讼上诉的终审判决 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由于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也可以查清事实后改判。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
-
行政诉讼上诉案件终审判决执行程序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2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
行政诉讼中不服二审判决的申诉如何办理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7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诉讼对终审结果申请申诉的,不能申请申诉,但可以申请再审,而对申请再审的期限没有作出规定。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