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实际所有人不一定要承担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车辆实际所有人不承担责任,但是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除外。
一、私下转让车辆没有过户的责任如何承担?
行为人私下转让的没有过户的车辆造成交通事故的,一般应当由驾驶人承担相应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肇事者不是车主谁负责!
如果肇事者不是车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实践中发生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当由车辆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发生交通事故,肇事受害人应向谁要赔偿?
1、肇事机动车驾驶员。
2、挂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包括单位或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借用他人身份证取得车辆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挂靠关系处理。
4、以融资租赁方式购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5、借用、租用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损害的,车辆所有人与实际使用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机动车在被盗抢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机动车所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7、机动车在送修理、委托保管期间,承修人、保管人驾驶车辆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承修人、保管人直接承担赔偿责任。
8、肇事机动车投保交强险的有关保险公司。
-
车辆的所有人与驾驶人不一致,谁承担事故责任
286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人是指车辆驾驶人吗
230人看过
-
主驾驶撞人副驾驶承担责任吗
142人看过
-
责任承担:代驾与交通事故
333人看过
-
驾驶员交通肇事逃逸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吗
265人看过
-
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需承担何种责任?
422人看过
-
酒驾造成交通事故, 无证驾驶的人会承担责任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04应承担一定的责任,责任的承担,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根据《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对此可以处拘役,并处罚金。根据刑法规定,交通肇事造成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从你所说情况看属于造成一人死亡,而且属于是无证酒后驾车,这里涉嫌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规定,具体刑罚处罚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
驾驶员事故责任由法人承担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3-05-04如果单位驾驶员是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伤、死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由法人、其他组织承担损害赔偿责。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
交通事故雇员没有驾驶证承担责任吗?雇主呢承担责任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30他的责任是次要的,你可能承担全部责任,他承担的情况下也就能承担个百分之20吧,如果他有连带责任的话。这种事情最好去律师网提问一下看看。他承担完,还有权利跟你要这个承担的费用。大概就知道这点,也可以现实找个律师咨询一下。
-
驾驶员在驾驶单位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与驾驶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5一、公司有义务处理此事,但公司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所以它只能通过其职员去完成,而你又是公司开这辆车子的人,自然公司会派你去处理。我不知道你问这个问题是什么意思? 二、对方的行为确实有点过激,损失可以向对方主张,但说实话你还真没什么好的办法能治他让对方赔偿损失可能性也很少,个人意见就是你最好去补办一下证件。 三、这个我感觉是你的责任大点,作为驾驶人员出了事故之后你当然应当第一时间报案。而且不过你们
-
交通事故中驾驶员在驾驶人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承担什么民事责任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24由于你们属于车主,那么依据法律的规定,对于民事责任方面是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