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不清的房产买卖合同怎么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0 16:12:50 204 人看过

房产买卖合同无效的为自始无效。

1、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2、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起诉合同无效的后果

合同无效造成的法律后果如下:

1、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不影响合同的部分解决争议的条款。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3、赔偿损失。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租金合同无效后租金能否收回

合同无效后的租赁物的租金是要退还的,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金融证券市场合同无效如何处理

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7日 22: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无效相关文章
  • 房屋买卖不按时履行合同怎么处理
    房屋买卖不按时履行合同的话,可以先与对方协商,提醒对方及时履行合同义务,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因为在签订合同之后;只要合同的内容并不违反法律当中的一些规定的话,就需要进行履行,否则的话是要负担一些民事的赔偿责任,至于如何维权,可以到法院来进行相关的诉讼请求的提出。民法典房屋买卖违约怎么处理民法典中房屋买卖违约怎么处理民法典规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一方当事人违约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交纳了定金的,适用定金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
    2023-07-25
    388人看过
  • 处理不合理买卖合同的实用技巧
    买卖合同不合理一般当事人之间可以再进行协商,然后对不合理的条件进行协商变更,如果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胁迫或重大误解等情形可向法院主张撤销合同,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的,则合同无效。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处理当货物买卖合同出现纠纷的时候,可以先与对方当事人协商,看是否能够达成解决纠纷的一致,如果无法达成一致的,则可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诉讼或仲裁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
    2023-07-06
    267人看过
  • 按揭办不成房产买卖合同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因此,该司法解释不能直接适用予二手房买卖合同,本案裁决有适用法律错误之虞。双方在合同中选择了按揭的付款方式,但很明显,按揭这种付款方式需要第三人即银行的批准。因此可以说,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存在不确定性,这类似于附条件生效的合同,即条件有可能成就,也可能不成就,不成就合同就归于无效。把这种合同作为附条件生效的合同来处理显得法律依据比较充分,但双方并没有在合同中约定将按揭成功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这时候就要对合同进行解释,目的是探求当事人签订合同时的真实意思表示。按目昀解释和整体解释的方法,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据,显然可以作出以下的解释:买方之所以要选择按揭的付款方式,是由于其
    2023-05-01
    187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房产买卖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很多人都知道,一套房子的价格是比较昂贵的,因此,我们在买房子的时候更应该去选择一套适合自己的房子,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也应该注意一些细节性的问题,不然很容易出现一些错误,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最终无效。那么,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房产买卖合同纠纷如何处理?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2、当事人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3、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4、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5、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6、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7、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二、房产买卖合同
    2023-05-20
    286人看过
  • 一对于标的物买卖合同交付不符合约定怎么处理
    一、对于标的物买卖合同交付不符合约定怎么处理标的物质量不符合约定,并不等于质量不合格,可能仅是因为质量等级的不同,等级不同价格不同,这是一般的商业常识。对于标的物的质量,首先是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的不能确定的,可要求减少价款的主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标的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买受人依照规定要求减少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主张以符合约定的标的物和实际交付的标的物按交付时的市场价值计算差价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价款已经支付,买受人主张返还减价后多出部分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如何解决买卖合同争议1、协商解决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纠纷,首先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解决。既不应采取消极拖延的办法,也不应采取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的办法自行行使法律处分权,因为这两种做法都无助于问题的解决。按照法律规定,应该首先通
    2023-02-25
    438人看过
  • 房产买卖如何处理阴阳合同
    房产买卖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处理阴阳合同:1、阴阳合同中的阴合同如果依法成立的有效,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2、阴阳合同中的阳合同属于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一、阴阳合同有法律效力吗对阴阳合同的效力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来认定:1、阴阳合同中的阳合同因不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而不发生法律效力。2、阴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认定为有效合同,阴合同只要内容合法,同样受到法律保护。3、如果利用阴阳合同实施违法行为,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掩盖违法的目的,则不仅伪装的阳合同无效,被伪装的阴合同也因内容违法而无效。二、阴阳合同有哪些危害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阴阳合同会导致阳合同无效,二而阴合同才是有法律效力的合同,阴阳合同是违规的合同,被发现后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有一定的风险。三、阴阳合
    2023-06-24
    271人看过
  •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对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在适用法律认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时会有不同情况:第一,对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有效。因购买者具有房屋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这个身份排除了宅基地不能进行流转的障碍。第二,对待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应慎重,因为虽然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但考虑到法律法规对农村居民转让房屋所有权并无禁止性规定,而国家相关政策也并无禁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外的农村居民出售房屋的规定,应倾向于认定合同有效,第三,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城镇居民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无效,在《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通知》中明确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违法为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因此这种情况
    2023-02-21
    85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不备案的处罚
    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应当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其中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还应当按照规定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规定,未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一、买房网签未备案的有效期是多久?买房网签未备案的合同的有效期没有明确的规定,合同的生效时间和终止时间,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只要约定的期限或生效、终止的条件是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即合法有效。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2023-03-31
    417人看过
  • 处理买卖合同不履行的措施
    买卖合同不履行,买卖合同相对方有权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对方不履行怎么办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对方不履行怎么办一、要求继续履行。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首先当事人一方可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如对迟延履行约定了违约金的仍可要求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如没约定迟延履行违约金有损失的可要求赔偿损失。但有下列情况的不适用继续履
    2023-07-06
    284人看过
  • 购买无房证房产的买卖合同
    无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也要满足以下内容: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名称、地址等,一定要足以明确当事人的身份;2、标的。指的是房屋,主要包括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积,现房,还是期房,配套设施和维修标准,实用面积和公摊面积;3、价格及付款时间;4、交房期限。要确定好交房、收房的期限,明确延迟的责任;5、权利担保。要确保房屋在交付时没有相应的权利瑕疵;6、违约责任。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买房不按期付款,卖方不按期交房,交付房屋有瑕疵等违约内容的各方责任;7、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如房屋的物业管理的选择等内容。一、购房合同注意哪些细节1、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2、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3、买期房要约定条件和时限。所谓交房有两层
    2023-03-14
    200人看过
  • 如何处理不想卖房的情况下已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不想卖了,构成违约,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首先,应先与买方协商沟通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对方要起诉主张赔偿损失,损失包括因卖方违约导致买方实际损失等。如果买方交了定金,卖方还要双倍返还买方。出卖人反悔不想卖房了应该怎么办如发生出卖人反悔的情况,购买人应当责令出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是属于确实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出卖方应当返还买方的购房款,并且赔偿因违约而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如双方已在原合同中协商确定,那就可以按照原合同的约定执行。如双方没有进行约定,且双方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涨价损失。《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一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
    2023-07-05
    131人看过
  • 小产权买卖怎么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
    “小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发证书,又被称为“乡产权”、“集体产权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此类房屋,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具有较大法律风险。但是,对于小产权房买卖要进行区分,如果经过规划部门规划,主要为旧村改造项目的小产权房,该房屋具备合法性,出卖该房屋的合同合法有效。如果未经行政部门许可或临时建筑超过期限,系经出卖人私自建造,则为违章建筑,依法应予拆除,不得买卖,应认定为合同无效。在此提醒大家,小产权房买卖合同中应注意明确买家在对于该房屋系小产权房事实的知情权。合同应系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应明确:1、买卖双方姓名,身份证号码。2、房屋具体坐落地址,面积。3、购买价款、支付方式。4、履行期限。5、违约责任。一、农村小产权拆迁有赔偿吗对小产权房进行拆迁时,如果房屋是属于违法建筑的,拆迁是没有补偿的,
    2023-03-06
    346人看过
  • 处理签了买房合同但不想卖的问题的方法
    签了买房合同却不想卖了的,则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承担继续交付房屋、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当事人的买卖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的,则按合同的约定处理。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买房合同签了可以反悔吗?买房合同签了可以反悔,但造成另一方当事人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当合同出现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或撤销合同。其他情况下,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
    2023-07-06
    132人看过
  • 房产买卖合同(现售)公证的办理
    房产买卖合同(现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房产买卖合同(现售)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办理房产买卖合同(现售)公证须提交的证明资料:(一)转让方、受让方为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须提供经公证机构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二)转让方、受让方为中国内地法人:1、公司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如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办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注册地在深圳之外的公司,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须办理公证)。(三)转让方、受让方为境外法人:1、转让方、受让方为香港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需经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公证人)办理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办理转递;转让方、受让方为澳门公司,其材料经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办理公证;转让方、
    2023-05-01
    477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合同无效
    相关咨询
    • 不动产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处理(不动产买卖合同纠纷)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2-17
      不动产买卖合同纠纷可在《民事诉讼法》中查到有关法律条例。 《民事诉讼法》专属管辖原则规定,涉及不动产的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近年来,对于究竟什么是不动产纠纷还缺乏明确界定,理论界也存在不同的理解。在司法实践中逐渐倾向于将不动产纠纷区分为不动产权属纠纷、不动产合同纠纷,两类纠纷因性质不同,在管辖方面也应适用不同的管辖原则。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
    • 合同房怎么合理的买卖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12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房屋买卖时签订合同,一般只要具备以下条件,合同是有效的: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不符合约定怎么处理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2-03
      1、标的物质量不符合约定,并不等于质量不合格,可能仅是因为质量等级的不同,等级不同价格不同,这是一般的商业常识。对于标的物的质量,首先是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的不能确定的,可要求减少价款的主张。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标的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买受人依照规定要求减少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主张以符合约定的标的物和实际交付的标的物按交付时的市场
    • 买卖合同款清交房逾期怎样处理啊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9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说,审判实践存在着许多当事人因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交付使用”理解不同而发生的争议。房地产开发企业往往认为“房屋交付使用”就是“交钥匙”,而买房户则认为,“房屋交付使用”不仅是领取房屋钥匙,还应同时办理交付房屋的所有权证书。 由此就引发了许多纠纷,这主要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否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 所谓房屋的交付使用,就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建成的房屋转移给买房户占有,
    • 房产拍卖不清偿债务怎么处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02
      个人资产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在被执行人财产被执行之前,可以向被执行人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其他债权人申请参与被执行人财产的分配。财产分配给债权人后,被执行人应继续清偿其剩余债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继续依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