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20:22:07 286 人看过

1、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3、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

1、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3、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执行日期:2001年10月27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20: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监护相关文章
  • 职业健康监测员档案是否可以个人领取?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档案存档个人流程1、根据个人情况准备相应材料,到人才中心开具调档函,开调档函时需要把费用交了,然后办事人员会提醒档案中要有以下4种材料:报到证、转正定级表、档案转递单、行政和工资关系介绍信(没这4种材料也可以存档案,只不过干部身份就没了)。2、拿到调档函后到档案存放的地方调取档案,档案要是密封的话可以本人携带。3、拿着档案回到人才中心后,交给办事人员,办事人员会检查档案中是否缺材料。4、如果检查出缺材料的话会让补齐,这时候有两种可能,一是档案退回,补齐后一起返回;二是档案办事人员收下,给开具一个《补充档案材料
    2023-07-04
    391人看过
  • 东莞市职业健康监护须知
    职业健康监护须知1.主要依据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0072.职业健康监护流程:2.1职业健康检查前期工作2.1.1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工作:包括调查了解委托方名称、联系电话、地址、行业类型、现有职工总人数、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应检人数等、生产原料、生产流程、进行车间现场监测采样以确定职业危害因素及浓度等。2.1.2职业健康检查项目: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确定。2.1.3职业健康体检协议制定。2.1.4体检场地安排:听力筛查要求有单独安静的房间(带电源),肺功能检查要求有带电源的房间,B超检查要求有两间单独的房间(带电源),心电图要求有两间单独的房间(带电源)。2.2体检工作实施2.3体检资料的整理及总结:体检完成后一个月2.4后期工作(职业健康损害的追踪复查诊断治疗解释)3.体检费用:按粤价函【2006】131号文
    2023-05-11
    310人看过
  • 职业健康监护的内容详解
    为了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卫生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制定了《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保证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落实。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职业健康检查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应当客观、真实,体检机构对健康检查结果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3号《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第十一条体检机构发现疑似职业
    2023-07-07
    78人看过
  • 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的建档对象是
    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的建档对象是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一、农村户口无单位怎么交社保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农村户口也可以缴纳社保。为了保证农村户口也可以享受社保的福利我国在农村地区特地设置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这是面对本地户籍无工作的居民缴纳的一种社会保障。因此农村户口无单位的可以去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居委会、村委会统一办理的。二、重庆居住证续办流程重庆居住证是有时间限制的,一旦居住证到期,就需要办理延期。一、办理对象: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即将到期、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下列人员,可以续办重庆居住证:1、本市居民(5年期)。2、外籍居民(1年期)。二、办理材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2、近期登记照片2张。3、重庆住所证明。(1)如自有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2)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或者居(村
    2023-06-27
    208人看过
  •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什么档案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采取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主要包括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通过法律规定建立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一、在厂里想申请职业病鉴定怎么办1、申请提交职业病诊断申接触情况、临床表现和就诊情况、申请诊断职业病种类。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诊断。2、提交材料:职业史、既往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监护
    2023-06-28
    283人看过
  • 职业健康监护包括什么内容?
    为了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卫生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制定了《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保证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落实。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职业健康检查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应当客观、真实,体检机构对健康检查结果承担责任。一、个人申请职业病鉴定费用由谁来承担(一)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32条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
    2023-03-09
    373人看过
  • 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吗
    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一、生病了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生病期间只要是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二、工伤双倍赔偿金的6个条件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以下劳动合同的,应当按2倍支付经济补偿金;2、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3、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
    2023-06-19
    206人看过
  • 劳动者职业健康档案应有哪些方面?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下列内容:(一)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二)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三)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四)职业病诊疗资料;(五)需要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其他有关资料。建立职业病诊断档案的内容应当包括哪些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建立职业病诊断档案并永久保存,档案内容应当包括:(一)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二)职业病诊断过程记录:包括参加诊断的人员、时间、地点、讨论内容及诊断结论;(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的诊断用所有资料;(四)临床检查与实验室检验等结果报告单;(五)现场调查笔录及分析评价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2023-08-04
    207人看过
  • 北京市将免费建母子健康档案
    昨天,记者从北京市卫生局获悉,下月起本市将为在本市居住的孕产妇和0至6岁儿童免费建立《北京市母子健康档案》,包括本市户籍、外嫁京以及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常住人口。北京市卫生局发布关于开展免费建立《北京市母子健康档案》工作的通知明确,孕产妇持医院出具的妊娠化验结果、夫妻双方户口簿等资料,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申请建立《北京市母子健康档案》。此外,母亲怀孕时未在本市建档的0至6岁儿童由其家属持父母双方户口簿等资料,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申请建档。建档从今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夫妻双方均为本市户籍的,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档;夫妻一方是本市户籍的,到本市户籍所在地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档;夫妻双方均为外地户籍的,到本市居住地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档。对于0至6岁未建档的儿童,父母双方均为本市户籍的,到母亲户籍所在地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档;父母一方是本市户籍的,到本市户籍所在地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
    2023-06-04
    226人看过
  •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主要依据
    为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实施,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32条、33条、34条、35条、49条和第64条、67条、68条、72条、73条等规定和国务院颁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与装置放射防护条例》以及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等制定本办法。一、职业病鉴定费用承担规定: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32条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34条的有关规定,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46条的有关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
    2023-06-20
    87人看过
  • 必须开展开展中小学生体质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从本月中旬开始直至12月上旬,我市将开展秋季中小学学生体质健康检查工作,并为学生建立健康档案。市教育局表示,对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不力的地区和学校,在合格性评估和评优评先中将一票否决。据了解,为贯彻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我市每年分批对中小学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目的是通过学生体检监测,及时了解学生在校期间身体状况,保障学生在学校参加体育课、运动会及课外活动的安全,预防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为学校全面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防控工作打下基础。同时通过测试学生身高、体重、肺活量等数据,为学生体质健康综合素质评价提供科学数据。在体检收费方面,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体检费用由学校公用经费开支,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体检费用比照高校列入代收费中体检费项目。市教育局表示,对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成绩突出的地方、部门、学校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不
    2023-05-08
    239人看过
  • 健康档案迁出能迁回吗
    可以,当事人想迁移户籍,需要本人或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落户迁入的准迁证。一、异地户口迁移手续异地户口迁移手续为:1、去所居住地的当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并且准备落户申请书。2、带相关证明材料去所居住地的村委会开具准予迁入介绍信。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户口本等证件。3、将材料和证件呈交到所在地的派出,等待当地派出所的审批。4、当派出所审批通过,会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最后当拿到户口迁移证以后就完成了落户。二、户口迁回原籍要什么手续基本流程:1、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接收证明、接收的户主的户口本以及户主身份证到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到户口迁出地派出所开具迁移证;3、最后携带户口迁出地派出所开具迁移证到迁入地
    2023-03-21
    498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公司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由谁保管
    一、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保护公司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妥善保存。1、安全和卫生部负责为每个雇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测档案,并对他们进行适当的监护。职业健康监测档案包括:(一)劳动者的职业史、既往经历和职业危害接触史;(二)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其处理;(四)职业病诊断和治疗等健康信息。2、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隐私权和保密权。有关卫生监督检查人员、劳动者及其近亲属、劳动者的主要代理人有权查阅、复制劳动者的职业卫生监护档案。未经许可,其他人员不得查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3、劳动者离开单位时,本人有权取得健康监护文件的副本,档案管理人应当如实免费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副本上签名。4、原职工离职三个月后,应当将其职业健康记录查封,并保存十余年,由上级部门
    2023-05-15
    167人看过
  • 居民健康档案的管理流程
    健康档案,指居民身心健康过程的规范、科学记录。是以居民个人健康为核心、贯穿整个生命过程、涵盖各种健康相关因素、实现信息多渠道动态收集、满足居民自身需要和健康管理的信息资源。一、健康状况怎么填健康状况可以填健康、亚健康、不健康三个类别。需要针对自身情况来选择,如实填写,对自己的身体状况负责。如果身体强壮,没有任何问题就填写健康;如果身体有不适,或个人认为健康状况不是很好,就填写良好。如果有残疾或听力、视力障碍,可以将其补充在其他栏。便于医生了解情况,更好地帮助解决问题。一、健康水平评价标准:1、团体健康评价标准。对于一个国家或地区来说,人口健康的评价标准主要基于四个指标,如平均预期寿命、发病率、会诊率和死亡率;2、个人健康评价标准。主要是看个人各主要系统、器官功能是否正常,有无疾病、体质状况和体力水平等。二、健康状况的分类:1、健康状态主要是看个人各主要系统、器官功能是否正常、有无疾病、体质
    2023-03-02
    87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护
    词条

    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民事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履行监护职责的人称为监护人,受到监督和保护的人是被监护人。 早在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里就有关于为浪费人和精神病人设置监护的规定。但当... 更多>

    #监护
    相关咨询
    •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记录)转交单位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5-10
      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 劳动者的职业史是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内容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01
      根据《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劳动者职业史。
    • 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企业建立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什么内容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11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劳动者的职业史和职业中毒危害接触史; (二)相应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四)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用人单位对受到或者可能受到急性职业中毒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风险提示: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用人单位应当对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劳动
    • 职业健康监督体系考核档案由谁保管?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31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 员工是不是能复印健康监护档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01
      根据《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权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