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的法律效力具有哪些特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1 08:31:51 56 人看过

1.受要约人在要约生效时即取得依其承诺而成立合同的法律地位。

2.要约一经生效,要约人即受到要约的拘束,不得随意撤销或对受要约人随意加以限制、变更和扩张。

一、约人是什么意思?

要约人的意思是:向他人作出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的人。要约人在作出要约的同时规定接受要约的有效期限,并受之约束。要约人对违背要约法律约束力的,应当承担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责任,但要约人预先声明不受要约拘束者除外。

二、口头要约有法律效力吗?

口头要约有法律效力。当要约到达要约人时生效。要约的生效时间因要约的形式而异:

1、口头要约一般在被要约人理解时具有法律效力;

2、非口头要约一般在送达受要约人时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要约意味着与他人签订合同。口头要约一经作出,就能立即被要约人理解。即要约一经作出,即视为到达。因此,口头要约的生效时间是要约的生效时间。受要约人承诺的,合同成立。当然,如果口头要约发出后没有人承诺,合同就没有成立。

三、合同中要约什么时候可撤销合同

要约可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即要约可在要约生效后、承诺生效前撤销。要约的撤销有例外情况,在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以及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两种情况下,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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