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书的执行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16:54:25 102 人看过

调解书的执行管辖如何确定?

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在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基础上,在调解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就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制作的调解法律文书,是人民法院据以强制执行的法律根据之一。

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为了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权利,更有利于债权的实现,已将执行管辖条款修改为:“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法院或者与第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依照这一规定,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一审法院和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法院都有执行管辖权,申请执行人可以在这两类法院之中自由选择。

对于对调解书的执行管辖问题,也应作出宽泛的理解:调解书既是民事判决、裁定之外的其他法律文书,可以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也可以将其看作是与生效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执行根据,由原审理法院或者与原审理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如果当事人分别向上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就由最先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执行。

制作和不制作调解书的事由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调解书】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不制作调解书】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19: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收养关系相关文章
  • 国家赔偿的执行问题应该注意哪些
    国家赔偿的执行问题应该注意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一、国家赔偿国家赔偿,又称国家侵权损害赔偿,是由国家对于行使公权利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于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根据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修正。该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在
    2023-06-27
    483人看过
  • 企业申请注销营业执照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一、企业申请注销营业执照应当注意哪些问题1.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时,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2.建议在登记过程中不要更换被委托人。如被委托人发生变化,请重新提交《指定(委托)书》。3.如果委托有资格的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应提交加盖该代理机构公章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指派函》、《委托书》、代理人员的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明。4.注销文件需要股东盖章签字(法人股东盖公章,自然人股东本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董事会成员本人签字。二、企业申请注销多久生效一般需要2-3个月的时间,工商和税务的流程可以同时进行,首先工商局需要先过去备案注销,然后登报,45天后才能提交正式的注销资料过去,审批需要一周的时间。税务的话如果没有国税可以直接注销地税,时间也要15-20天的样子,如果有国税的话先要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三、企业申请注销公示期多久公司注销公告一般需要四十五日。公司应当于清算组
    2023-06-10
    426人看过
  • 仲裁笔录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仲裁庭应当将开庭情况记人笔录。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认为对自己陈述的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记录该申请。当事人或者其他仲裁参加人拒绝在庭审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的,仲裁庭应记明情况附卷。因此,在签署仲裁庭审笔录的时候,应当注意:(1)仔细核对笔录。劳动争议仲裁的当事人对于仲裁庭审笔录一定要认真阅读,最好是逐字逐句确认其记载的内容。(2)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更改。笔录是可以更改的,但是仅限于书记员的记录有遗漏的或者有差错的;如果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口误说错的,例如将解除说成了终止,是不能申请补正笔录的。(3)逐页签名。确认笔录无误后,参加仲裁庭审的申诉人一方和被申诉人一方都要在笔录的每一页上签名,在最后一页笔录上,还要签上当天的日期。笔录由仲裁员、记录人员、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涉外仲裁的仲裁庭可以将开庭情
    2023-06-06
    283人看过
  • 股东申请解散公司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股东申请解散公司应当注意哪些问题。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种现象越来越多,我在律师执业中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本文根据现行法律对实践中僵局公司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分类和梳理,首先,股东请求解散公司的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183条,在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的情况下,公司继续存续将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其他途径无法解决的,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对《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的理解,对“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有不同的理解,另一种观点认为,应该有可能单独或集体举行。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有权主张其权利,股东在何种情况下可以提起诉讼解散公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
    2023-05-07
    441人看过
  • 浅议公证书执行中的调解问题
    公证书具有证据效力、强制执行效力和民事法律行为、事实和文书成立要件的效力。合同一经公证,双方必须按合同履行,但往往在执行合同时双方由于当事入主,客观原因出现纠纷,影响了合同的履行。如何使公证的合同履行好,这就需要公证的出现。对经过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债权人当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公证的作用在于预防纠纷,减少诉讼。在公证书的执行过程中,公证机关能否发挥调解作用?其调解的性质、原则以及方法应如何理解?目前,对此问题公证界尚有不同见解。一、公证调解的必要性公证是公证机关行使公证权的集中体现。由于公证是国家作证,具有比私证更高的证明力,因而它对于稳定民事流转维持良好的民事秩序,具有积极作用,成为民事司法体系中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第一道防线。从司法机关专业化分工来说,公证机关依法办好公证,保证公证质量,就已尽到了自
    2023-04-24
    282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方的财产或责令其完成一定的行为,不能强制执行其人身;2、中止执行后,只要发现使执行延迟的情况消失或被执行方重新有财产,申请执行人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恢复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目的,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和行为采取的强制性措施。《行政强制法》第六十一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二)改变行政强制对象、条件、方式的;(三)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强制的;(四)违反本法规定,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五)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的;(六)有其他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情形的。
    2024-05-13
    261人看过
  • 调解民间纠纷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是时间要素运用技巧。民间纠纷所涉及的时间问题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纠纷发生的时间;纠纷持续的时间;调解纠纷的时机。民间纠纷发生的时间往往具有季节规律,它是调解人员做好预防工作所必须掌握的。对于这类时间长、隔阂深、问题比较复杂的纠纷,调解人员要做好持续作战的准备。调解纠纷的时机是指调解的最佳时机和调解人员要把握好说话的时机。二是地点要素运用技巧。受生活环境和传统习俗的影响,发生在不同地方的相同民间纠纷,会呈现出不同的特征。譬如,同样是因为建房时所建房屋高于邻居家的房屋而引起的房屋纠纷,在发达的农村地区,邻居往往会因为采光权受影响而与建房者发生纠纷,大多表现为争吵;而在落后且封建迷信思想严重的农村地区,邻居往往会以自家的风水受影响而与建房者发生纠纷,发生打架斗殴的概率大大增加。调解人员只有熟悉掌握地点要素,才能因地制宜,采取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纠纷发生的地点不同,纠纷态势的发展程度就会不同。例如
    2023-06-14
    265人看过
  • 当事人在执行时要注意的问题
    一、被执行人能通过提供担保要求暂缓执行吗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有困难暂时没有偿付能力,他可以向法院提供担保,此时如申请执行人同意,法院可决定暂缓执行。执行担保可以由被执行人提供财产担保,此时应向法院提交保证书,也可以由具有代为履行和承担赔偿责任能力的第三人提供担保,此时应提交担保书。暂缓执行的期限应与担保期限一致,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如暂缓期间届满后被执行人仍不履行义务的,法院可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二、当事人在执行中可以和解吗可以。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经自愿协商后,可以达成和解协议,但需经法院审查批准才能结束执行程序。因此,法院的执行员应当将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如果一方后来又不履行和解协议的,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再恢复原来的执行程序。申请执行的期限因为达成和解协议而中止的,则期限从和解协议所确定的履行期的最后一天起连
    2023-02-18
    156人看过
  • 破产清算有哪些问题应当注意
    (1)妥善处理员工安置问题公司清算期间,需要逐步解除与所有员工的劳动合同,因此很有可能激起员工的强烈不满甚至引起其过激的反应(包括向有关部门申诉、侵占、破坏公司财产、其他破坏公司清算进展的行为)。另外,公司在清算期间,可能还需要保留一部分员工为其工作(比如会计人员),因此,何时解除、如何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是清算过程中一个重点和难点。因此,我们建议,公司在进入清算程序后,不用仓促宣布员工安置方案。一方面应妥善考虑员工的反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研究制订双方都可能接受的安置方案;另一方面应加快清点公司资产,并安排妥善的保管措施。对于那些暂时留用的员工,要与其进行很好的沟通,保证其清算期间的待遇,或者尽可能的为其安排以后的工作,让其继续尽心的为公司工作。在制订了较为完善的安置方案后,如该被清算企业有工会,可以先与工会协商,取得工会的理解和支持。然后可以将公司的员工按照行政人员、生产人员等分成几
    2023-02-06
    130人看过
  • 调岗调薪有哪些要注意的问题
    关于调岗调薪有哪些要注意的问题问题一:企业做出调岗决定,员工是否应无条件服从?工作岗位通常决定了员工的工作内容,其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在劳动合同缔约当初,员工即把工作岗位的名称、内容等作为决定“是否签约”的重要依据,在劳动合同签订以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从缔约当初的“平等”地位转化为身份上的“隶属关系”,这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也使劳动者一方相对处于劣势地位,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优势地位,劳动法将单位变更合同的权利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对劳动合同的变更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也意味着,在劳动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调整岗位作为合同变更的重要内容,须满足两个基本前提:1、双方协商一致;2、采取书面形式。二者缺一不可,用人单位若没有经
    2023-11-29
    237人看过
  • 与他人合租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我姓白,大学毕业后就一直借住在好友家里。2005年5月,好友的父母移民去了加拿大,她家三室两厅的房子就剩我们俩人。为了不使房子闲置,好友决定招租。我因在朋友家借住太久感觉不好意思,表示自己愿意算做承租人,以后给她交房租。后采,好友在网上找到了一位异性合租人,我们三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但是合伙租住在一套房屋里的生活,我和好友都不曾有过。请问:与他人租住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律师专线解答首先,租之前应了解合租人的工作、职业,以及要看他与房主签的原始合同,如果表面看不出问题,则一定要与“二房东”签定合同,并注明违约责任,还要留存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二房东”与房主签定的原始合同的复印件。同时,水、电、煤气、有线电视、宽带等日耗费用也要分摊清楚,并落实在合同中,可降低合租风险。其次,你们在签订合租合同时应注意,由于你们每个人租用的是不独立成套的房屋,因此在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每个人租
    2023-06-10
    329人看过
  • 执行搜查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执行搜查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在执行搜查任务时,司法人员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应明确取证方向,确保搜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2.应迅速、及时地收集证据,防止证据丢失或破坏。3.取证过程应客观、全面,确保收集到的证据真实可靠。4.取证工作还应深入、细致,不放过任何可能的线索。在调取证据时,司法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定的权限和程序,确保取证行为的合法性。5.在取证过程中,应善待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并告知其获得救济的途径,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搜查时的取证要点在进行搜查时,取证工作尤为重要。取证要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应详细记录搜查的经过和结果,包括搜查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搜查的物品和场所等,以便后续的调查和审查。2.应收集与案件相关的所有物证、书证等证据材料,并对这些证据进行妥善保管和鉴定。3.对于搜查到的可能与案件有关的人员,应依法进行询问或讯问,以获取更多线索和信息。4.在搜查
    2024-08-03
    445人看过
  • 在行政申诉案件中应当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有权委托律师代理申诉的委托人范围有权委托律师代理申诉的委托人有:行政案件的当事人,包括原审原告人或被告人,申请执行人和被申请执行人;与行政案件有关的第三人;行政案件的共同诉讼人;行政案件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2)提出申诉请求应当力求有足够的证据行政案件的当事人委托律师对生效的判决书、裁定提出申诉请求,代理律师应当对有关证据进行审查,确认是否有足够的证据支持请求。一般来说,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实不当,当事人的申诉请求很难实现。因此,代理人应当注意提出证据以支持申诉请求。3)提出申诉请求应当提交行政申诉状行政申诉状是行政诉讼的当事人认为已生效的行政判决或者裁定书确有错误,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复审纠正的法律文书。行政申诉状是行政诉讼中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方式,也是引起人民法院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对已经生效
    2023-06-18
    425人看过
  • “快递调解”离婚案件应注意的问题
    随着审判实践的不断深入,调解机制也不断完善,“快递调解”已成为一种较为广泛运用的调解方式,特别是基层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针对被告同意离婚但因身处外地不愿回来应诉,法官经常会主要采用电话沟通加全程快递送达的方式,从快递送达起诉书等法律文书到快递送达根据双方的一致意愿制作的民事调解书,最终顺利结案。“快递调解”方便、快捷,既方便当事人诉讼,又降低了诉讼成本,对于审判效率的提高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应注意以下五个问题:一是应遵循当事人自愿、合法的原则,在事实清楚、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避免“压调、拖调”情况,在实体和程序上应当严格遵循法律。二是应充分保障被告的诉讼权利,需向被告书面释明有关法律规定,并就案件的一些基本事实提出相应的问题,以便查清事实。如被告系服刑人员,还应先与监狱方面沟通协调。三是应严格审查调解协议内容的合法性,协议是否存在损害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及第三人利益的行为,避免恶意离
    2023-06-12
    316人看过
换一批
#收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除了基于血缘关系发生外,可以基于法律行为即收养而发生的关系。收养,是指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加以抚养,使原来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们产生了法律拟制的父母和子女关系的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更多>

    #收养关系
    相关咨询
    • 调解书执行问题要注意些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10
      一、执行期限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
    • 劳动关系调解员在进行调解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23
      1、充分认识当前做好调解仲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切实加强争议预防和调解工作 3、进一步做好争议仲裁工作各地仲裁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以兼顾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和处理效率为重点,加大仲裁办案力度,力争将大多数案件及时结案。
    • 缓期执行死刑的犯罪分子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1
      1、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核准死刑缓期执行宣告之日起计算。 2、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的减刑,应当依法及时报送和裁定。 3、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无期徒刑的,无期徒刑的刑期,从生效的法律文书宣告或送达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不变。 4、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改为剥夺政治权利3年以上十年以下。
    • 国家赔偿的执行问题应该注意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18
      1、国家赔偿的执行问题应该注意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 送达法律文书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呢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30
      对于送达法律文书应当注意的内容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具体规定: 直接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包括起诉书、免予起诉书、裁定书和判决书等,应当直接交给受送达人。受送达人不在的,可由其成年家属或所在单位负责人代收。 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或代收人拒绝接受或拒绝签名、盖章时,由送达人邀请受送达人或代收人的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其住处,且在送达证书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