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退回条件都有哪些具体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4 14:40:15 137 人看过

一、土地使用税退回条件

1、减免退税,详见贵省税政处发布的减免汇编

2、误收退税、土地认定面积有误或者认定开始征收时间有误,或者企业自行申报错误甚至是税务机关录错,都有可能造成多征税款退库。

3、结算退税,土地使用税在征收期内已全额缴纳全年额度,比如3月9月申报期,9月已申报足额,但10月单位注销清算,剩下的3个月属于多征,在清算过程中可以退库。

4、还有一些非正常的退税,比如土地被土地储备中心因为各种原因收回,土地因为地理、政府、社会的一些特殊原因无法正常使用但的确已经征收,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酌情减免退还,但这个不一定是退税形式,大多数情形是财政返还形式。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乘适用单位税额

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为0.50~10.00元;中等城市为0.40~8.00元;小城市为0.30~6.00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为0.20~4.00元。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方法。

国务院于2006年12月30日重新修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并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为:一是将税额幅度提高两倍;二是将征税对象扩大到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外籍个人。开征土地使用税,有利于进一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完善地方税体系;有利于促进合理、节约使用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二、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三、下面是关于北京的土地使用税计算方法问题:

北京市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北京市城区、近郊区行政区域内,远郊区的区、县政府所在地(县城)和建制镇、工矿区。城区、近郊区、县城、建制镇里的范围,均以北京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行政区划为依据。

根据北京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北京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分为六级,自2007年1月1日起每平方米各级土地税标准为:一级土地30元;二级土地24元;三级土地18元;四级土地12元;五级土地3元;六级土地1.5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1日 09: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税相关文章
  • 我国现行的土地使用税管理条例具体内容是什么?
    现在我们国家的土地制度是土地所有制,即是国有土地和农村的集体所有土地,个人和单位只有土地的使用权,既然土地不属于自己,那就算是跟国家和集体借用的,借用的就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即是土地使用税,那我国现行的土地使用税管理条例具体都有哪些内容呢?我国现行的土地使用税管理条例具体有:(一)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制定本条例。(二)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三)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
    2023-08-17
    80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具体地点是哪里
    土地使用税一般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如果纳税人使用的土地属于不同地方的,应当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如果在同一省或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以内的,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应当在当地省级地方税务局确定纳税地点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一)纳税期限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季缴纳,申报期限为每年1月、4月、7月、10月1日至15日。(二)纳税地点纳税人实行上门申报的,可以选择广德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局政务中心窗口和所有地税分局办税服务厅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新征收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一)征收的耕地,自批准征收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二)征收的非耕地,自批准征收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第十条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土地管理机关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提供土地使用权属资料。第十一
    2023-08-01
    363人看过
  • 集体土地承包合同具体有哪些内容
    (一)发包人、承包人、发包人的确定因农村土地所有权不同而不同。具体有三种情况:依法属于村集体共同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村里没有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委员会发包;依法属于村内两个以上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所有的土地,由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2)土地承包的不同类型是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但国有土地承包的前提是国有土地必须由农民集体使用,即国有土地必须同时由农民集体使用,土地必须用于耕地、林地、草地等农业时才能承包。(三)承包人义务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对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书怎么写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书发包方:7856县892438952村村委会(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姓名(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43人民4561批准,乙方自愿以个人承包经营的
    2023-08-08
    452人看过
  •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具体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对国有土地享有占有权、使用权,并依权利取得方式之不同享有不同的收益权、处分权。但对于依法律或依约定不属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客体的土地空间范围及物,不得行使上述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人行使权利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和权利设定时约定的义务。国有土地使用权因法律规定的情形而终止。一般来说,国有土地使用权终止的主要原因是国家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除此之外,使用权人放弃使用或因特定原因停止使用;使用权人为自然人的,使用权人死亡后无人继承,也可导致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终止。土地使用权出让具体流程1、申请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因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引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出让、转让合同及有关批准文件。(2)用出让、转让获得的土地使用仅进行抵押、或因抵押终止引起权利消失的,应提交抵押合同和有关批准文件。(3)因买卖、转让地上
    2023-08-06
    240人看过
  • 土地使用费分摊内容有哪些
    分摊土地使用费的内容包括占地面积法、建筑面积法、售价比率法、层高系数法以及层高系数法。外购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单独核算计提摊销,单独计价计入固定资产核算的不需要计提折旧。土地使用费分摊内容有哪些的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四节 资产的税务处理  第六十七条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n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n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2022-07-18
    135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条件是指什么内容
    一、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条件1、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实施计划;2、符合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相关政策,属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法律行政法规及《划拨用地目录》规定的其他用地等;3、取得规划选址和土地审查意见;4、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经计划部门批准立项;6、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部门的审查。二、以协议出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条件1、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实施计划;2、符合以协议出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相关政策;3、政府投资项目须经计划部门批准立项;4、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部门的审查;5、属城市更新项目的,建筑物拆除和房地产证注销工作已完成,且申请主体已取得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确认文件。三、以招拍挂出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2023-06-26
    113人看过
  • 如何缴纳土地使用税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一、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1]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复。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
    2023-03-20
    159人看过
  • 集体土地使用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内容
    一、集体土地使用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内容集体土地使用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土地管理法》及其相关条例和通知。1.《土地管理法》第63条明确指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于非农建设,这确立了集体土地在非农建设上的限制。2.第43条也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进一步强调了农村土地使用需遵循的规范。3.2006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细化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条件和程序,并严厉禁止“以租代征”等非法占地行为。二、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有哪些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该法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原则上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2.但存在例外情况,如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在破产、兼并等情形下,其土地使用权可依法发生转移。3.集体
    2024-08-02
    250人看过
  • 关于高层建筑土地使用税的内容有哪些
    一、高层建筑土地使用税的简要介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第二条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从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签订后就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而在每期开发项目建成进行预售或销售后,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应是逐渐减少的,直到销售完毕,纳税义务也就终止。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应注意以下几点:注意计税依据和纳税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83号)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第015
    2023-02-26
    156人看过
  • 了解土地使用税缴纳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新征收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征收的耕地,自批准征收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收的非耕地,自批准征收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农村土地使用税每年缴纳吗农村土地使用税不需要每年缴纳。农村土地使用税是不需要缴纳的。农村不属于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对企业在农村的生产经营用地不征收土地使用税,同时不征收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
    2023-07-05
    62人看过
  • 无偿土地使用协议内容有哪些?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_________乡______村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1.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四、地上物的处置该地上有一口深水井,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无偿使用并加以维护;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使用的实际状况与所承包的土地一并归还甲方。五、承包金及交付方式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元。2.每年_
    2023-06-03
    454人看过
  • 国家土地法规定的土地使用权的内容都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40至70年,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予以确认。一、土地使用权还有48年怎么办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对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根据法律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即业主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需要缴费,可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二、农村农村宅地基自己能有土地使用证吗农村宅地基可以办土地使用证,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
    2023-06-29
    415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上缴和使用的具体办法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土地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综字[1995]10号)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财政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财政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暂行办法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下简称“土地出让金”)的财政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根据财政部和国家土地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综字[1995]10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土地出让金财政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主要任务是:根据政府土地出让计划,依法组织土地出让金收入,合理安排土地出让金支出,作好土地出让金收支核算,加强财政监督、检查,维护国家的利益,充分发挥土地资产效益,促进经济的发展。第三条土地出让金包括:1、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
    2023-06-03
    388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具体是哪些
    一,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具体是哪些城市的征税范围为市区和郊区。县城的征税范围为县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镇。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具体征税范围解释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9
    2023-06-17
    367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 更多>

    #土地使用税
    相关咨询
    • 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条例具体内容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21
      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 2、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税额幅度内,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3、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
    • 金税三期土地使用税申报的方式具体都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9
      1、年缴税额=平米*计税依据(数量);每季度的税额=平米*计税依据(数量)/4。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每平方米年税额最低0.6元、最高30元,按年计算、分期交纳。 2、法律依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第四条土地使用
    • 土地使用权核算内容具体是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4-06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准许某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对国有土地享有开发、利用、经营的权利。作为无形资产处理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其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成本,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如企业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土地使用权,且在合同中规定的付款期限比较长,购买土地使用权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
    • 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具体内容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0-25
      (1)提供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各种经营用地以外用途的土地,其供应计划公布后,同一土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2)原计划,租赁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合同转让,依法批准的;(3)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合同转让,依法批准的;(4)转让土地使用权人申请更新,经审查批准的;(5)法律规定,可协商转让的其他情况。
    •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具体是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24
      1、房产税是以营业性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造价)或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2、土地使用税是对拥有营业性土地使用权或营业性房屋的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