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登记机关能要求对房产进行估价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19:32:25 495 人看过

不动产权利人作为不动产登记中的一方主体,在申请不动产登记时当然享有提出评估要求的权利,要求对自己的不动产进行价值评估并予以登记。因为,不动产权利人是不动产登记程序的发起人,在不动产登记中居于主导的、核心的地位,不动产登记机关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和要求对不动产进行登记,其登记行为是服务于不动产权利人的。但是登记机关在不动产权利人没有提出评估要求的情况下,不得强制要求权利人对不动产进行评估。

一、男方婚前全款购买房屋加名后离婚怎么处理

男方婚前全款购买房屋,婚后添加对方名字,其行为应视为对另一方的自愿赠与。房屋经过加名,已经发生了房屋产权的变动,具有物权效力,该套房为双方共同拥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根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自愿赠与房屋产权的行为,且已发生了变动房屋产权的法律效力,因此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在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的财产支付首付款并且在银行贷款,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判归不动产登记方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贷款也为不动产登记方的个人债务,不动产登记方对以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为限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安置房可以弄到未成年名下吗

安置房如果取得的年限满五年,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转让给未成年子女,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1: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对不动产登记进行评估需要进行哪些内容
    对不动产进行登记作出审查需要进行实地勘察查清不动产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绘制分户平面图、补测或修改不动产的平面图(地籍图);审查其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产权来源是否清楚、产权转移和不动产变动是否合法;缮证、配图、核对、盖印。一、济南不动产抵押登记备案要钱吗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3、不动产权证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及和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4、主债权合同或其他债权债务合同;5、抵押合同;6、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7、抵押范围平面图;8、涉及划拨土地上国有资产抵押的,应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意见,并在抵押物评估报告或价值确认书中注明划拨土地;9、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建设部门出具的在建工程尚未预售证明。二、怎么办理农村的房屋过户?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后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
    2023-03-15
    427人看过
  • 个人房产估价如何进行
    房地产估价,需要从业人员有丰富的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水平。即使是经国家考核认定的房地产估价师,也只有在较成熟的市场环境下,并有大量市场信息的情况下,才能评估出比较准确的价格。目前,估价师很少为个人服务。对于普通的购房者来说,如果仅仅希望做个草草的评估,不妨分两步走。首先需要确定评估的基准。在开始评估前,购房者不妨多收集几个近期发生的、地段类似、建筑结构相近的交易,以此对市场行情有个大致的了解。当然,查询大型中介的广告报价,对了解行情也有些帮助。不过,能够作为评估基准的数据,必须是现实的成交价格。第二步,结合评估基准、具体房产情况,对有意向的房产估价。具体估价要考虑以下等方面的因素对价格的影响。一是房屋因素。房屋竣工后即进入拍旧期,按照理论折旧率,混合一等结构房屋拍旧期限为50年,每年的折旧率为2%;另外旧房的套型落后、功能陈旧,这同新建商品房无法相比,“三小”套型小厅、小厨、小卫扣减10%。此
    2023-06-10
    108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局能否进行房屋过户?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不动产登记局能过户,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后才发生效力,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二条: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广东不动产登记局昨挂牌小产权房不予以登记3月1日起,全国不动产将进行统一登记。昨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局正式挂牌,广东不动产登记工作全面启动。该局将负责指导监督全省土地登记
    2023-07-03
    279人看过
  • 房客能向房东要求对装修费进行折价补偿吗?
    租房者如打算租赁毛坯房并进行装修,首先应征得房东的同意并在租赁合同中注明。其次,要慎重考虑装修标准,尽可能在租赁合同中对房屋添附物的处理做出约定。房客如有可能,尽量签订长期租约,以保证装修价值的充分实现。本文关键词:租赁合同、签订合同一、房屋租赁合同包含哪些内容?房屋租赁合同内容包括很多,具体而言有几个方面是必不可少的。(一)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二)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等。(三)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四)租赁期限。(五)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六)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七)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
    2023-03-06
    429人看过
  • 出租房屋要到公安机关登记吗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3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它权利义务,并向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公安部制定的《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规定:“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它合法证明、居民身分证、户口簿,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经审核符合本规定出租条件年,由出租人向公安派出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出租人未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或者未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出租房屋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月租金五倍以下罚款。可见出租私人或单位所有房屋用于他人居住,既要到房管部门,又林到公安机关登记。
    2023-04-22
    270人看过
  • 评估公司怎样对房屋进行评估
    一、评估公司怎样对房屋进行评估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评估是根据房子的位置、年代等实际情况得出一个数值,也就是评估价,购买房子的价格和评估价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房屋评估价一般情况下会小于房屋的实际成交价,在实际操作中评估值为房子实际成交价格的80%-90%,百分比受建筑年代、装修、位置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而有所差异。二、评估机构有哪些形式评估机构有合伙和公司形式,聘用评估专业人员开展评估业务。合伙形式的评估机构,应当有两名以上评估师;其合伙人三分之二以上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且最近三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评估师。公司形式的评估机构,应当有八名以上评估师和两名以上股东,其中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且最近三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评估师。评估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为两名的,两名合伙人或者股东都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且最近三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评估师。三、评估机构的选定方式怎么才
    2023-04-25
    448人看过
  • 二手房估价需要关注哪些房屋?
    二手房交易需要进行估价的房屋有:1、如果买卖双方认为必要时需要评估房价,可以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作为交易价格的参考;2、当房价明显过低时,需要进行房价评估;3、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许多买家需要申请贷款,而一些买家可能会报告二手房交易价格,以少付首付;4、在发生买卖纠纷时,可能需要对二手房价格进行评估;5、保险公司还需要对房地产进行评估。二手房交易需要的材料有哪些?1.登记申请书原件(受理窗口提供)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屋权证原件4.网上签约的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5.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通过专有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原件;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自行划转交易解散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原件6.契税完税或减凭证原件7.房屋权证上的房屋登记表、房屋平面图将产权人名字遮盖复议买方人数1份8.其他资料:(1)住宅类房屋买卖的,还需提供购
    2023-07-07
    65人看过
  • 房地产要以怎样的流程进行估价
    自受理估价委托至完成估价项目,估价工作应按下列程序进行:1、明确估价基本事项。明确估价基本事项,应明确下列事项:(1)估价目的估价目的应在与估价委托人充分沟通,仔细了解其真实、具体的估价需要以及估价报告的预期使用者和预期用途的基础上确定。对估价目的的表述应简洁明了并符合相关规定。(2)价值日期价值日期应根据估价目的确定,用公历表示,具体到日。(3)估价对象估价对象应在估价委托人指定的基础上根据估价目的确定。估价对象应全面、客观,不得遗漏,严禁虚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买卖、租赁、抵押、作为出资或进行其他活动的房地产,或征收不予补偿的房地产,不应作为相应估价目的的估价对象。(4)价值类型价值类型应根据估价目的确定,包括价值名称、价值定义或价值内涵。2、制定估价作业方案。制定估价作业方案应在明确估价基本事项及对估价项目进行初步分析的基础上进行。估价作业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1)估价工作内容,
    2023-04-30
    386人看过
  • 何时需要进行对房地产评估
    房地产评估有时是必须的。所谓必须评估,是指国家有法律规定的,一般说来,涉及到房地产的产权变化如转让、抵押、拍卖及拆迁补偿等情况,或者向有关机构缴纳税费时,都是要评估的.在办理过户,缴纳契税时,有的交易双方为了少交契税,存在不真实申报成交价的情况,这时,政府部门会要求评估出一个合理的价格,而且,政府规定,当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时,政府有优先购买权。另外,当出现房产继承诉讼或其他房产纠纷时,法院也要求进行房地产评估以便于对房地产进行仲裁。当然,在评估业务中,也有很多是与老百姓不直接相关的,比如房地产开发、企业股份制改造、企业上市、企业清产核资等,都要进行房地产评估,为其缴纳土地出让金、确定房地产的价值量等提供价格依据。房地产评估也有咨询性的。除了办理有关的手续必须评估外,现在也有一些市场咨询性的房地产评估,如二手房买卖、企业之间的房地产转让或以房地产投资等,双方出于了解房地产市场的需要,会委
    2023-06-10
    488人看过
  • 房屋所有权登记时必须做房产评估吗?
    房屋登记机关不能要求必须评估房产。房屋价值的确定可由双方当事人协议或经有资质的估价机构评定,房屋登记机关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和要求对房屋进行登记,在权利人没有提出评估要求的情况下不得强制要求评估。一、拆迁房面积怎么合理置换房屋拆迁,置换面积以产权证或者建房证为准。一般情况下,房屋拆迁补偿,如果是商品房,是以房产证面积为准。如果没有房产证,可以查建房审批表上的具体房屋面积。如实际面积超过审批面积,超出部分属于超建。超建部分,可以协商争取;如果是农民自建房,由宅基地证和建设许可证为准。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二、直系亲属房屋买卖过户费用1.赠与房产需要将房屋的产权过户到赠与人的名下,所以也会产生对应的费用,税费一般有契税.公证费.登记费.房屋评估费。2.赠与
    2023-03-19
    99人看过
  • 何为房屋评估(房地产价格评估)?
    房地产价格评估,是指专业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选择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具体来看,是将被拆除房屋进行测算,评定其经济价格和价格的经营活动。通过评估确定拆迁补偿价格,用以调整拆迁人与房屋所有人及承租人之间的关系。这宋的方法既科学、合理,也便于被拆迁人理解,有利于减少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的矛盾,也有利于简化拆迁补偿安置程序。
    2023-06-10
    62人看过
  • 如何选择房屋估价机构
    1发布通知房屋拆迁项目确定以后,由拆迁单位在市房管局拆迁管理信息网上发布信息,将拆迁项目、范围、面积、户数、联系方式和报名时限等内容进行发布,报名时限不得少于3日。2估价申请拆迁评估机构收到信息后,根据自身评估资质所能承担的业务范围进行评估申请,向房屋拆迁单位递交《房屋拆迁估价申请表》。《房屋拆迁估价申请表》示范文本,由天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3成立评议组房屋拆迁单位应在拆迁评估机构报名期间组织成立选择评估机构的评议小组。小组成员由拆迁当事人5至7人组成,其中被拆迁居民代表应超过50%。4审查评议房屋拆迁单位根据评估机构的资格等级和从事评估业务范围的有关规定,对评估机构进行拆迁评估资格核实,符合条件的,交评议小组讨论;不符合条件的,应在3日内书面通知申请评估机构并说明情况。5投票确定代表投票选定评估机构,按得票顺序排出前三名,并当场宣布中选结果,得票最高者为中选单位。房屋拆迁
    2023-06-10
    395人看过
  • 房屋权利人可以要求评估房产吗
    不动产权利人作为不动产登记中的一方主体,在申请不动产登记时当然享有提出评估要求的权利,要求对自己的不动产进行价值评估并予以登记。因为,不动产权利人是不动产登记程序的发起人,在不动产登记中居于主导的、核心的地位,不动产登记机关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和要求对不动产进行登记,其登记行为是服务于不动产权利人的。但是登记机关在不动产权利人没有提出评估要求的情况下,不得强制要求权利人对不动产进行评估。一、房产异议登记有什么条件异议登记是指当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而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持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登记簿记载错误的证明文件等材料,向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异议,经审查通过后,登记机构将异议记载在登记簿上的登记行为。1、在异议登记制度中有权提起异议登记申请的人为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这应当是指称事实上享有不动产物权而未在登记簿上体现,或者在登记簿上错误体现的
    2023-06-27
    500人看过
  • 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在哪里进行
    1、房地产登记的内容包括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他项权利的登记,包括对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权利性质、房地产权利来源、房地产他项权利、取得时间、变化情况和房地产的面积、结构、用途、价值、坐标、形状等进行专门的记载。2、购买当地的房子之后,对于房产登记的地方很多人不知道在哪里,一般我们是要到房管局登记、产权产籍登记管理部门进行办理。一、农村房屋办理产权登记该如何操作1、申请申请人进行申请房屋产权登记,既可以由权利人自己申请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人申请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单位或者相关人的有效证件,代理人还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书面委托书。2、受理房屋登记机关接受权利人的请求,并对权利人所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如果申请人资料齐备,形式合法的,登记机关就予以受理,并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如果不予受理,就需要发给申请人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3、调查登记机关对
    2023-04-04
    329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房屋登记机关买卖房屋主是否要求房东评估房产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21
      房地产权利人作为房地产登记的主体,在申请房地产登记时,当然有权提出评估要求,要求对其房地产进行价值评估和登记。 因为房地产权利人是房地产登记程序的发起人,在房地产登记中占据主导和核心地位,房地产登记机关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和要求登记房地产,其登记行为服务于房地产权利人。 但是登记机关在不动产权利人没有提出评估要求的情况下,不得强制要求权利人对不动产进行评估。
    • 房屋登记机关进行房屋产权登记应符合什么条件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10
      房屋登记机关进行房屋产权登记应符合下列条件: 1、权利主体合格。申请人为房屋的权利人。 2、有合格的身份证明。即权利人的身份证件、户籍证明或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要合格; 3、房屋权属来源合格。权利人提供的用地、规划批准文件、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者房屋赠与、继承、转移、担保合同书或批准文件等权属来源证明真实有效合法; 4、经过公告、听证,利害关系人没有异议。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房屋登记机关是否可以让房主评估房产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8-04
      不动产权利人作为不动产登记中的一方主体,在申请不动产登记时当然享有提出评估要求的权利,要求对自己的不动产进行价值评估并予以登记。 因为,不动产权利人是不动产登记程序的发起人,在不动产登记中居于主导的、核心的地位,不动产登记机关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和要求对不动产进行登记,其登记行为是服务于不动产权利人的。 但是登记机关在不动产权利人没有提出评估要求的情况下,不得强制要求权利人对不动产进行评估。
    • 房屋拆迁,赔偿估价是由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04
      拆迁估价一般由一个机构进行。评估机构的选择可以由拆迁人推荐,也可以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一起选择。不能达成一致的,由拆迁管理部门干涉,或者被拆迁人自行选择已经公示并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
    • 房屋房地产登记机关应符合哪些要求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22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登记机关进行房屋产权登记应符合下列条件: 1、权利主体合格。申请人为房屋的权利人。 2、有合格的身份证明。即权利人的身份证件、户籍证明或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要合格; 3、房屋权属来源合格。权利人提供的用地、规划批准文件、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者房屋赠与、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