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房屋被强拆如何取证?我国的土地使用权多少年不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18 13:29:45 193 人看过

一、公民房屋被强拆如何取证?

1、对房屋内外部进行拍照录像

被拆迁人在遇到强拆时一定要对被拆的房屋内外部进行拍照录像,首先找一个标志性的参照物,证明自己房屋的大致方向,然后再由远至近进行拍摄,拍摄时对自己的房屋内部进行介绍。

2、录音录像时要明确时间

被拆迁人在对房屋进行拍照录像的时候要明确时间,可以在拍照录像的时候对手机设置时间,最好能让时间显示在照片或录像上。如果没有办法设置时间也可以通过在拍摄过程中,可以以谈话的方式来证明时间。

3、录音录像时要明确强拆现场的对象

遇到非法强拆的时候一定要明确来拆的对象,不要光是拍摄几台挖掘机,最主要是要拍摄到穿制服的人以及现场指挥的征收方的人。

如果没有穿制服,被拆迁人应该通过自己或借助他人之口有意识地套出对方是谁,并明确地称呼对方,确认对方是谁。

4、录音录像证据妥善保存

被拆迁人拍摄取证时一般都是手机或家用相机,这个时候一定要注意内存的问题,在录音录像前尽量保证内存充足,录音录像中尽量不要中断。

二、强拆要满足哪些条件?

强制拆迁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法定条件:

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实践中,可以强制拆迁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签订了补偿协议,不搬迁的;二是作了补偿决定,既不搬迁又不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没有提供货币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的不能强制拆迁。

4、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的;

(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6)超越职权;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综合上面所说的,公民房屋被强拆一定要认定是属于合法强拆,还是属于违法的强拆,如果伤害到了自己的利益,那么是可以直接选择摄影摄像,并收集相关的证人证言,只有收集的证据齐全,才能更好的保障到自己的权益不受到损失。

三、土地使用权相关知识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在日常生活中,土地使用权对于我们来说是特别重要的,但对于土地使用权也是有年限规定的,不同的用途所给出的年限就会不一样,一般对于商业住宅年限是最高的,所以,对于使用的年限我们一定要注意,如果到期的话一定要按照规定再次进行续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因土地灭失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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