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应该避免哪些违约行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16:25:13 234 人看过

借款人违约的行为有以下几点:

1、未按约定的借款目的使用借款;

2、未按约定期限支付利息;

3、未按约定期限返还贷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借款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返还贷款。借款期限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督促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借款人未在约定期限内返还贷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借款人违约要支付违约金吗

支付违约金,是当事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借款合同约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这是对违约人的违约行为的经济制裁,带有惩罚性。

违约金分为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两种形式。

所谓法定违约金,是指违约金的数额、幅度、范围和支付方式等由法律法规加以规定。如《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当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借款人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借款人有权收回部分或者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借款人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人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因贷款人的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数额和违约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借款合同条例》所规定的罚息的计算相同。这里的“罚息”就属于法定违约金。

约定违约金,是指法律法规未作规定,而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加以约定的违约金。无论是法定违约金还是约定违约金,只要当事人一方在客观上有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的违约事实,就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4: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借款人逃避债务担保人的行为有哪些
    一、借款人逃避债务担保人的行为有哪些债务人逃跑时,担保人的责任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具体需要承担哪种责任要按照双方的约定进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二、债务担保人的担保范围担保范围指的是担保人提供的担保财产所担保的债权的范围。一般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主债权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但是当事人对担保范围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处理。《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
    2023-09-20
    61人看过
  • 借款行为违约该要怎么样认定
    1、当事人要有违约行为违约行为包括不履行和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两种行为。不履行借款合同,是指当事人根本没有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合同义务。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是指当事人对借款合同约定的义务只是部分履行,而没有履行借款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无论是不履行还是不完全履行,都属于违约行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2、当事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当事人主观上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不良后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后果的发生。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不良后果,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因工作上的失误以致发生不良后果。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违约,都应承担违约责任。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所以借款合同违约金的数额,由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进行约定。
    2024-01-15
    232人看过
  • 如何避免买卖房产出现违约行为
    一、如何避免买卖房产出现违约行为避免买卖房屋时遭遇违约可以通过如下方式:1.卖方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房产信息,保证房屋符合相关规定;2.买方则应仔细核实房屋产权、限制性条款等情况,确保购买房屋的合法性。同时,在合同中规定好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违约责任及赔偿标准,则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二、买卖房子违约中介费怎么算房屋买卖合同一方违约的,中介费的计算方式要看违约的具体情况:1.对于中介促成了买卖合同成立,但是由于买卖合同的当事人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中介费要按照原定的标准计算;2.如果是由于中介的原因导致违约的,则无需支付中介费。《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2023-07-01
    70人看过
  • 债权人应该如何避免借贷纠纷
    债权人避免借贷纠纷的方法有:1.必须了解借款人的信用和还款能力;2.要有一份合法正规的借款合同,并且合同中写明注意事项;3.借款人还应将借款的书面证据完好的保存。一、抵押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要看借款合同的内容,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时间,通常情况下没有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0年。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还款,诉讼时效则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计算三年。借款合同上写明还款时间的,则从到期之日起算三年。借款合同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借款人也可以随时向出借人还款。借款合同属于债务纠纷,只要出借人有证据证明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过权利,从主张权利之日起诉讼时效便重新计算,但是诉讼时效最长不超过20年。二、房产证怎样办理贷款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023-03-14
    121人看过
  • 甲方签约后违约行为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一、甲方签约后违约行为应该采取哪些措施甲方签约后违约行为应该采取的措施是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约定了违约金的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二、违约责任的产生条件违约行为的产生条件为:1.存在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情形;2.当事人对于违约情形是有过错的;3.违约造成了损害
    2023-09-18
    356人看过
  • 个人协议违约应该如何处理违约行为
    一、个人协议违约应该如何处理违约行为个人之间签订协议违约解决方式是,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协议优先;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有签订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法律其他规定。二、合同违约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
    2023-09-17
    156人看过
  •  设备操作中哪些违规行为需要避免
    在焊接过程中,需要注意焊条使用过期或与焊接件材质不符的问题。此外,在焊接排气孔、易燃易爆物品混装、氧气瓶、乙炔瓶安全距离不足、焊口内壁未打磨干净就进行焊接等问题也需要注意。1、在焊接过程中,不要将焊条进行烘烤,同时要使用过期的焊条。2、在没有施工技术方案或工业动火报告的情况下,不要进行作业。3、使用焊条与焊接件材质不符。4、埋地管件维修焊接后绝缘防腐不严格把关,回填敷衍了事。5、焊口间隙过大,用焊条或铁丝等填口后焊接。6、无操作资格证或证已经过期情况下进行操作。7、不具备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对有严格要求的部位进行焊接。8、焊机运行时,焊接排气孔正对着设备、管线。9、易燃易爆物品混装。10、动火时氧气瓶、乙炔瓶安全距离不足,或瓶在车上就引气施工。11、焊口内壁未打磨干净就进行焊接。12、在紧固螺丝时没有对角紧螺丝或法兰两端螺丝扣留得长短不一。13、安全阀未按周期调校。14、制作凹凸式法兰密封垫
    2023-10-25
    315人看过
  • 借款合同中违约金怎么规定,借款行为违约该怎么认定
    一、借款合同中违约金怎么规定借款合同是的违约金,由当事人协商约定,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可以申请减少或者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二、借款行为违约该怎么认定1、当事人要有违约行为违约行为包括不履行和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两种行为。不履行借款合同,是指当事人根本没有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合同义务。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是指当事人对借款合同约定的义务只是部分履行,而没有履行借款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无论是不履行还是不完全履行
    2024-01-22
    314人看过
  • 有哪些常见的违约行为,应该如何承担违约责任
    一、有哪些常见的违约行为违约行为通常是指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它们大致可分为三类。1.由于克服得了的客观条件影响而延迟或不履行合同,比如货源紧张或资金周转不足。2.当事人主观上有能力履行却故意拖延或拒绝履行,如有货不交、拖欠货款等。3.履行的合同义务不符合要求,比如产品质量问题或工程验收不合格。二、应该如何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规定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形式。违约责任可分为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三种基本形式。1.继续履行是指按请求继续完成合同义务,适用于金钱债务和有条件的非金钱债务。不适用继续履行的情况包括不能履行、履行费用过高、未在合理期限内提出要求等。2.补救措施则是矫正不适当履行的行为,如修理或更换。3.赔偿损失是以金钱形式补偿因违约减少的财产或丧失的利益。三、专业法律咨询
    2023-12-06
    242人看过
  •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应该如何避免违法行为?
    采取保证人形式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发现保证人丧失了担保条件时,应当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决定机关收到执行机关的书面通知后,应当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或者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羁押期限届满,
    2023-07-04
    86人看过
  • 离婚案开庭:原告应该避免哪些言行?
    首先,原告应该要向法院表达清楚自己离婚的态度记忆理由,并且要按照法庭的要求进行举证,来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其次,原告应该重点强调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以及理由,孩子抚养权归自己或者是对方的理由,以及应该如何分割共同财产、如何承担债务。最后需要对自己的要求和观点进行总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4、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二审离婚案开庭当天是不是知道结果我国法律并未规定所有案件都必须当庭宣判,也就是说是否当庭宣判是可以选择的,并不是必须的。当庭宣判的前提条件为:1、案件事实清楚。案件事实清楚是裁判案件的基本条件,只有事实清楚,才能正确适用法律,公正作出裁判,事实不清,不能硬行判决。2、必须在
    2023-07-01
    149人看过
  • 借款违约应该怎样起诉
    起诉要求还款起诉状中一般需要包括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返还欠款的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借钱不还的诉状的要点借钱不还起诉书的书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原告相关信息;(2)被告相关信息;(3)诉讼请求:提出诉讼要求;(4)事实和理由:详细叙述起诉被告的前因后果;(5)诉人姓名;日期;附件部分:包括证人、证言、字据等相关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
    2023-07-07
    111人看过
  • 银团贷款的借款人的什么行为是违约行为
    一、银团贷款的借款人的什么行为是违约行为银团贷款的借款人的以下行为是违约行为: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2.借款方逾期不还借款;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等。二、贷款人违约产生的后果有什么贷款人违约会产生的后果:1.信用记录会产生污点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对于个人信用记录管理非常严格,主要制约个人和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关系,所以信用贷款一旦违约会对个人信用记录产生污点,之后借贷人申请信用卡或银行贷款那是相当麻烦的,或是要承担相当高的利率,甚至银行直接不批。2.逾期还款滞纳金较高如果信用贷款出现逾期,贷款机构首先会电话催收,并将借款人列入逾期名单,同时利率上浮,作为逾期滞纳金。滞纳金力度各家贷款机构不尽相同,如花旗银行,会在原利率的基础上加收50%的利息,而平安银行一般不会收取罚息,除非是恶意逾期还款。但小贷公司收取的违约金可能会还要多一些。3.逾期超过一定
    2023-05-03
    155人看过
  • 股权收购的行为哪些人需要避免?
    股权收购中要避免以下行为: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2、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可以依法转让吗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可以依法转让。对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发起人无疑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需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因此,为了强化发起人的责任意识;预防发起人在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过程中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公司法》特别对发起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作出了一定的限制。《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该条规定是对发起人转让其所持股份的限制性规定,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范。违反
    2023-06-20
    148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股权收购应该避免什么行为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9-10
      股权收购中要避免以下行为: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 行人应该如何避免事故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06
      行人可以这样做来避免事故: 1、提高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 2、走人行道,靠路边没有人行道; 三、不要在路上强行拦车、追车、扒车或抛物击车; 四、不要钻越.穿越人行护栏或道路隔离设施。
    • 借款行为违约该怎么认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3
      1、当事人要有违约行为 违约行为包括不履行和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两种行为。不履行借款合同,是指当事人根本没有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合同义务。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是指当事人对借款合同约定的义务只是部分履行,而没有履行借款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无论是不履行还是不完全履行,都属于违约行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当事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 当事人主观上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
    • 应该如何避免不正当竞争行为
      香港在线咨询 2024-08-28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市场混淆、商业贿赂、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低价倾销、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商业毁谤。 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正当竞争行为的区别主要是手段是否合法或者是否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具体差别如下: 1、主体不同:垄断的主体一般具有经济地位的优势,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主体不一
    • 民间借贷应避免哪些风险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04
      (一)不要轻易将钱借给不熟悉的人。从法院受理的案件看,借贷双方不熟悉的还款成功率要远远低于熟人之间的民间借贷。不少陌生人借了钱后一走了之,还款日期到了,人却找不到了。 (二)借款人还款时应有收据,或者还款后将借条当面销毁,以免以后惹来不必要的麻烦。另外,借钱还款最好能有中间人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