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要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08:02:07 460 人看过

16日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住建部近日出台了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的有关规定,要求建设、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建筑工程开工建设前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项目负责人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

住建部明确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包括禁止违法发包、降低工程质量;禁止恶意压价、任意压缩工期及拖欠工程款;保障安全生产及工伤权益;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和加大处罚力度等。

住建部要求,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开展勘察工作,负责勘察现场作业安全,对原始记录、测试报告、土工试验成果等各项作业资料验收签字,对勘察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及勘察后期服务和资料归档工作负责。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则应协调各专业之间以及与外部各单位之间的技术接口工作,核验技术人员在相关设计文件上的签字,并对各专业设计文件验收签字。同时,根据设计合同中约定的责任、权利、费用和时限,组织开展后期服务工作。

住建部还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分包单位资格,发现施工单位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的,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发现施工单位违反相关规定或者发生质量事故的,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发现工程项目存在安全事故隐患,且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报告主管部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20: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安全责任相关文章
  • 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是什么?
    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安全生产,人命关天。为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精神,巩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成果,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坚持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并重、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并重、质量安全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并重、深化建筑业改革与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重,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着力构建质量安全提升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二、总体目标通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以下简称提升行动),用3年左右时间,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工程
    2023-06-04
    75人看过
  • 北京将实行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
    根据办法,建筑工程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承诺制将扩展为八方,增加了关乎工程结构质量的预拌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构件、钢筋供应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工程质量终身承诺书。八方主体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办法要求,全市新开工建设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和为建设工程供应预拌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构件、钢筋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对于已经开工正在建设或者停工的项目,需要根据实施办法规定补签授权书和承诺书,并及时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备。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预拌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构件、钢筋供应企业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需要按要求继续签署授权书、承诺书,并在完成变更后15个工作日内报备。需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在建设工程
    2023-04-23
    164人看过
  • 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1月1日起实行
    1月5日,中山市住建局发布《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严格落实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的通知》。自1月1日起,建设单位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之前,各参建单位及其责任人员,均要签订五方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据了解,该项制度实施后,如果建筑工程在使用年限内未老先衰,也就是说房子出现渗漏、墙体开裂等质量问题,那么该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责任人无论走到哪里,将都会被追究责任。根据通知,中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将实行终身负责制。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图审、检测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要按各自职责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质量负终身责任。今后,凡未按要求提交承诺书的工程项目,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暂不办理相关项目的质量监督申报及竣工验收手续。
    2023-04-23
    282人看过
  • 在建筑工程时工程质量等级要求吗?
    工程质量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1、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值时按其复评分值的90%计算。2、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项工程不合格,则该分部工程为不合格。3、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单位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部工程不合格,则该单位工程为不合格。4、合同段和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所属任一单位工程不合格,则合同段和建设项目为不合格。5、单位工程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
    2023-03-18
    377人看过
  •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对建筑安全有何作用?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定如下:1、应符合法定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2、应满足工程勘察和设计文件的要求;3、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4、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价的基础上进行;5、隐蔽工程前,施工单位应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或者阻碍依法开展的建筑活动。最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1、检验批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查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2、分项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3、分部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分部工程(子分部)所含的分项工程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023-07-04
    469人看过
  • 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要求的做法
    (一)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二)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三)经有资质的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一、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是施工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其内容包括施工过程的工程质量验收和施工项目质量验收。施工过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是在施工过程中、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1、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检验批是工程验收的最小单位,是分项工程乃至整个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检验批是施工工程中条件相同并具有一定数量的
    2023-04-11
    243人看过
  • 建设局建筑工程质量鉴定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市建筑工程质量鉴定和房屋安全性鉴定工作,规范工程建设秩序,明确建筑工程质量责任,维护有关各方合法权益,保证鉴定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公正性,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新建、已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及其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质量鉴定是指鉴定机构受有关单位或个人委托,对新建建筑工程质量是否满足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规定作出评价并出具鉴定意见的活动。第四条鉴定工作必须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保鉴定工作质量。第五条万源市规划和建设局负责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和房屋安全性鉴定的管理工作,委托万源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组织实施。第二章鉴定范围第六条下列情况应进行建筑工程质量鉴定:1、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工程已开工,分部分项工程未经五方责任主体认定和质量监督的,应对分部分项工程进
    2023-04-24
    390人看过
  • 建筑电气工程质量检测确保用电安全
    一、目前检测工作中存在的一些模糊认识1、只抽查线路的绝缘值是否大于等于0.5MΩ,而忽视插座中线路安装情况的检测(比如左零右相是否正确、连接是否牢固、是否缺失专用保护线等)。2、在进行电气绝缘检测时,只重视相线—零线、相线—保护线间绝缘电阻值的检测,而忽视分支回路零线—保护线间绝缘值的检测。3、进行接地电阻测试时,只在测试点处和避雷带处进行检测,而忽略了重复接地电阻值的检测。二、相应改进的检测措施:1、目前,在各建筑电气安装工程中,施工单位的安装电工素质水平参差不齐,有的连“左零右相”的概念都不甚了解。另外,本人在检测中经常发现在卸下插座时,插座中的接线也随之脱出的情况,显然是因为接线不牢固所致。第三在很多装修工程中,施工方为图方便或者偷工减料,在插座中只连接相线与零线,不装保护线,这对使用功能不存在影响,却存在安全隐患。因此,在检测绝缘电阻时,不仅要检测线路的绝缘值,而且应检测插座接线是
    2023-02-25
    171人看过
  •  分析建筑工程质量责任分担机制的优化建议
    在工程项目中,如果出现质量问题,责任归属往往容易产生纠纷。承包方通常承担大多数质量问题,但勘察、设计和发包方也有责任。分清责任是解决质量纠纷的第一步。常见的承包人应当承担工程质量责任情况包括:偷工减料、未按图施工、工人技能太差等。在工程项目中,如果出现质量问题,一般情况下责任会由承包方承担,因为承包方是负责该项目的施工方。不过,如果建设方或建筑施工方也有责任,那么他们也会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并非一切工程质量问题,都是承包人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也可能因勘察、设计和发包人所致。因此,分清工程质量责任,是处理建设工程质量纠纷的第一步。常见承包人应当承担工程质量责任情况:1、偷工减料,或者因材料不合格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2、未按图施工,未按施工技术标准施工;3、工人技能太差、质量管理粗放;4、对于甲供材料,未经检验合格或者明知不合格而使用;5、对于设计方案和图纸,应当能够判断其缺陷,没有判断或
    2023-10-05
    286人看过
  • 河南建立饮水安全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日前,河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现场会在郑州市中牟县举行。副省长刘新民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水利厅副厅长王铁牛通报全省饮水安全工作情况,郑州、周口、济源、中牟、滑县、长葛等6个先进市县在作了典型发言,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王树山主持。刘新民副省长在强调农村饮水安全质量监管问题时指出,据国家规划,十一五期间,河南省要完成1220万人的工程建设任务,能否把这项民心工程真正做好,质量问题攸关重要。为此,各地要高度重视质量安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质量不合格,老百姓利益受损害,质量事故责任将一抓到底。他要求全省各级水利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机电设备采购、管材选用、施工队伍选择、工程监理等建设环节的工作,做到优中选优。会议要求所有饮水安全工程都要实行竣工验收制,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必须返工,坚决杜绝不合格工程投入运营。各地根据实际,严格制定入户工程建设标准,使水表、水池、水龙头的安装标准化,全面提高用水方
    2023-06-07
    319人看过
  • 做好建筑安全管理工作,切实防止建筑安全事故
    随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简称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国家对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是企业全体员工健康、安全的需要,是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需要,也是国家法制建设的要求。笔者多年来从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积累了一些防治高处坠落的经验,在此简要谈点个人的体会和看法:一、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1、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必须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认真贯彻《两个条例》。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以现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及施工班组长为成员的项目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从开工到竣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工作。2、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和(《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
    2023-06-06
    466人看过
  • 建房质量安全责任书如何书写?
    甲方: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电话住址:乙方: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电话住址:甲方因孩子即将结婚需建新房,由于甲方原宅基地向阳度的原因须占用乙方公出路少许,现经甲乙双方商磋,达成以下建房协议。1、乙方同意甲方建房占用乙方公出路:北米,南米,西米(详见后附示意图)。2、甲方同意给乙方带来的占用公出路出入不便一次性补偿金人民币圆整。3、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建房占用乙方公出路部分所有权永远归属乙方、使用权永远归属甲方。4、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建房占用乙方公出路部分,待甲方自行拆除后,一切权属归乙方,但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拆除该建房。5、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建房占用乙方公出路部分,如遇政府征用或规划等相关事项,房屋补偿归甲方,土地补偿归乙方。6、此协议电脑打印一式两份,甲乙各持一份,均有同等效果。7、此协议有不尽之处甲乙双方可另作补充。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中人:(签字盖章)__年月日-----------
    2023-04-16
    489人看过
  •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责任归属问题:责任方是谁?
    在工程项目中,如果出现质量问题,责任通常由承包方承担。不过,如果建设方或建筑施工方也有责任,那么他们也会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施工人的原因导致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的,发包人还可据此请求相应减少支付工程价款。在工程项目中,如果出现质量问题,一般情况下责任会由承包方承担,因为承包方是负责该项目的施工方。不过,如果建设方或建筑施工方也有责任,那么他们也会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的,发包人还可据此请求相应减少支付工程价款。 施 工 质 量 问 题 责 任
    2023-09-11
    65人看过
  • 建筑工程质量书要提供吗
    一、建筑工程质量书要提供吗工程质量是指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在工程保修期内承担维修建筑的义务。若工程有损坏,施工单位必须为其维修。工程质量承诺书一般包含以下几点:第一,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第二,建立质量责任制,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按照图纸划分区域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擅自变更,确保施工质量达到优良工程标准。第三,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要求和合同约定,对进入现场的原材料、用具、机械设备等进行检验。第四,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及记录工作。第五,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第六,严格依法履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义务。二、申请建筑工程质量鉴定书该怎样写建筑工程质量鉴定申请书范本申请人:××××,男,汉族,住北京,电话:委托代理人:李***律师电话:13**********被申请人
    2023-03-29
    266人看过
换一批
#安全生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安全责任的内容: 1、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保护和改善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在各项经营生产活动中,各级人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消防、环境、职业卫生的政策、法规、标准及上级有关的指令、规定,... 更多>

    #安全责任
    相关咨询
    • 建筑工程质量责任法第39条部分是哪条?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11
      凡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重大质量事故者,除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全部直接经济损失外,还要处以罚款。如事故是由设计和施工两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应根据责任的大小分担赔款或罚款。其中造成5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造成死亡1人和1人以上,或重伤3人或3人以上者,按最高人民检察院“(86)高检会(二)字第6号”文件规定,应报送人民检察院立案处理。上述设计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应给予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直至追究法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建筑工程的要求
      福建在线咨询 2021-09-29
      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 建筑工程如何能免除质量责任?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7
      建议完整补充问题,以便律师及时准确答复。
    • 谁对建筑安全设施质量负责?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20
      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 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建筑工程质量需要怎么验收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3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如下: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考核制度。 2、建筑工程应该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建筑工程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 3、建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