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如何认定虚假民事诉讼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4 21:26:26 99 人看过

一、民间借贷虚假诉讼的法律依据

在2015年8月6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对民间借贷案件中的虚假诉讼有了明确的规定:

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

(一)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

(二)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

(三)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

(四)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

(五)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者陈述前后矛盾;

(六)当事人双方对借贷事实的发生没有任何争议或者诉辩明显不符合常理;

(七)借款人的配偶或合伙人、案外人的其他债权人提出有事实依据的异议;

(八)当事人在其他纠纷中存在低价转让财产的情形;

(九)当事人不正当放弃权利;

(十)其他可能存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情形。

二、虚假民事诉讼的处理

经查明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对该单位进行罚款,并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5日 06: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凭证相关文章
  •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如何审查双方是否涉及虚假诉讼?
    (一)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二)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三)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四)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五)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者陈述前后矛盾;(六)当事人双方对借贷事实的发生没有任何争议或者诉辩明显不符合常理;(七)借款人的配偶或合伙人、案外人的其他债权人提出有事实依据的异议;(八)当事人在其他纠纷中存在低价转让财产的情形;(九)当事人不正当放弃权利;(十)其他可能存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情形。
    2023-06-08
    151人看过
  • 什么叫民间借贷虚假诉讼
    民间借贷虚假诉讼是当事人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借贷关系真实存在,且借贷双方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和人员混同等情形,法院可以认定当事人双方构成恶意串通意图通过虚假诉讼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认定民间借贷虚假诉讼的方式是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一、转账凭证可以当做借据吗转账凭证不可以当做借据,转账凭证仅能证明款项的交付事实,不能证明款项交付的用途。如果债权人在诉讼中仅提供款项交付凭证,未提供借贷合意凭证,在债务人提出双方不存在借贷关系抗辩时,债权人应当就双方存在借贷合意承担举证责任,能证明的,法院会按照民间借贷纠纷审理,不能证明的,一般会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
    2023-03-28
    285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借贷案件处理时间?
    (一)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二)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是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此情形下,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以下几种类型:(1)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债权人何时催告并没有时间上的限制。(2)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4)在债权人向债
    2023-07-06
    99人看过
  • 民间借贷中,什么样的诉讼属于虚假诉讼?
    民间借贷中属于虚假诉讼的情况为: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等。一、借条上未载明出借人能推定借条持有人为出借人吗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一般予以受理。借条持有人为实际出借人只是基于日常经验规则的一种推定,并非绝对。在借条持有人最终与实际出借人系同一或者意志相一致的情况下,只要借款人无合理异议的,法院可以推定借条持有人为实际出借人。但若借款人有合理异议,或借条确存在种种异常,法院应当要求借条持有人对其确系实际出借人进行进一步说明、举证。二、仅有借条没有付款凭证可不可以起诉民间借贷仅有借条没有付款凭证可以起诉。在证据认定上,通常对于小额借款,如果当事人主张是现金交付,虽然只有提供借条一个证据,但出借人作出合理解释,按照交易
    2023-06-27
    282人看过
  • 面对民间借贷领域的虚假诉讼案件,到底该如何处理
    经查明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应当依据规定,判决驳回其请求。单位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对该单位进行罚款,并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遇到民间借贷虚假诉讼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是情节严重涉嫌虚假诉讼罪,可以像公安机关报案寻求帮助。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律师补充:由于虚假诉讼是由当事人虚构的,或者是由当事人所伪造的证据提起的,所以其在表象上往往存在上述情形的多种。由于诉讼是虚假的,虚假诉讼所围绕的证据不可能是客观事实,故不能形成证据链,因此也达不到证据链条上的法律真实,经常在借贷发生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
    2023-05-06
    422人看过
  • 民事虚假诉讼的认定案件还要执行吗
    民事虚假诉讼的认定案件不再执行,如果因为虚假诉讼构成犯罪的,行为人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民事虚假诉讼概念的内容有哪些民事虚假诉讼概念就是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与“恶意诉讼”有相似之处。但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的不同之处,在于恶意诉讼是一方恶意、侵害的是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虚假诉讼是双方恶意、侵害的是他人的合法权益,包括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利益。尽管如此,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还是具有相同性质,即都是侵权行为,都是当事人恶意利用诉讼程序,获取法院的裁判,进而侵害对方或者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而自己获得利益。《中华人民
    2023-08-13
    424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民间借贷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民间借贷民事诉讼立案所需的材料包括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受委托代为起诉的证据、证明民间借贷关系存在的材料以及与诉讼请求相关的其他材料。当事人需要提交身份证或户口本等复印件、主体登记资料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主要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以及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证明民间借贷关系存在的材料。民间借贷民事诉讼立案所需的材料包括:1.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复印件;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同时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主要负责人证明书。2、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3、证明民间借贷关系存在的材料,如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4、与诉讼请求相关的其他材料 民 间 借 贷 案 件
    2023-09-01
    195人看过
  • 民间借贷诉讼中当事人捏造假借条,属于虚假诉讼?涉嫌犯罪?
    案例:李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房产已经查封了。李某想要回房产,于是和王某串通,捏造了向王某借款20万元的虚假事实,同时伪造借条,让王某到法院起诉。后来,法院在审查、庭审过程中,发现这笔借款没有约定利息,王某对借款来源表达含糊,李某态度也有问题,于是认为李某和王某有虚假诉讼的嫌疑。后来,王某和李某得知事情败露,法官承认双方并不存在借款20万元的事实。最后,法院将以妨害诉讼秩序对李某予以司法拘留15日,并处罚款5万元,移交王某和李某涉嫌刑事犯罪的线索给公安局调查处理。案例里李某和王某伪造借条,捏造双方存在借款20万元事实,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李某和王某的行为,认定为刑法第307条之一第1款规定的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构成虚假诉讼罪。一、民间借贷诉讼中,哪些情形可能涉嫌虚假诉讼罪1、在借款发生前,被告已经将原告给被告的借款全部支付给原告或者原告指定第三人。2、在借款发生后,被
    2022-04-17
    320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如何处理虚假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提供民事诉讼假证据将会受到处罚。该法明确规定,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行为,属于妨碍司法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人民法院可以对其处以罚款、拘留的处罚。若该行为构成犯罪,则需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提供民事诉讼假证据将会受到处罚。该法明确规定,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行为,属于妨碍司法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人民法院可以对其处以罚款、拘留的处罚。若该行为构成犯罪,则需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妨 碍 司 法 行 为 罚 款 拘 留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妨害司法行为会受到刑罚的处罚。而按照该法第三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妨害司法行为包括殴打司法工作人员、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扰乱法庭秩序或者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的行为。对于妨害司法行为,我国刑法规定了罚款或者拘留的刑罚。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2023-09-11
    228人看过
  • 民间借贷是虚假民间借贷的法院如何判决
    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是属于虚假诉讼的,人民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并且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给予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经查明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其请求。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和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单位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对该单位进行罚款,并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一、找不到欠款人怎么起诉无论是否找到债务人,先向法院进行申请,
    2023-03-16
    384人看过
  • 民间债务纠纷中如何确定是否存在虚假诉讼?
    中如何确定是否存在虚假诉讼?一、民间债务纠纷中如何确定是否存在虚假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一)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二)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三)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四)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限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五)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者陈述前后矛盾;(六)当事人双方对借贷事实的发生没有任何争议或者诉辩明显不符合常理;(七)借款人的配偶或者合伙人、案外人的其他债权人提出有事实依据的异议;
    2024-01-16
    196人看过
  • 民间借贷虚假诉讼的识别技巧
    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该认定为虚假诉讼。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民间借贷虚假诉讼有什么法律后果1、经查明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其请求。2、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和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单位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对该单位进行罚款,并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
    2023-07-07
    162人看过
  • 虚假民间借贷诉讼需严防严惩
    通知内容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深刻认识虚假诉讼的危害性,对当事人在民间借贷案件中的各种异常情况,紧紧围绕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依法履行好审查职责,严格防范、严厉惩治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发现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应当做到严格依法、及时处理。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判决驳回其请求。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参与虚假诉讼,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单位参与虚假诉讼的,应当对该单位进行罚款,并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通知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防范、惩治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合力。加强风险提示,引导当事人诚信诉讼;加强信息互享,审判、执行人员发现有虚假诉讼的线索后,应将有关异常情况记录附卷,并进行有针对性的提示;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合作,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并提
    2023-06-08
    169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中的诉讼欺诈:如何定性为虚假诉讼?
    从狭义上讲,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也就是公司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拥有的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科学的预测和决策,采用一定的方式,从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去筹集资金,组织资金的供应,以保证公司正常生产需要,经营管理活动需要的理财行为。公司筹集资金的动机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通过一定的渠道和一定的方式去进行。我们通常讲,企业筹集资金无非有三大目的:企业要扩张、企业要还债以及混合动机(扩张与还债混合在一起的动机)。这就是融资是什么意思的解答关于虚假诉讼为严厉打击虚假诉讼违法犯罪行为,保护案外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诚信和诉讼秩序,提升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最高人民法院在广泛调研基础上,经审判委员会民事行政审判专业委员会第234次会议讨论,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于2016年6月20日公
    2023-07-04
    125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凭证是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一种书面凭证。它是指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清偿债务的,由执行法院向申请执行人发放的、用以证明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尚享有债权的权利证书。... 更多>

    #债权凭证
    相关咨询
    • 什么是民间借贷虚假诉讼,怎么认定民间借贷虚假诉讼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2-17
      民间借贷虚假诉讼是当事人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借贷关系真实存在,且借贷双方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和人员混同等情形,法院可以认定当事人双方构成恶意串通意图通过虚假诉讼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认定民间借贷虚假诉讼的方式是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
    • 如何处罚民事诉讼中案件虚假诉讼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01
      身为专业律师,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的,同时构成虚假诉讼罪和诈骗罪,择一重从重处罚。
    • 虚假诉讼如何审查民间借贷?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7-07
      民间借贷虚假诉讼的审查是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
    • 民间借贷额虚假诉讼如何才算虚假诉讼如何判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03
      虚假诉讼是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各方当事人恶意串通,采取虚构法律关系、捏造案件事实方式提起民事诉讼,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 民间借贷案件中,如何确定民间借贷合同的诉讼管辖,受案件如何确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07
      1、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应该到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2、借款纠纷除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外,还可以在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如果想在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则需要证明合同的履行地在履行地法院才行。《民诉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据《民诉法解释》的规定,合同履行地按照如下规则确定:(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地点为合同履行地。(